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区民政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及部门预算单位组成
三、部门人员编制构成
第二部分 区民政局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 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 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区民政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根据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战略,编制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研究拟订地方性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负责农村五保户供养和社会困难户救济对象的政策实施;负责农村福利院的建设工作;组织和指导扶贫济困等社会救助活动。
3.负责建立和实施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负责低保对象的核实、申报,组织检查、监督保障金的落实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实施。
4.制订和实施社会福利发展规划,承担老年人、孤儿等特困群体权益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城乡社会福利企业的核定并进行宏观管理;监督指导全区福利资金的管理使用。
5.拟定全区行政区划规划,负责全区村以上行政建制的设立、撤销、更名和行政区域及政府驻地迁移的申报工作;负责区内和区际边界争议调处事务。
6.负责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工作。承办全区性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成立、变更和注销登记及年度检查申报工作;负责社团、民办非企业单位行政复议工作。
7.主管地名管理工作。负责村以上行政区域及其他地名的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监督检查地名使用情况;审定地名资料。
8.主管婚姻登记工作。指导全区婚姻法律、法规的组织实施和婚姻习俗改革及服务工作;负责儿童收养法规和政策的贯彻实施。流浪乞讨人员和流浪儿童的社会救助保护工作。
9.负责殡葬管理工作。负责各项殡葬法规及政策的贯彻实施。
10.负责老年人的管理工作。
11.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及部门预算单位组成
根据上述职责,区民政局设2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政策法规、规划财务、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社会组织、婚姻登记)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档案、组织、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劳动人事、后勤保障、民政政策法规宣传和干部思想政治教育。负责局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女、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单位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民政统计管理和机关及所属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与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村(居)委会组织法的贯彻实施;指导村(居)委会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居)民自治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制订城乡社区发展规划,指导城乡社区建设工作;承办村(居)以上行政建制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界线变更和乡镇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制定、发布标准地名,监督检查地名和使用;负责全区和区际边界争议的调处事务;负责全区行政区域界线、地标的管理。引导社会组织规范健康发展,完善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按照管理权限,对全区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执行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政策;组织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负责婚姻登记工作,指导全区婚姻法律、法规的组织实施和婚姻习俗改革及服务工作;负责儿童收养法规和政策的贯彻实施。
2、社会救助股(社会救助和儿童福利、养老服务、社会事务、慈善事业)
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推进民政兜底脱贫攻坚工作,完善社会救助制度;负责建立和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负责特困人员救助、困境儿童救助、低保对象的核查、审批,组织检查、监督低保金的落实;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贯彻儿童(含社会弃婴)收养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和规章;落实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保护政策,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儿童福利、办理收养登记。承办老年人福利工作,执行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负责流浪乞讨人员和流浪少年儿童的社会救助保护工作;负责实施殡葬改革管理工作,查处违法丧葬、制止非法公墓的经营活动;依法实施对丧葬用品的生产、销售以及殡葬管理方面的监督。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
三、部门人员构成
区民政局机关行政编制3名,事业编制4名,财政供养3人,财政预算人员1人。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1名。在职人数11人,退休4人,合计15人。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一)2025年部门预算收入总计549.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49.17万元,占收入的100%。
(二)2025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计549.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8.62万元,占支出的39.8%;项目支出330.55万元,占支出的60.2%。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512.37万元,占支出的93.3%;卫生健康支出21.29万元,占支出的3.9%。住房保障支出15.51万元,占支出的2.8%。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一、基本支出218.62万元
(一)工资福利支出191.45万元,其中:1、基本工资40.24万元;2、津贴补贴33.24万元;3、奖金50.72万元;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1.8万元;5、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21.29万元;6、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28万元;7、住房公积金15.51万元;8、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7.36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4.32万元,其中:1、办公费3万元;2、差旅费2万元;3、公务接待1万元;4、工会经费2.42万元;5、福利费3.02万元;6、其他交通费用2.88万元。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85万元,其中:1、退休费12.85万元。
二、项目支出330.55万元,其中:
1、婚姻登记工作经费8万元。
2、低保工作经费20万元。
3、“老促会”工作经费7万元。
4、春节困难群众走访慰问25万元。
5、流浪乞讨救助站工作经费2万元。
6、梁子湖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经费3万元。
7、梁子湖区乡镇福利院区级直管运营经费100万元。
8、梁子湖区乡镇级行政区域界线勘定成果转化及档案整理服务项目 22.2万元。
9、梁子湖区非政府投资养老机构新建及运营补贴14.5万元。
10、梁子湖区农村互助照料中心新建运营补贴69.45万元。
11、档案整理3万元。
12、乡村著名行动试点工作经费10万元。
13、统筹城乡特困人员救助46.4万元。
二、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2025年部门预算收入总计549.17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651.43万元,下降54.3%,主要原因是2025年减少残联和社工预算,残联和社工部成立独立预算单位。
(二)2025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计549.17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651.43万元,下降54.3%,主要原因是2025年减少残联和社工预算,残联和社工部成立独立预算单位。
三、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2025年财政拨款收入总预算549.17万元,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49.17万元;支出总预算549.1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支出218.62万元,项目支出330.55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549.17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减少651.43万元,下降54.3%。具体情况如下:
基本支出218.62万元,项目支出330.5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18.62万元,占预算总额的39.8%。其中:
(一)人员经费191.45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191.4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85万元,主要用于: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其他队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等。
(三)公用经费14.3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持等。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2025年安排机关运行经费14.77万元,占预算总额的2.7%。主要包括:1、办公费3万元;2、差旅费2万元;3、公务接待1万元;4、工会经费2.42万元;5、福利费3.02万元;6、其他交通费用2.88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说明
区民政局单位办公通用设备和家具用具:办公家具、电脑、空调、监控等,账面价值39.6万元。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一是认真组织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并充分运行绩效评价结果,调整设置的指标体系和绩效目标,加快建立绩效导向和预算管理制度。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17个项目支出开展了预算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841.71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的100%。绩效评价结果显示,该17个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基本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二是在预算执行中,依据绩效目标对项目资金运行状况及绩效目标的预期实现程度开展了一次绩效监控,确保预算绩效目标的实现。三是在预算编制中,认真梳理项目活动,依据项目活动明确项目绩效目标、量化关键绩效指标,将预算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依据,提交预算绩效目标申报的及时性与规范性。四是完善绩效报告与公开制度,推动绩效信息公共,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说明
2025年民政局预算没有列重点项目。
九、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5年区民政局没有项目列入政府采购预算。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2025年,区民政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1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 万元;公务用车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说明
2025年区民政局没有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见附表)
第四部分 区民政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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