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回头看”工作方案》已经区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梁子湖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5月8日
关于开展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
“回头看”工作的通知
各镇、梧桐湖新区:
为确保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工作落实落地见效,切实守住防止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根据《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印发<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回头看”工作方案>的通知》(国乡振司发〔2022〕5号)和《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回头看”工作方案>的通知(鄂乡振发〔2022〕5号)和《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开展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回头看”工作>的通知(鄂州乡振发〔2022〕3号)要求,现就组织开展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回头看”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识别认定新增监测对象。
1.年度监测范围调整。以家庭为单位,面向所有农村人口开展全面排查。2022年拟以家庭年人均纯收入6900元为参考(以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为准),研判“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实现情况,综合考虑刚性支出,以及在就医、上学、就业、产业、遭遇意外事故等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和潜在风险,合理确定防止返贫监测对象。
2.关注重点人群和特殊人群。重点关注:一是脱贫户特别是2020年脱贫的贫困户;二是2021年家庭人均纯收入较低和明显减少特别是收入在监测范围内的农户;三是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特别是单人户等特殊困难家庭;四是农村低保对象特别是近两年新
识别和申请低保的农户;五是农村残疾人家庭特别是新致残和重度残疾人家庭;六是多子女特别是非义务教育阶段在读子女较多的农户;七是务工收入占比高且务工时间不稳定的农户;八是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农户等。
3.拓展完善排查方式。要加强部门协同能力,在主要靠镇(新区)干部、村干部,驻村干部,帮扶干部等排查的同时,充分用好农户自主申报、部门筛查预警等方式,拓展预警信息来源渠道,提高排查工作实效。对排查发现符合条件的农户,要全部纳入监测对象,落实监测联系人,制定并落实针对性帮扶计划,确保应纳尽纳、应扶尽扶。
4.调整优化识别程序。按照“入户核查初判、数据比对、村级评议公示、镇(新区)审核、区级公告确定”的程序开展监测识别,监测对象认定的信息比对、帮扶计划制定与识别程序同步进行。
(1)入户核查初判。村级在排查中获取预警信息后,组织村干部或驻村工作队员开展入户核查。对初判符合监测范围的农户,指导其填写数据比对“承诺授权书”,按照信息采集表精准采集基本信息、风险信息、收入信息等。
(2)数据比对。由梁子湖区乡村振兴局协调民政部门开展数据比对,并将比对结果及时反馈给镇(新区)、村。对半年内新纳入低保对象、特困人群开展过数据比对的,可不重复开展比对。推动防止返贫监测和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平台数据共享、比对结
果共用。
(3)村级评议公示。村级采用村民会议、村民代表大会、村两委扩大会议等方式进行民主评议,结合数据比对结果,形成
初选监测对象名单并在村、组内公示,无异议后上报镇(新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审核。
(4)镇(新区)审核。镇(新区)对各村上报的初选监测对象进行逐户复核,提出针对性帮扶计划后上报梁子湖区乡村振兴局。
(5)区级公告确定。梁子湖区乡村振兴局牵头审定镇(新区)上报的监测对象名单、帮扶计划并进行公告,确定最终监测对象并及时组织镇(新区)、村信息员将其相关信息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同时与相关行业部门共享监测对象名单,落实针对性帮扶措施。
(二)已消除风险监测对象稳定情况。对已标注“风险消除”的监测对象开展“回头看”,重点排查家庭收入是否持续稳定半年以上、“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是否持续巩固、风险是否稳定消除。对核实发现风险消除不稳定和整户无劳动力的监测对象进行回退;对标注风险消除后又出现新返贫致贫风险的,按识别程序重新纳入监测帮扶范围。
(三)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帮扶措施落实情况。对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的帮扶情况进行排查,重点关注措施是否精准对应、及时到位、全面有效,是否存在“一兜了之”等突出问题。对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饮水安全等方面存在问题的,及时落实针对性帮扶,尽快解决问题,消除风险。要全面认定监测对象的返贫致贫风险,并结合风险类型和农户需求因人因户落实帮扶措施。对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要优先落实产业就业等开发式帮扶措施。对排查发现收入已稳定超过监测范围半年以上、“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持续巩固、返贫致贫风险经帮扶后稳定消除的监测对象,或返贫致贫风险自然消除的,按程序标注风险消除。
(四)排查规模性返贫风险隐患。在内容上,重点排查自然灾害、地质灾害等不可抗力以及疫情等各类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影响、农村劳动力失业明显增多、乡村产业项目失败等方面的风险隐患。对未消除返贫致贫风险监测对象占比超过2%的镇(新区)、村,要重点关注,及时落实帮扶措施,逐级建立工作台账。重点核查是否存在村表信息错漏、监测对象帮扶政策未落实、未及时标注“风险消除”等问题。在方式上,要健全跨部门工作会商和信息互通机制,加强与应急管理、医保、农业农村、民政、人社等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和沟通协作,强化分析研判,及时发现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五)核实核准数据信息。结合前期下发疑点数据和排查发现的系统数据存在的问题,核查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家庭实际、系统信息和纸质档案“三一致”情况,提高数据质量。