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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国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后评估考核反馈问题梁子湖区整改情况报告

信息来源:梁子湖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日期:2022-06-23

 

中共梁子湖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度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后评估考

反馈问题梁子湖区整改情况报告

 

为了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2021年度全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后评估结果的通报》(鄂办发电〔2022〕20号)和《省委农办关于反馈2021年度鄂州市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后评估有关情况的通知》(鄂农组办发〔2022〕4号)文件要求,梁子湖区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针对省后评估考核反馈鄂州市的3类10个方面问题,结合梁子湖区实际,对标对表、举一反三、全面排查,统筹推进、一体整改,做到较真碰硬、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坚持标本兼治,补齐短板弱项,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以问题整改推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上台阶,乡村振兴开新局,确保脱贫不返贫,振兴不掉队,让脱贫群众生活更上一层楼。现将梁子湖区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领导责任,迅速部署

梁子湖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省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坚持把2021年度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后评估考核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召开区委常委会专题研究整改工作并提出具体要求,要求充分提升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坚持“抓紧抓好,即知即改,从严整改”原则,精心组织,深入实施,确保实效。

(一)健全机构,加强领导。围绕2021年度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后评估考核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要求,区委区政府及时成立2021年度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后评估考核反馈问题梁子湖区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充分发挥2021年度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后评估考核反馈问题梁子湖区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抓总作用,加强全区整改工作调度,压实各地各相关部门责任,确保2021年度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后评估考核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按时间节点全面完成整改任务,为持续提升整改质量奠定坚实基础。

(二)制定方案,细化任务。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在征求区直相关部门、各镇(园区)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梁子湖区整改工作方案和责任清单,对照省反馈意见中指出的“各方责任压得不实”,“衔接政策落实不全面”,“重点工作推进不够有力”等3类10个方面的突出问题逐一对标自查,认领关于少数地方责任还需压实的问题”,“关于个别衔接政策落实不全面的问题”,“关于有的地方重点工作推进不够有力的问题”3类9个具体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逐项明确牵头单位、责任单位、整改措施和时间节点,确保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后评估考核整改工作扎实有序稳步推进。

(三)统筹联动,一体整改。结合2021年度国家对湖北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反馈问题和省市区督查调研发现问题,统筹推进2021年度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后评估考核反馈问题,坚持标本兼治,强化制度建设,从根源上解决问题,通过建立健全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达到解决一个问题,完善一项制度、堵塞一批漏洞,不断巩固深化整改成效,实现整改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二、聚焦问题销号,落实整改

(一)关于少数地方责任还需压实的问题

问题1:少数乡镇党委政府未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央和省重要会议、文件精神。少数区直行业部门存在一次学习内容过多问题,使用合页记录本,存在补学的痕迹。少数乡镇党委定期研究、部署巩固脱贫成果相关工作落实不到位,未全面研究制定重点工作的具体落实措施。

整改措施

1)科学制定学习计划。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列入2022年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认真学习中央、省委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要会议、文件精神。督促各地及时跟进开展学习,并进行交流研讨,做好相关会议记录。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效果:充分发挥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引领示范作用,制定下发《关于印发〈梁子湖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2年集中学习计划〉的通知》,印发2022年度三农工作政策学习资料,安排全区上下联系实际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央、省委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要会议、文件精神。推动全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理论学习。进一步创新学习方式,通过集中学习讲话和相关文件精神、邀请专家授课、开展乡村振兴工作大讨论、外出学习考察等方式开展交流研讨学习。

2)加强指导检查督办。切实加强对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督促检查,每半年对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进行通报,发现问题督促整改。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效果:2022年5月,印发《关于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题学习的通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央、省委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要会议、文件精神。6月6日,区委宣传部和区乡村振兴局联合成立督查组,对全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情况进行了督查。及时下发督查通报督促整改学习到位,全面做好反馈问题整改,切实做到专题学习及时、持续。

3)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坚持“五级书记”抓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各镇、梧桐湖园区要落实主体责任,各镇、梧桐湖园区党(工)委、政府(管委会)和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研究、部署、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

完成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效果:参照区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议事机制,各镇、梧桐湖园区制定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议事机制,每两个月至少研究部署推进一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确保中央、省市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工作的重大安排和部署落实落地。

