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鄂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农村客运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鄂州财建发〔2025〕174号),下达我区2025年省级农村客运发展补助资金98万元,我局按照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印发的《湖北省省级农村客运发展资金管理办法》(鄂交发〔2023〕47号)相关要求,制定了梁子湖区2025年省级农村客运发展补助资金分配方案。
一、农村客运基本情况
梁子湖区从事农村客运运营企业有3家,农村客运车辆数65台,座位数共计1594座。分别是鄂州市交通发展有限公司农村客运车辆数为42台、座位数量为1265座,鄂州市梁子湖区新征程客运联营有限公司农村客运车辆数为9台、座位数量为63座,鄂州市强盛旅游客运有限公司农村客运车辆数为14台、座位数量为266座,符合农村客运发展补助资金条件。
二、资金分配
本次资金分配严格遵循“公平合理、精准补贴、注重实效”原则,资金投向聚焦农村客运运营保障与服务网络拓展,主要用于两大方面,一是补贴农村客运车辆的商业险、承运人责任险及动态监控系统维护费用,夯实运营安全基础。二是支持区域公共交通网络优化。
1.按实际运营情况,对3家农村客运企业的65台农村客运车辆的商业险、承运人责任险及动态监控系统维护费用进行补贴。其中,鄂州市交通发展有限公司补贴292568.23元、鄂州市强盛旅游客运有限公司补贴60453.93元、鄂州市梁子湖区新征程客运联营有限公司补贴47856.17元;
2.为进一步完善公共交通网络,拟对鄂州市梁子湖区新征程客运联营有限公司拨付发展补助资金579121.67元,用于农村客运(公交)新线路的开通筹备与初期运营。
附件:梁子湖区2025年省级农村客运发展补助资金分配表
梁子湖区交通运输局
2025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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