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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子湖区2023年政府预算公开

信息来源:区财政局 日期:2023-01-12
 2023年政府预算公开目录

   一、关于梁子湖区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计划草案的报告

  二、关于2023年转移支付安排情况的说明

   三、关于2023年政府性债务情况的说明

   四、关于2023“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的说明

   五、2023年梁子湖区“三公”经费预算表

   六、表1-表5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表

      七、表6-表8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表

   八、表9-表11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九、表12-表192023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表

      十、表20-表22:债券资金情况表

十一、梁子湖区森林防火预警监测系统建设项目和增补项目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十二、2023年专项扶贫资金实施细则

      十三、2022年度地方政府债务情况表

      十四、2023年债务还本付息预算支出表

 

关于梁子湖区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预算计划草案的报告

 

 —— 2022年 12月27日在梁子湖区第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梁子湖区财政局局长  张兴耀

各位代表:

受区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在向大会报告全区2022年元至月份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计划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财政部门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和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冲击,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强化预算约束,兜牢“三保”底线,推进“三区一地一城”建设,确保财政平稳运行。

(一)2022年元至十月份全区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预算执行情况

元至十一月份,全区累计完成财政总收入6.34亿元,占年计划的85.4%。其中:税收收入累计完成5.85亿元,占年计划的85.7%;财政自管收入累计完成0.49亿元,占年计划82.1%。地方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累计完成4.16亿元,占年计划的90.5%,同比下降54.7%。

2、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元至十月份,全区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累计完成10.46亿元,占年计划12.6亿元的83%,同比增长0.3%。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累计完成1.83亿元,占年计划的126.2%,同比下降3.9%;公共安全支出累计完成0.48亿元,占年计划的133.8%,同比下降15.6%;教育支出累计完成1.85亿元,占年计划的73.6%,同比下降14.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累计完成1.4亿元,占年计划的93.2%,同比增长10.4%卫生健康支出累计完成0.53亿元,占年计划44.6%,同比下降59.1%;节能环保支出累计完成0.74亿元,占年计划的52.6%,同比增长0.7%;城乡社区事务支出累计完成0.68亿元,占年计划的98.2%,同比增长40.5%;农林水事务支出累计完成1.7亿元,占年计划的80.9%,同比下降4.6%住房保障支出累计完成0.17亿元,占年计划的95.7%,同比增长49.2%。

3、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元至十月份,全区政府性基金收入累计完成0.7亿元,同比增长44.9%。全区政府性基金支出累计完成6.89亿具体项目是:城乡社区支出0.42亿元,其它支出6.47亿(政府专项债券支出6.45亿元

(二)2022年元至十月份区直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预算执行情况

元至十月份,区直财政总收入累计完成0.28亿元,占年计划的119%,同比增长29.1%。区直地方公共预算收入完成0.27亿元,完成预算的117.8%,同比增长27.9%。

2、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元至十月份,区直公共预算支出累计完成5.76亿元,占年计划的110.8%,同比增长3.6%。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累计完成0.69亿元,占年计划的65%,同比增长0.9%;公共安全支出累计完0.42亿元,占年计划的76%,同比增长21.2%;教育支出累计完成0.52亿元,占年计划的123%,同比下降29.6%;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累计完成1.3亿元,占年计划的102%,同比增长42.5%卫生健康支出累计完成0.33亿元,占年计划79%,同比下降62.4%;节能环保支出累计完成0.66亿元,占年计划的64%,同比下降4.8%;城乡社区事务支出累计完成0.11亿元,占年计划的57% ,同比增长48.4%;农林水事务支出累计完成1.01亿元,占年计划的155%,同比增长5.4%住房保障支出累计完成0.02亿元,占年计划的155%,同比下降68.4%。

3、区直预算平衡情况

根据目前情况测算,2022年区直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资金来源6亿元,地方公共预算收入0.28亿元、上级补助收入5.72亿元。资金运用6亿元,其中当年地方公共预算支出5.9亿元、上缴上级支出0.1亿元,收支平衡。