问题2:少数行业部门工作人员对现有帮扶政策不熟悉,对本行业巩固脱贫成果基本情况和相关政策执行情况不能做到“一口清”,政策学习和宣传不够,政策把握和统筹协调能力不足。

整改措施:

1)加大政策和业务培训力度。组织并督促各行业部门积极开展政策和业务学习培训,利用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示范培训班等多种载体对帮扶干部、行业部门干部等开展轮训,增强政策把握和统筹协调能力。

完成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效果:组织各行业部门整理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相衔接政策文件,印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相衔接政策文件汇编组织学习,5月25日,召开区级推进乡村振兴驻村干部座谈会,开展政策和业务学习,6月10日,组织全区市派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各村党支部书记,区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各镇、梧桐湖园区党政主职、分管领导参加市级乡村建设专题培训,下一步,坚持“区级普遍培训”原则,开展驻村干部、村干部,各行业部门干部、帮扶干部轮训,切实加强政策把握和统筹协调能力。

2)加大帮扶政策宣传。督促各行业部门加大帮扶政策的宣传力度,制定帮扶政策宣传册和明白卡,督促帮扶干部学习政策和进村入户宣传政策。

完成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效果:已制定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指南5000余份,帮扶政策明白卡10000份,帮扶干部人手一份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指南和帮扶政策明白卡,提示和督促帮扶干部在6月份走访入户时进村入户宣传和解读政策,将帮扶政策明白卡上墙。

问题3:少数村驻村干部履职不到位,驻村帮扶作用不明显,群众认可度不高,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对帮扶村基本情况不能做到“一口清”。

1)加强暗访督查。定期组织专班对“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到岗在岗、制定帮扶措施、入户走访、掌握村情民情等方面履职尽责情况进行检查指导、暗访督查,对发现的突出问题限期整改,并严肃处理。进一步压实驻村工作责任,倒逼工作落实。

完成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效果:出台了《梁子湖区驻村工作管理办法》,区驻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组织专班对“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到岗在岗情况进行督查,印发梁子湖区防止返贫动态监测走访记录本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应知应会知识手册,督促和指导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履职尽责,4月15日区驻村工作领导小组对驻村工作暗访督查发现问题的9名相关驻村人员和村干部开展谈话提醒,进一步强化了驻村工作责任。

2)加强业务培训。按照“区级普遍培训,镇级全覆盖培训”的思路,及时对“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等帮扶干部开展针对性轮训,增强培训实效,持续加强驻村干部队伍建设。

完成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效果:5月25日,梁子湖区召开推进乡村振兴区派驻村干部座谈会,进一步凝聚了各级帮扶力量,夯实了2022年驻村帮扶和乡村振兴等工作基础,同时在座谈会上进行交流讨论和开展政策和业务学习,6月10日,组织全区市派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各村党支部书记,区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各镇、梧桐湖园区党政主职、分管领导参加市级乡村建设专题培训,计划在9月份前,区镇两级完成“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等帮扶干部开展针对性轮训全覆盖,切实加强驻村干部队伍建设。

3)健全驻村机制。切实履行驻村帮扶工作的日常管理职责,对标对表国省市区关于驻村帮扶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强化驻村工作责任,对不符合选派要求的驻村工作人员及时进行调整完成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完成情况:6月10日前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效果:根据《中共梁子区委办公室关于向重点乡村持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通知》和国省市区关于驻村帮扶工作的要求,选优配强驻村力量,区委组织部、区乡村振兴局全面审查驻村工作人员条件,对年龄老化、临聘人员身份的驻村工作人员进行及时调整,目前对区人社局驻太和镇陈太村第一书记,区住建局驻太和镇吴伯浩村驻村工作队队长,区文化和旅游局驻梧桐湖月山村第一书记进行了调整。

(二)关于个别衔接政策落实不全面的问题

问题4:防范化解因病返贫机制不够健全。

整改措施:

1)优化调整健康帮扶政策。根据国省市健康帮扶政策,对突发疾病导致出现返贫致贫风险,生活陷入严重困难事实清楚、群众普遍认可的,由乡村振兴和民政等部门按程序核准身份符合认定条件的对象,医保部门及时跟进落实医疗保障帮扶措施,防范化解因病返贫致贫。

完成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效果:根据国省市健康帮扶政策,区医保局和区乡村振兴局、区民政局保持数据共享,对突发疾病导致出现返贫致贫风险,生活陷入严重困难农户及时识别、及时纳入“突发严重困难户”、及时跟进落实医疗保障帮扶措施,防止因病返贫致贫。目前我区已因病纳入“突发严重困难户”59户198人,全部落实了医疗保障帮扶措施,防范化解了因病返贫致贫风险。

