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镇直各部门:
为了落实梁子湖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精神,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征缴工作,现将梁子湖区金融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转发给你们,望各村(居)委会把这项工作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一并落实,各级包保干部进行督导。镇党委、政府将按市区相关文件精神,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一并纳入年终目标考核。
附件:1.梁子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2.2024年梁子湖区梁子镇农村小额人身保险任务分解表
梁子镇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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