上述财政收支执行情况为2022年元至十月份完成数,区直预算平衡情况为全年预计。待年终市区财政体制结算完毕后,我们再编制全年财政决算,并适时报请区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二、2022年财政主要工作

  全区财政坚决贯彻区委各项决策部署,根据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审查意见,坚持把“三保”和支持“全域旅游、乡村振兴、示范湖泊”实施作为保障重点,统筹推进疫情常态化防控和经济发展,切实发挥了“财政做支撑”的关键性作用。

(一)积极筹措资金,助推社会经济健康发展。一是加大与税务、企业等联系力度,依法依规组织收入。全年预计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3亿元。二是积极向上级财政部门争取资金,保证“三保”资金调度。加强政府专项债的谋划和申报,为收入增长拓展税源。深研上级政策,抢抓危中之机,找准比较优势,全力争取支持。全区预计争取到位各项上级补助资金13.7亿元, 其中:专项债券资金5.8亿元(北产业园5亿元东梁子湖文旅项目0.8亿元),县级财力保障转移支付2.28亿元。

(二)兜牢底线,持续增进民生福祉。兜牢兜实“三保”底线。建立区级“三保”预算审核机制、执行监控机制和应急处置机制。科学调度财政资金,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确保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发放、确保区镇机构正常运转、确保基本民生支出落实到位。全年“三保”支出预计完成6.7亿元,占年度“三保”预算的100%,实现“三保”支出无缺口,有效保障基层运转和社会稳定。

1. 兜牢兜实“三保”支出底线。始终把“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放在财政保障优先位置,压减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统筹财力保障民生政策全面落实、人员工资及时发放、各级机构正常运转。一是全年民生支出预计10.3亿元左右,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2%。残疾人生活补贴由每人每月50元提标到70元,城乡居民基础养老达到每人每月145元,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财政补助标准从每人每月580元提高至610,城乡低保从每人每月600元提高至620元,农村低保从每人每月470元提高至540,城乡特困人员供养补助从每人每月940元提高至1080元,分散孤儿及事实孤儿生活补助由每人每月1200元提高至1400元。支持区人民医院建设加大疾控体系、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补齐医疗卫生短板,提升医院救治能力,加强基层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二是教育事业均衡发展。投入0.5亿元不断补齐教育硬件短板,新建1家幼儿园,推进太和中学标准化、梁子长岭小学综合楼、东沟小学教学楼等一批项目建设,完成295间教室的照明改造、9所500人以上学校的卫生室建设,15所学校书法建设,全区绿色学校建设。三是统筹各类乡村振兴衔接资金0.91亿元,主要用于扶贫产业的后续建设及相关政策兜底。

2.生态建设助推全域旅游。始终坚持“生态立区”理念,全年预计投入生态建设资金1.1亿元。主要用于生态环境整治、生态农业、生态旅游乡村振兴,全区四季皆美景,多处成网红,全区生态价值正满溢成旅游胜景武汉城市圈“后花园”美景正璀璨纷呈。

3.落实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全面实施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推行以社会保障卡为主要载体集中发放各项补贴资金,梳理补贴政策清单,开设信息公开专栏, 规范资金发放流程,实现“一张清单管制度、一个平台管发放、一个专栏管公开、一套规程堵漏洞”等工作目标。截至2022年11月份,全区全面落实“一卡通”集中发放,发放资金1.15亿元,惠及群众246480人次。

4.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并扩大支持范围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储备专项债券项目,在已争取专项债资金5.8亿元的基础上,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按照“储备入库一批、发行使用一批、开工建设一批”的要求,提前做好谋划、储备、入库工作。区专项债券储备已纳入11个项目,其中:新基础设施项目占比为91%,新能源项目占比9%。