2)落实倾斜救助制度。对规范转诊且在省域内就医的救助对象,经三重制度保障后个人负担仍然较重的,通过“防贫保”等方式按程序给予倾斜救助,合力控制监测对象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比例

完成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效果:区政府每年从财政推进乡村振兴衔接专项资金中安排150万元设立“防贫保”,对规范转诊且在省域内就医的救助对象,经三重制度保障后个人负担仍然较重的救助对象按程序给予倾斜救助,截至目前,2022年度梁子湖“防贫保”救助17户,赔付资金212464.94元,充分发挥了商业保险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方面的良好作用,科学建立防返贫机制,为我区边缘易致贫户、脱贫不稳定户和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骤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的严重困难人口等农村低收入人口提供救助,确保了无规模性返贫现象发生,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我区乡村振兴工作。

问题5:少数镇村住房安全定期巡查制度执行不严格。

整改措施:建立农村危房动态监测机制,健全住建乡村振兴、民政等部门协调联动和数据互通共享制度按照“农户日常自查,镇村定期排查、级随机巡查方式,对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进行日常巡查,发现住房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对农村低收入人口唯一住房排查鉴定为C、D级危房的,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建立工作台账,实行销号制度,做到应改尽改、应补尽补

完成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效果:制定《梁子湖区农村住房安全日常巡查办法》,对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落实定期巡查和住房排查鉴定全覆盖,对住房安全隐患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唯一住房排查鉴定为C、D级危房的实行动态清零销号做到应改尽改。目前通过巡查发现的7户农村低收入人口存在安全隐患的住房都已整改到位。

问题6:少数地方农村供水工程建设运行和管护长效机制不健全。

整改措施:

1)加强农村供水保障动态监测,健全农村供水工程建设运行和管护长效机制,将农村饮水巩固提升工程列入区级乡村振兴重点项目,扎实有序推进。

完成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效果:落实了以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为地方政府主体责任人、区农业农村局局长为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人、太和新城自来水公司经理为供水单位管理责任人的农村饮水安全管理架构,并针对农村饮水安全管护机制不健全问题编制了《梁子湖区“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规划》。2022年度安排财政推进乡村振兴衔接专项资金800万元,提升山区农村饮水保障工程。

2)充分发挥村级组织和农民主体作用,加强日常巡检和设备维修,切实解决好个别地区季节性缺水问题。

完成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效果:对行政村户表进行改造,安排供水管护员,实现抄表入户目标,完善管护机制,确保建得成、管得好、用得起且长受益。制定梁子湖区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预案,并在区政府网站

(pttp://www.liangzh.gov.cn/dzdt/gsgg/202006/t20200605_340020.html)通过修订完善饮水安全应急保障预案,从制度上切实解决季节性缺水和饮水安全问题。

问题7:慢性签约服务落实不规范,少数脱贫人口慢性签约服务精细化管理不到位

整改措施:

1)突出问题全面整改。督促全面梳理脱贫人口慢性病签约服务精细化管理存在的问题,迅速整改到位。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代签、未签等问题开展全面排查,加快实现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应签尽签”,确实不能签约的要说明原因。持续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重点做好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严重精神障碍等慢性病患者的规范管理和健康服务,做到“签约一人、履约一人、做实一人”。

完成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效果:全面清查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健康档案,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代签、未签等问题开展全面了排查,2022年安排财政推进乡村振兴衔接资金39.4万元,完成全区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家庭医生签约19700人,对签约的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严重精神障碍等慢性病患者采取定期门诊、电话和上门随访等形式进行规范化精细化管理。

2)全面落实医疗保障和健康帮扶政策。组织各地对脱贫人口医疗保障和健康帮扶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梳理,严格执行资助参保渐退政策,避免医疗保障“断崖式”下降。

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效果:2022年实现脱贫人口24619人和监测对象198人参保,实现“应保尽保”、1-5月份医疗救4565人3428207.5万元,做到“应补尽补”、坚决防止因病返贫致贫。严格落实省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个人缴费部分差异化资助政策,避免医疗保障“断崖式”下降