重点关注收入支出、“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监测联系人等关键信息缺失问题,家庭成员信息、监测对象分类、风险类型、帮扶措施等信息录入不准确问题,对家庭成员自然变更、基础信息和帮扶措施变化等信息,及时进行更新完善。按照统一要求,补充镇(新区)防返贫监测模块有关数据信息。按照“宜简不宜繁”的要求,完善台账资料,区、镇(新区)档案以学习、研究部署工作等为主,村档案以识别消除程序、政策落实等为主,户档案以明白卡等为主。压实数据管理责任,区、镇(新区)对数据质量负主体责任,要压实村级采集责任、信息员维护责任、镇(新区)和区乡村振兴部门审核把关责任,确保系统信息全面、准确、完整、及时,切实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六)排查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工作情况。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所有外出务工脱贫人口为对象,全面开展排查,重点掌握脱贫人口受疫情、经济下行等因素影响,务工去向结构、务工收入变化和就业稳定性等情况,全面排查工作于5月30日前完成(具体要求和附表以省局《关于开展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工作情况排查的通知》为准)。
二、工作进度
(一)工作部署培训(5月上旬前完成)。根据国家乡村振兴局印发的《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指南(试行)》,结合本地实际,区级制定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督查工作方案,采取线上线下等多种形式完成镇村级工作人员培训,各镇、梧桐湖新区要结合实际,将专题业务培训延伸到村组,确保实现参与集中排查的工作人员和镇、村级信息员培训全覆盖。
(二)开展“回头看”(5月30日前完成)。组织各镇(新区)干部、村干部、驻村干部、帮扶干部等基层力量,对全区3月份开展的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回头看”工作进行“回头看”。及时将新发现的符合条件农户按程序识别为监测对象,确保不留死角,不漏一人。
(三)信息采集录入(6月3日前完成)。各镇、梧桐湖新区要根据“回头看”工作进度,书面向梁子湖区乡村振兴局申请开通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相关功能权限,开展信息录入。要按照“谁采集、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录入信息审核把关,确保录入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排查发现需要对监测对象开展“风险消除回退”和“监测对象清退”的,要向梁子湖区乡村振兴局提出书面申请,经区级审核把关后报市、省乡村振兴局操作。
(四)提交总结报告(6月10日前完成)。各镇、梧桐湖新区要全面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做法,梳理存在的困难问题,加强数据分析和形势研判,研究提出下一步工作安排,在此基础上形成排查工作总结报告,经镇(新区)主要负责同志审定后,将盖章扫描件(含电子版)报梁子湖区乡村振兴局。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保障。各镇(新区)要高度重视此次集中排查“回头看”工作,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制定细化落实方案,因地制宜完善排查方式,加强统筹协调能力,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排查工作。
(二)注重工作难点。根据全国防返贫信息系统显示,截止2022年4月底,全区有28个村无监测对象,各镇(新区)要重点排查这些“空白村”,做到工作不留死角。市区相关部门近期排查发现,全区共有无法联系或者失联人员1388人,各镇(新区)要利用集中排查机会全面掌握失联人员去向动态和家庭情况,做到有返贫致贫风险农户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实现精准识别监测对象不落一人,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三)强化工作调度。各镇(新区)要建立工作调度机制,集中排查期间,梁子湖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每周调度排查工作进度。各镇(新区)要统筹集中排查与问题整改工作,结合国家和省级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发现的问题以及中办督查和国务院大督查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做好问题排查和整改落实。各镇(新区)要加强工作督导,对任务重、进度慢、问题多的村开展实地调研督办,及时发现和纠正标准把握不严、程序履行不规范等问题。
(四)调整优化识别程序。按照“入户核查初判、数据比对、村级评议公示、镇(新区)审核、区级公告确定”的程序开展监测识别,监测对象认定的信息比对、帮扶计划制定与识别程序同步进行。要精简规范工作程序,公示环节只在村内开展一次,不少于5天,原则上识别认定程序一般不超过15天。在确定监测对象后,落实监测联系人和完成帮扶计划制定不超过10天。对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导致出现返贫致贫风险,生活陷入严重困难事实清楚、群众普遍认可的,可通过“绿色通道”先行救助并落实帮扶措施,后履行识别程序。
(五)注重工作质效。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防止层层加码,排查工作不得随意搭便车。要注意方式方法,用好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平台和“防返贫监测”手机APP等信息化工具,避免重复填表报数。要杜绝“唯收入论”、应纳未纳、体外循环、一兜了之、帮扶措施不精准、风险消除简单化、数据质量不高等问题。
附件:
1.入户排查登记表(参考文本)
2.入户排查情况汇总表
3.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信息采集表
4.风险稳定消除核查表(参考文本)
5.监测对象回退、清退情况统计表
梁子湖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5月8日
附件1
入户排查时间:
入户排查登记表
(参考文本)
户类型:□一般农户;□脱贫户;□监测对象
户主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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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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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人口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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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均纯收入(2021.5-20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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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户基本情况 |
