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各相关部门:
《全镇深化惠民惠农政策落实大数据监督检查实施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梁子镇人民政府
2023年8月28日
(鄂办发电[2023]26号)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深化惠民惠农政策落实大数据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州办文[2023] 39号)文件精神,决定在全镇持续深入开展惠民惠农政策落实大数据监督检查,推动各项惠民惠农政策落地见效。根据梁子镇实际,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市第八次党代会工作部署,充分发挥惠民惠农政策落实大数据监察系统效用,强化全镇惠民惠农政策落实全流程、常态化监督,切实提升监督效能,促进惠民惠农政策精准落地,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感和幸福感。
二、检查项目
根据省委、省政府统一安排部署,省直有关部门选定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等28个有代表性的惠民惠农政策项目,通过省惠民惠农政策落实大数据监察系统(以下简称“大数据监察系统”)进行比对,并形成问题线索下发至各地,发现我镇疑点问题6项20条,具体线索分布情况见附件1。
三、责任分工
(一)镇深化惠民惠农政策落实大数据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立镇深化惠民惠农政策落实大数据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2),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全镇大数据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牵头组织推动全镇监督检查工作,办公地点设在镇乡村振兴办。从镇直相关部门抽调人员组建工作专班,对监督检查工作进行推动落实,对发现的问题分类整改,推进建章立制,负责对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公示公开,安排专人将问题线索核查,整改情况录入大数据监察系统。
(二)镇直相关部门。镇民政办、镇人社中心、镇应急管理办、镇退役军人事务所、镇乡村振兴办涉及问题线索的镇直部门,要对核查组核查整改工作提供政策解读和疑难解答,统一项目核查和问题整改等政策口径,切实解决各地政策标准和处置情形不一致的问题;对政策落实过程中的重点领域、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加强分析研究,完善政策措施,建章立制,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问题发生,建章立制工作于今年12月底前完成。
(三)乡镇。负责组建核查专班,按照“逐条逐项、见人见事、证据扎实、分析精准、意见具体”的标准和“谁核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采取“听对象陈述、查原始资料、看实际现场、问经手经办、访左邻右舍“等方式,对区域内问题线索逐一调查核实,建立问题线索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对于干部管理权限不在本辖区的问题线索,上报镇纪委监委按有关规定分流处置。
(四)镇纪委监委。负责及时跟进大数据监督检查工作,督促本级党委和政府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本地相关部门履行监管责任,对大数据监督检查发现的违规违纪违法和失职失责问题严肃查处,对监督检查工作中作风不实、弄虚作假等问题追责问责。
四、时间安排
大数据监督检查工作自2023年8月下旬开始,2023年10月10日前结束。疑点问题交办镇后,由镇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转交由镇直相关部门,并迅速组织核查整改。核查整改工作包括线索核查、立行立改、案件查处等工作,不分阶段、随核随改、随查随处。问题整改处置情况于10月5日前录入大数据监察系统,10月20日前形成深化惠民惠农政策落实大数据监督检查专项工作报告,由镇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区工作专班。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党委和政府履行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分管负责同志靠前指挥,统一调度,全程参与。成立工作专班,细化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核查整改质量。
(二)加强督促检查,务求取得实效。成立镇大数据监督检查巡查督导组,对本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导,重点查看工作进度、工作质量和工作作风等,对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通报曝光、限期整改,严禁纸面核查、虛假核查、敷衍核查。
(三)加强宣传引导,发动群众参与。各村(居)、各相关部门要加大惠民惠农政策宣传解读力度,及时公开政策落实和问题整改情况,让群众参与评判,提高群众知晓度和参与度。要畅通监督渠道,建立监督平台,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
附件:1、镇深化惠民惠农政策落实大数据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2、2023年梁子镇惠民惠农政策落实大数据监督检查问题线索分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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