(三)关于有的地方重点工作推进不够有力的问题

问题8:动态监测和帮扶政策宣传和落实有待加强,少数监测户不知晓防返贫监测政策。部分地方监测对象识别纳入周期长,时效性不高。

整改措施:

1)做好政策宣传。制作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指南,预警信息处置流程图、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流程图,通过驻村干部、村两委干部、帮扶干部的入户走访对农户进行动态监测和帮扶政策宣传,提高群众对动态监测和帮扶政策的知晓率。

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效果:印发《梁子湖区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回头看”工作方案》,制定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指南,预警信息处置流程图、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流程图5000余份,对驻村工作人员和村干部进行培训,优化监测对象识别和纳入程序,从申报之日起到完成监测对象识别认定不超过15天,提示和督促驻村干部、村两委干部、帮扶干部5-6月份集中排查、走访入户时进村入户宣传和解读政策,切实提高群众对动态监测和帮扶政策的知晓率。

2)完善动态监测机制。坚持集中排查与常态化预警相结合,精准确定监测对象,将有返贫致贫风险和突发严重困难的农户及时纳入监测范围,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杜绝应纳未纳、“体外循环”。进一步优化自上而下排查和自下而上申报机制,简化工作流程,缩短认定时间,提高识别帮扶时效性。

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效果:2022年3月在全区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5月开展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回头看”工作,做到集中排查全覆盖,截至5月底纳入动态监测和帮扶系统未消除风险68户224人,坚决杜绝应纳未纳、“体外循环”。出台梁子湖区防止返贫动态监测预警信息处置流程图和梁子湖区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工作流程图,进一步优化自上而下排查和自下而上申报机制,规定从申报之日起到完成监测对象识别认定不超过15天,缩短认定时间,提高了识别帮扶时效性。

3)强化工作合力。健全部门间信息互通机制,督促区级行业部门畅通数据交换渠道,形成工作合力,做实信息预警、数据比对和行业帮扶。逐步推动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工作与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帮扶工作相衔接,建立规模性返贫风险研判和协同处置机制。

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效果:区乡村振兴局每月牵头组织区医保局、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人社局等十多个区直行业部门提交信息数据,实现部门信息数据共享,形成工作合力,对数据预警的由区乡村振兴部门牵头组织人员入户核实,迅速识别,对符合纳入条件的按程序迅速纳入和开展帮扶,每半年向区委区政府汇报一次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做实规模性返贫风险研判和协同处置机制。

问题9:产业发展存在薄弱环节,产业帮扶联农带农效果有待提升。产业帮扶实效性不强,特色产业发展和新型经营主体带动脱贫户或监测户未实现全覆盖。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贷款逾期率较高。

整改措施:

1)健全联农带农机制。巩固提升特色产业,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等帮扶模式,巩固和完善产业帮扶过程中形成的各种稳定有效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提高脱贫人口家庭经营性收入。将新型经营主体扶持与联农带农效果紧密挂钩,实现特色产业发展和新型经营主体带动脱贫户或监测户全覆盖。

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效果:2022年在财政推进乡村振兴衔接资金中安排农业产业扶贫到户补助资金550万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农业产业扶贫补助项目资金(利益联结机制)300万元发展特色农业产业和奖补产业带动脱贫户、监测对象增收。5月份,组织各镇(园区)对全区特色产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情况和带贫益贫情况开展检查,围绕特色产业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贫“薪金、股金、租金、订单农业、托管等”模式进行摸底调查,通过奖补资金方式进行核查验收,督促帮扶主体完善与脱贫户、监测对象的利益联结机制,将新型经营主体扶持与联农带农效果紧密挂钩,打造帮扶主体和帮扶对象产业共同体、利益共同体、确保项目发挥预期效益。

2)扎实做好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继续执行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召开乡村振兴工作会议,对小额信贷新增贷款、户贷量、逾期等情况进行通报,并提出相关工作要求。稳妥处置逾期贷款,及时录入系统。健全风险补偿和分担机制

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效果:严格执行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截至6月5号,梁子湖区小额信贷贷款余额3577.05万元,通报1-5月份纯新增贷款890万元,新增户数180户。有劳动力的户贷款余额户贷量0.508万元。严格控制小额信贷逾期,积极与区农商行和各镇(园区)对接,出台了《梁子湖区小额信贷风险补偿办法》,健全风险补偿和分担机制