1、人均纯收入是否达到6900元:□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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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义务教育是否有保障:□是□否 若为否,请简要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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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基本医疗是否有保障:□是□否 若为否,请简要说明: |
|||
4、住房安全是否有保障:□是□否 若为否,请简要说明: |
|||
5、安全饮水是否有保障:□是□否 若为否,请简要说明: |
|||
识别情况 |
初判是否符合监测识别条件?若符合,请填写风险类型及具体描述(并填写监测对象信息采集表): |
||
监测对象情况 |
1、纳入监测帮扶时间(X年X月): |
||
2、是否已消除风险:□是□否 |
|||
3、主要风险类型: 如与纳入时不同,请简要说明并在信息系统更新: |
|||
4、已落实帮扶措施简述: |
|||
5、监测帮扶措施是否与风险类型对应:□是□否 |
|||
6、是否符合风险消除标准:□是□否 若是,填写风险稳定消除核查表。 |
|||
7、是否符合监测帮扶条件:□是□否 若为否,需进行清退,请具体说明原因(并收集佐证): |
入户情况:□有人在家;□无人在家(电话联系);□无人在家(无法联系)
排查人员签字: 农户签字:
附件2
填报单位(盖章):
入户排查情况汇总表
填报时间:
地区 |
排查总户数 |
排查数量 |
新识别纳入监测户情况 |
应标注风险消除监测对象情况 |
需回退、清退监测户情况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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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 农户 (户 ) |
脱贫 户 (户 ) |
监测 对象 (户 ) |
合计 |
脱贫 不稳 定户 数 |
边缘 易致 贫户 |
突发 严重 困难 户 |
合计 |
脱贫 不稳 定户 数 |
边缘 易致 贫户 |
突发 严重 困难 户 |
合计 |
脱贫 不稳 定户 数 |
边缘 易致 贫户 |
突发 严重 困难 户 |
|||||||||||||||
户数 |
人数 |
户数 |
人数 |
户数 |
人数 |
户数 |
人数 |
户数 |
人数 |
户数 |
人数 |
户数 |
人数 |
户数 |
人数 |
户数 |
人数 |
户数 |
人数 |
户数 |
人数 |
户数 |
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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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脱贫户只统计未纳入监测对象的脱贫户,已消除风险的脱贫不稳定户计入监测对象
附件3
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信息采集表
填报日期:
一、基本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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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省(区、市)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 自然村(村民小组)联系电话: |
||||||||||||||||||
A1居住在大中型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800人以上):□是□否 |
||||||||||||||||||
A2安置区地址:省(区、市)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小区) |
||||||||||||||||||
A3监测对象类别:□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A4脱贫户(身份证比对生成):□是□否 |
||||||||||||||||||
二、家庭成员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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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A5姓名 |
A6性别 |
A7 居民身份 证(残疾人 证)号码 |
A8 与户 主关 系 |
A9民族 |
A10政治面貌 |
A11文化程度 |
A12 在校 生状 况 |
A13健康状况 |
A14劳动技能 |
A15务工区域 |
A16务工时间 |
A17是否参加城乡居民(职工)基本医疗保 险 |
A18是否参加大病保险 |
A19 是否参加城 乡居民(职 工)基本养 老保险 |
A20 是否享受 城乡居民 最低生活 保障 |
A21是否特困供养人员 |
A22是否易地扶贫搬迁 (同步搬迁)人口 (系统比对)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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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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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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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状况 |
A23是否住房出现安全问题 |
□是 □否 |
A24是否义务教育阶 段适龄儿童少年失学 辍学 |
□是 □否 |
A25是否饮水出现安全问题 |
□是 □否 |
A26是否有家庭成员未参加城乡 居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A17指标生成) |
□是 □否 |
||||||||||