5.减税降费激活市场主体。严格落实我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相关政策,推动降低增值税税率、减征“六税两费”、阶段性减免社保费、减免房租、电价补贴等政策落地见效,最大限度释放政策红利。持续推进“增量留抵退税”优惠政策,做到“应退尽退”,截止十一月份,已累计留抵退税1.08亿中央0.54亿元、省级0.07亿元、区级0.47亿元)将极大的缓解纳税人资金压力。坚决落实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税优惠政策,做到“应缓尽缓”,全年预计可缓税近千万元。

(三)推进财税体制改革,持续提升财政治理能力。各级财政坚持以《预算法》及《预算法实施条例》为根本遵循,持续开展风险防范、绩效提升、资金安全“三大行动”,不断推动财政治理能力和预算绩效管理“双提升”。

1.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适时优化调整采购流程,建立采购资金预付制度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制度,加快采购资金支付进度,缓解政府采购供应商资金困难。2022年,通过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支持小微企业获得合同融资贷款423.39万元,贴息4.34万元,支持小微企业提高市场竞争力。

2.深入推进财政内控建设。建立财政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制度、重大项目跟踪问效制度,完善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管体系,持续加强对民生工程资金、惠农资金及“小金库”等重点领域的监督检查。

3.巩固完善常态化直达机制。加强直达资金使用管理,实行资金全流程、全覆盖、全链条跟踪监控,确保把宝贵的财政资金更直接、更精准地用在最亟需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低收入人群和困难群众身上2022年,上级财政部门下达直达资金4.31亿元,实际支出3.79亿元,支出进度87.9%。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地看到,当前财政运行和预算管理工作还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主要是:财政收支矛盾较为突出,“三保”支出压力进一步加大,区镇两级财政运行仍十分困难;预算法治意识仍需持续强化等等。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将认真进行研究,积极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三、2023年全区财政预算计划草案

根据《预算法》及《预算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财力情况,拟对2023年预算安排提出如下建议:

(一)全区收支情况

2023年全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8亿预计比上年增长4.5%。

2023年全区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3.7亿,预计比上年增长9%。民生支出11.37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为83%。

2023年,全区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资金来源17.6亿元,其中: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4.8亿元,转移性收入8.13亿元,上年结余4.67亿元。资金运用17.6亿元,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3.7亿元,上解支出2.5亿,结转下年1.4亿元。以上收支相抵,实现当年财政收支平衡。                                                                                                                                   

2023年,全区政府性基金收支平衡情况是:资金来源4.05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76亿元,转移性收入0.3亿,上年结余2.99亿元。资金运用4.05亿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0.8亿元,其它支出2.37亿,债务付息支出0.48亿元,年终结余0.4亿元。以上收支相抵,实现当年财政收支平衡。

(二)区直部门预算预计收支情况

 2023年,区直部门预算预计收入5.45亿元,(其中:经费拨款收入3.74亿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0.48亿元、上级补助收入1.23亿元)。预计支出5.45亿元,(其中:工资性支出1.36亿元,商品与服务支出0.16亿元,项目支出3.93亿元)。

以上是全区2023年预算编制的总体计划安排。目前,2023年区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待整个预算编制经区政府审核并报区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后执行。

四、2023年财政工作

2023年,全区财政将围绕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围绕人大工作要求,围绕上述预算安排,突出“坚定不移建设“三区一地一城”,在全力服务和融入湖北“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建设,强化财政支撑作用。

  (一)科学组织好收入。坚决落实区委、区政府“抢、赶、冲、保”工作要求,坚持“以旬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征收思路,持续强化任务分解、分析研判、考核督导等措施,坚持稳中求进确保“开门红”“双过半”“满堂彩”等关键节点预期目标实现。立足全乡村振兴、生态文明建设全域旅游,积极推进专项债项目落地见效,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确保财政收入实现预期。