问题10:就业帮扶有待提升少数外出务工脱贫人口电话号码、务工地点等基本信息与实际不符。

整改措施:

1)持续做好稳岗就业。强化就业帮扶,加大培训力度,拓宽就近就地就业渠道,稳定公益岗位规模。对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劳动力外出务工情况定期开展调度,进一步强化务工信息动态管理,实时掌握务工人员的职业、去向、状态、诉求,针对性进行帮扶,确保全区脱贫人口外出务工规模保持总体稳定且不低于去年。

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效果:区人社局等部门安排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生活费补助资金25.25万元对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开展培训,结合供需信息有针对性地开展招聘服务工作,2022至今共组织线上线下招聘活动4线下招聘活动共组织近百名脱贫劳动力进场洽谈,组织有就业意愿的脱贫劳动力和用工企业“零距离”对接统筹用好乡村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2022年度安排财政推进乡村振兴衔接资金284.53万元安置在岗生态文明公益岗290余人。每月对务工人员务工情况进行摸排,及时开展针对性帮扶,确保了全区脱贫人口外出务工规模保持总体稳定,务工人数高于2021年。

2)做实信息数据“三一致”工作。开展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回头看”,各镇、梧桐湖园区合前期下发疑点数据和排查发现的系统数据存在的问题,核查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家庭实际、系统信息和纸质档案“三一”情况,保系统信息全面、准确、完整、及时,切实做到“账账相“账实相符”。

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效果:印发《梁子湖区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回头看”工作方案》,5月份对全区所有农户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针对省市前期下发疑点数据和排查发现的系统数据存在的问题,开展核查,实现了疑点数据清零,确保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家庭实际、系统信息和纸质档案“三一

3)开展检查督办。成立工作专班对“三一致”等工作开展检查督办,查找问题,做到立行立改

完成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效果:区乡村振兴局和各镇(园区)针对疑点数据的整

改情况,开展系统数据清洗工作,对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务工情况电话抽查200户、定期入户核查家庭收入等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家庭实际、系统信息和纸质档案“三一

问题11:少数项目实施和各级衔接资金支付进度不快,需切实提升衔接资金使用绩效。项目资产后续管理不够到位。

整改措施:

1)加快衔接资金拨付使用。根据省乡村振兴局《关于2022年度衔接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通报》要求,督促各地各部门按照时间节点,加大推进项目实施力度,加快各级衔接资金支付进度,切实提升衔接资金使用绩效。

完成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效果:2022年4月份起,每半月向各相关部门通报

项目进展情况和资金拨付进度,每月区分管领导组织召开项目实施和资金拨付推进会,目前,我区项目实施率100%,中央资金拨付率70%,中央、省市区四级资金拨付率43%,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大项目实施力度,加快各级衔接资金支付进度,确保6月份各级资金拨付进度达55%以上。

2)开展运营管护情况自查。印发工作提示函,组织各镇、梧桐湖园区对扶贫项目资产运营管护情况开展自查,摸清问题底数。要求各镇、梧桐湖园区限时开展整改,确保扶贫资产持续发挥效益。

完成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效果:严格按《梁子湖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和管护实施方案》文件要求,5月份,印发扶贫项目资产督查提示函,对全区扶贫项目资产开展摸排和督查,检查公益性资产的管护、经营性资产的运营和收益分配情况,对摸排和督查出的问题于5月底已督促整改完毕。

3)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成立专班开展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调研,查找问题,提出下一步解决对策,建立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长效机制。

完成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效果:区乡村振兴局组织专班于2月份对全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进行调研,3月份根据组织各镇(园区)对经营性扶贫项目资产进行清查,查找出三个方面的问题和三个方面的对策,切实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

问题12:人居环境整改不到位。个别农户家庭卫生条件差、发现人畜居现象,某村湾公共厕所因地基沉陷成危房,无法使用。

整改措施:

1)大力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坚持政府主导、群众参与,引导农户整治房前屋后屋内杂物及粪污现象,实行人畜分离。

完成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效果:针对徐山村一组徐祥贵老人家中人畜家庭卫生条件差的情况,已动员徐祥贵老人将鸡鸭集中在屋外圈养,实现了人畜分离。由区委农办、区城管局、区乡村振兴局牵头持续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工作,2022年单月明查、双月暗访,形成长效机制督导各镇(园区)、各村和农户整治人居环境。