四、风险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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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7风险类型:□因病□因学□因残□因自然灾害□因意外事故□因产业项目失败□因务工就业不稳 □缺劳动力□其他(文字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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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7a因自然灾害:□洪涝灾害□地质灾害□旱灾□生物灾害(虫灾)□气象灾害□地震灾害 □其他(森林草原火灾、海洋灾害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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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收支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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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8工资性收入 (元) |
|
A29生产经营性收入(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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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0财产性收入 (元) |
|
A31转移性收入 (元) |
|
A32生产经营性支出(元) |
|
A33家庭 纯收入 (系统生成) (元) |
|
A34家庭人均 纯收入 (系统生成)(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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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5理赔收入(元) |
|
A36合规自付支出(元) |
|
A37纳入监测对象的收入参考范围(系统生成)(元) |
|
A38纳入监测对象的人均收入参考范围(系统生成)(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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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帮扶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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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收类 |
A39产业帮扶 |
□种植业□林果业□养殖业□加工业□乡村旅游□消费帮扶□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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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40就业帮扶 |
□技能培训□劳务输出□外出务工补贴□以工代赈□经营主体就业□其他 |
||||||||||||||||
A41金融帮扶 |
□小额信贷□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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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42公益岗位帮扶 |
□护林员□护草员□保洁员□其他 |
三保障和 饮水安全 类 |
A43住房安全保障 |
□危房改造□其他 |
A44饮水安全保障 |
□ |
|
A45健康帮扶 |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补贴□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其他 |
|
A46义务教育保障 |
□劝返□送教上门□寄宿生生活补助□其他 |
|
A47教育帮扶 |
□雨露计划□助学贷款□助学金□其他 |
|
兜底保障类 |
A48综合保障 |
□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残疾人补贴□防贫保险□其他 |
其他类 |
A49社会帮扶 |
□社会捐助□其他 |
A50搬迁 |
□ |
|
A51生产生活条件改善 |
□ |
|
A52基础设施建设 |
□ |
|
七、风险消除 |
||
A53风险消除方式 |
□帮扶消除□自然消除 |
|
A54风险消除时间 |
|
|
A55监测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注:1、A33=A28+A29+A30+A31-A32A37=A33+A35-A36
2、A38是确定监测对象的参考,A34是区分前两类还是第三类对象的参考。
附件4
风险稳定消除核查表
(参考文本)
户基本信息 |
户主姓名 |
|
返贫 致贫 风险 |
|
监测对象类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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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人口数 |
|
劳动 力人 数 |
|
联系电话 |
|
|||
本年度监测对象识别认定监测范围(元) |
(如:2022年为6900元) |
|||||||
收入核查情况 |
工资性收入 |
|
||||||
生产经营性收入 |
|
|||||||
财产性收入 |
|
|||||||
转移性收入 |
|
|||||||
生产经营性支出 |
|
|||||||
家庭年纯收入 |
|
|||||||
年人均纯收入 |
|
|||||||
三保障 及饮水 安全情 况 |
住房安全是否有保障 |
□是□否 |
||||||
义务教育是否有保障 |
□是□否 |
|||||||
基本医疗是否有保障 |
□是□否 |
|||||||
饮水安全是否有保障 |
□是□否 |
|||||||
识别纳 入以来 享受的 帮扶措 施及成 效 |
|
|||||||
风险是否已稳定消除 |
□是 |
□否 |
||||||
核查人签字 |
|
监测联系人签字 |
|
监测对象签字(手印) |
|
附件5
填报单位(盖章):
监测对象回退、清退情况统计表
填报时间:
序号 |
县市区 |
镇(新区) |
村 |
户主 姓名 |
户主证件号码 |
识别纳入人数 |
纳入监测时间 |
风险类型 |
回退清退情况 |
原因详情 |
1 |
|
|
|
|
|
|
|
|
回退 |
|
2 |
|
|
|
|
|
|
|
|
清退 |
|
3 |
|
|
|
|
|
|
|
|
|
|
4 |
|
|
|
|
|
|
|
|
|
|
5 |
|
|
|
|
|
|
|
|
|
|
6 |
|
|
|
|
|
|
|
|
|
|
7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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