  (二)尽力争取好资金。大力抢抓“十四五”规划实施机遇”,推动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补短板、支持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成武汉城市圈等重大机遇,聚焦国省积极财政政策更加积极有为,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适度放宽地方政府举债额度等政策导向,深入研析政策、强化部门联动、精准对接衔接,全力抓好各领域项目的包装、申报和入库,努力争取更多项目进入国省规划笼子、资金盘子,深入推进争资引项工作。

  (三)优化支出结构,增强保障能力。一是强化财政资金运行管理。构建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二是建立过“紧日子”长效机制。严格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的要求,兜住“三保”底线,不断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统筹资金使用效益。

(四)用好财税政策,切实惠企利民。一是持续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税降费相关政策,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二是落实财政直达资金机制,充分利用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全链条监控资金运转各环节,充分发挥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的作用。三是全面落实中央加力提效的财政政策,在有效支持全区高质量发展中保障财政可持续和政府债务风险可控。

(五)深化财政改革提升财政效能。一是全面加强预算管理。建立以项目为核心的管理机制,实现预算编制、执行、核算、内控、绩效、监督等一体化全流程管理,确保新的预算管理一体化业务全程线上运行。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绩效考核体系,加强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的衔接。二是加强财政监督和绩效管理。健全以绩效为导向的预算分配体系,建立预算安排与绩效结果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强化财政监督,建立健全以政府财会监督为主导的体系框架,推动财会监督与人大监督、审计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三是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健全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制度,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推进“互联网+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改革。

(六)从严带领好队伍。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准确把握“政在财先、以财辅政”的工作定位,不断强化政治机关意识,确保“财随政走”“政令财行”。锲而不舍落实“讲政治、绝对忠诚,讲实干、绝对担当,讲廉洁、绝对干净”重要要求,全面加强财政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强化干部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和专业训练。

各位代表,2023年财政改革发展任务艰巨繁重,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委坚强领导和人大、政协监督指导下,锐意进取,艰苦奋斗,尽心竭力,求实奋进,深入落实本次会议决议,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为梁子湖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进程中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关于2023年转移支付安排情况的说明   梁子湖区财政局

 2023年全区转移支付预算安排81349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5349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66000万元,专项性转移支付1000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分科目安排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0万元,教育支出320万元,科学技术10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3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0万元,卫生健康300万元,节能环保3675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3875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30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400万元

关于2022年政府性债务情况的说明  梁子湖区财政局 

2022年省厅下我区债券限额为155357万元(其中:一般债券9638万元、专项债券145719万元),我区截止202212月31日累计地方政府债券155357万元(新增专项债券58000万元)。其中:公开发行定向置换债券662万元,主要用于基础建设;公开发行政府债券7719万元,主要用于梁子湖区农村污水处理建设;公开发行政府债券6250万元,主要用于厕所革命和长江生态修复等项目;异地搬迁债券44万元,因本区无异地搬迁,此债券未用;乡村振兴债券1580万元,主要用于乡镇乡村振兴;太和中学项目和小型水库项目一般债券1102万元,用于太和中学项目和小型水库项目建设;梁子湖环湖生态修复工程建设债券资金80000万元,用于环湖生态修复工程建设梧桐湖新区北产业园项目50000万元;东梁子湖乡村振兴文旅综合体项目8000万元。2021年12月16日新增梁子湖环湖生态修复工程建设债券资金40000万元,202212月底已拨付30000万元,余10000万元。2022年4月1日新增梧桐湖新区北产业园项目40000万元,东梁子湖乡村振兴文旅综合体项目8000万元,202212月底已拨付44500万元,余3500万元。2022年11月14日新增梧桐湖新区北产业园项目10000万元,共余23500万元2023年拨付使用。

关于2023“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的说明  梁子湖区财政局

2023年全区“三公经费”预算518万元,同比增长10.6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50万元(旧车年限到期报废,购新车),同比下降44.4%;公车运行维护费362万元,同比增长40.31%;公务接待106万元,同比下降1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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