2)做好问题厕所摸排整改。实行清单式集中动态管理,建立整改销号制度,确保问题厕所整改到位。

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效果:针对太和镇谢埠村公共厕所因地基沉陷成危房,无法使用问题,太和镇迅速采取措施对此公共厕所进行了拆除。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组织各镇(园区)对公厕进行全面排查,对有安全隐患的公厕进行整治,确保了问题厕所全部整改到位。

问题13:基础工作不够扎实,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数据不准确、更新不及时。基础工作不细致。防返贫监测系统信息准确性有待提高。少数农户对慢性病报销目录、范围、比例和报销方式等政策不了解。

整改措施:

1)核实核准数据信息。开展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回头看”活动,督促各地合前期下发疑点数据和排查发现的系统数据存在的问题,核查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家庭实际、系统信息和纸质档案“三一”情况,及时进行更新完善保系统信息全面、准确、完整、及时,切实做到“账账相“账实相符”。我区建档立卡信息还有少数未实现“三一致”的问题。

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效果:2022年4月开始,我区对建档立卡数据库进行全面清查,增加、修改、补充数据1000余条,确保我区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信息实现“三一致”。常态开展数据清洗,对疑点数据进行核实,发挥村“两委”、驻村工作队、帮扶责任人作用,进行入户核实各项数据,对错误数据随时更新。做到“帐帐相符”。

2)加大政策业务培训力度。进一步加强对党政干部、乡村振兴系统干部、帮扶干部、乡村干部开展轮训,将最新的健康帮扶政策纳入培训内容,强化进村入户政策宣传,增强政策把握和统筹协调能力。

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效果:6月10号、6月11号组织区镇(园区)党政干部、乡村振兴系统干部、帮扶干部、乡村干部参加《鄂州市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方案》开展培训,后期将进一步强化健康帮扶政策培训。

3)加强检查督办。组织专班,对各地政策宣传情况、帮扶信息记录等情况开展指导、检查、督办,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检查

整改效果:区乡村振兴局于5月,组织专班对各镇(园区)各村政策宣传情况、驻村帮扶和驻村资料档案整理情况开展指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当场反馈并督促整改。

问题14:区镇村换届后少数干部存在想干不会干的问题。

整改措施:

1)加强政策业务培训。按照“区级普遍培训”的思路,对党政干部、乡村振兴系统干部、帮扶干部、镇、梧桐湖园区村干部开展轮训。针对不同对象开展个性化、多样化、差别化的乡村振兴专题培训,增强区镇村干部政策把握和统筹协调能力,持续加强乡村振兴队伍建设。

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效果:6月10号、6月11号组织区镇(园区)党政干部、乡村振兴系统干部、帮扶干部、乡村干部参加市级乡村建设专题培训,9月份前,区镇(园区)将持续开展轮训,确保区级培训普遍化。切实提高区镇村干部政策把握和统筹协调能力,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中想干会干能干。

2)依托好市乡村振兴学院资源。依托好市乡村振兴学院落户梁子湖区的契机,与武汉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科学制定培训计划,对乡村振兴干部开展乡村振兴专题培训,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的理论素养、业务能力和领导水平。

完成情况:正在进行并长期坚持

整改效果:制定梁子湖区党政干部、乡村振兴系统干部、帮扶干部、乡村干部培训计划,打造乡村振兴实地教学示范点,对接高校推进我区乡村振兴干部队伍培训经常化,能力提升全面化,发挥“头雁效应”,培训干部乡村振兴工作能力。

三、下步工作安排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抓好后评估考核反馈问题整改,是对我区政治站位、责任担当、能力作风的现实检验。下一步我区将继续抓好抓实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持续巩固深化整改成果,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增强做好问题整改的责任感紧迫感。

(一)持续深入推进。要将问题整改和日常工作结合起来,把解决问题的过程变成推动工作的过程。

(二)强化督查督导。集中优势兵力,统筹整合资源,坚持日常工作督查督导,确保问题整改全面落实、举措全面推进、脱贫攻坚成果全面巩固。

(三)严肃工作作风。树牢问题导向,进一步提升监督质效,进一步推动工作落实落细,强化制度建设,从根源解决问题,解决防止虚假整改、敷衍整改、表面整改,解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做到责任不落实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问题不见底不放过。

我区将以此次整改为契机,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实现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为加快建设武汉城市圈“后花园”和梁子湖区三区一地一城”,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贡献乡村振兴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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