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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关于做好2023年区级骨干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梧桐湖园区教育联络办公室 日期:2023-05-29
梧桐湖园区梧桐湖学校、林待秋学校中小学部、梧桐湖一幼:

  为了加强园区教师队伍建设,为园区教育质量全面提升提供支撑,结合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2年鄂州名师、名校长和第二批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州教师〔2022〕4号)文件精神,以及梁子湖区县域优质教育均衡发展规划要求,现就做好园区2023年骨干教师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鼓励优秀教师脱颖而出。

  2.坚持“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的原则,向在教学第一线的教师倾斜。

  3.坚持“严格标准、实事求是、宁缺毋滥、确保质量”的原则,确保产生人选符合条件、社会公认、名副其实。

  二、评选对象

  评选对象为在教学一线工作满15年、年龄在35岁以上的全区在编在岗中小学、幼儿园一线专任教师。

  教育教学工作量达不到规定要求者一律不得申报区级骨干教师评选,非一线专任教师及未承担教学任务的教育行政干部或者工作人员一律不得申请区级骨干教师评选。

  三、评选名额

  梧桐湖学校7名,林待秋学校2名,一幼1名。

  四、评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忠诚人民教育事业,全面贯彻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师德师风过硬,在一线教学岗位上发挥教育教学骨干和示范引领作用。

  2.具有所在学段合格学历及教师资格,在教育教学一线工作15年(教龄计算时间截止2022年12月31日)以上,爱岗敬业,无私奉献。

  3.承担班主任工作三年及以上,关爱学生,为人师表,班主任工作成绩突出。积极参加“访万家”活动,对本班学生家庭情况了如指掌,大多数学生进步明显,得到广大教师和家长的一致好评。

  4.具有扎实的教育专业知识与教育教学能力,课堂教学效果好,教学实绩优良。

  5.具有现代教育理念,掌握并熟练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在青年教师指导、校本研修、课题研究、教学成果、示范引领等方面起到模范作用。积极参加中小学教师各级各类培训活动,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连续三年继续教育学时验收合格。

  6.服从组织领导,工作量饱满,近三年病事假每年不超过二周。承担的教育教学工作量不低于学校教师平均工作量,并较好地完成聘用合同规定的岗位任务。近三年年度考核、师德考核至少有一年为优秀等次,其余两年均为合格及以上。

  7.积极参与教师交流活动。参与教师交流活动一年及以上,并获得交流学校师生好评。

  8.教育教学业绩、获奖表彰等方面至少到达下列条件之一:

  (1)列入今年荆楚好老师群星计划,个人事迹被《鄂州日报》、鄂州教育公众号等市级及以上媒体推介刊发的;

  (2)主讲今年区级及以上师德讲堂的;

  (3)近三年(2020年9月至2023年8月,下同)在教育行政部门或批准的学科学术团体组织的现场教学优质课比赛、教学技能竞赛、基本功大赛、“比教学”活动中获得区级一等奖或市级二等奖及以上的;

  (4)近三年在教育行政部门或批准的学科学术团体组织的教学论文、教学案例、教学设计、教学课件、教具制作等评比中获得市级一等奖及以上的;

  (5)辅导的学生近三年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批准的学科学术团体组织开展的竞赛、演艺、科技、作品展等评比活动中获得一等奖的;

  (6)获得市级及以上五一劳动奖章、劳动模范、楚天园丁奖、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优秀少先队辅导员、优秀团干部等荣誉称号的(须由授权的党政机关、社会团体等单位表彰的)。

  五、评选程序

  (一)个人书面申请(2023年5月30日至6月10日)。申报对象向所在学校提出书面评审申请,填写《2023年梁子湖区梧桐湖园区骨干教师评选申请表》(见附件),并提供相关项目佐证材料。

  (二)学校量化考核(2023年6月11日至6月30日)各学校成立由校长、校委会成员、教师代表组成的骨干教师评选考核工作小组,对申报对象提供的佐证材料进行审核、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进行量化评分,择优推荐园区教办复核并向上级进一步推送。

  其中师德师风考核,重点考察参评对象师德师风、学生爱戴、家长好评等方面情况,组织测评人员填写《2023年梁子湖区骨干教师师德师风测评表》(见附件2)。其中,满意度95%以上的计优秀,满意度90%-94%的计良好,满意度80%-89%的计合格,满意度80%以下的计不合格。师德测评不合格的一票否决。从事有偿补课被查实的或出现其他师德失范行为造成严重影响的,一律取消其评选资格。师德师风测评由参评对象所在学校组织实施,测评结束后填写《2023年梁子湖区骨干教师师德师风测评汇总表》(见附件3),并报送教办复核,再提交区教育局教师发展中心备案。

  (三)教办复核(2023年7月1日至7月10日)园区教办成立骨干教师评选考核领导小组,负责根据校(园)实际细化骨干教师量化评分细则,指导各校依规开展审核、评分、申报,并对各校申报对象材料进行复核,最终确定人选,集中上报区教育局审批。

  (四)区教育局审批发文(2023年7月20日至8月20日)

  学校、幼儿园所有推荐人选提交教办后由教办审定通过后,报区教育局党组会同意,在梁子湖区政府网上集中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区教育局发文确认区级骨干教师人员名单。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区级骨干教师评选工作是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单位和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切实将师德高尚、业绩突出、爱岗敬业、默默奉献的先进典型推荐出来。

  (二)严明工作纪律。在遴选、申报、考核过程中,严禁把关不严、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出现,一经查实,取消参评人员评选资格,不得参加下届市、区骨干教师的评选认定,并按规定对违规操作的相关人员实行问责。

 

  附件:1.2023年梁子湖区梧桐湖园区骨干教师评选申请表

      2.2023年梁子湖区梧桐湖园区骨干教师师德师风测评表

      3.2023年梁子湖区梧桐湖园区骨干教师德师风测评汇总表

 

  梧桐湖园区教育联络办公室

  2023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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