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开展情況
(一)强化法治建设组织领导
我局高度重视卫生健康法治建设工作,分别成立了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卫生健康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卫健系统法治建设的领导,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负责人具体落实的领导机制,为我区卫生健康法治建设奠定了组织基础。
(二)加强学习、强化专业培训
一是加强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我局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系统各支部重要学习内容,深入领会习近平依法治国、法治建设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以此指导卫健系统法治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谋划和落实好法治建设的各项任务,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
二是组织卫健系统干部学法。全年通过局党组中心组、干部夜学等多种学习方式,积极组织卫健系统全体干部职工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基本医疗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等专业法规学习12次,提升了职工的法律意识,增强了法治观念,使卫健系统干部职工更好的懂法、述法和用法。
三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学法工作。为进一步提升卫生健康行政执法人员的能力,加强对监督员的素质培养,对监督员开展了各种专业内容的专题培训3次。加强监督员对宪法、党章和党内法规学习教育,加强监督员的清正廉洁作风建设。其次,针对不同业务科室的专业内容,开展专业执法能力的培训,培训内容涵盖疫情防控、公共场所、医疗执业、传染病防治、生活饮用水、职业卫生等方面。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均通过2021年执法证资格考试。已完成国家卫生健康监督网络培训平台40学时学习。
四是开展法制宣传。充分利用LED、宣传横幅、宣传栏、宣传册等宣传工具,以“5.12护士节”、“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宪法宣传活动周”等节点活动为载体,广泛宣传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00余册,接待群众咨询100余人次。通过宣传增强了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使广大人民群众对各项法律法规知识有了更深入的了解,提高了依法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
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备案、清理评估工作,严格执行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集体审议决定等程序。组织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施行后评估,严禁将作废或者失效的文件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四)加强卫生执法监督督导
依法开展公共卫生、医疗卫生、学校卫生、传染病防治、职业健康等重点领域执法监督。着重对非法行医、非法医学美容及民生热点领域开展检查。一是严格执法全过程记录。严格执行2人以上执法规定,严格执行“亮证执法”制度。为卫监执法人员配备执法记录仪,实现执法全过程记录并系统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二是按照时限要求在“梁子湖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卫生行政执法信息。三是建立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情况通报渠道,确保群众举报的违法行为得到及时查处。
(五)持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保障
为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全面提升服务效能,更好地方便群众办事,提升群众获得感,鄂州市梁子湖区卫生健康局结合医疗卫生行业现状,坚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原则,从优化政务服务、大数据推广应用、“证照分离”改革及强化卫生监督等方面稳步推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取得明显成效。工作要求不断细化“放管服”改革和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具体管理措施,并主动向社会予以公开。
(六)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严格按照相关时限在梁子湖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行政执法信息。行政执法主体、权限、依据、程序、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信息均及时公开并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的执法决定信息均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
强化信用监管,推进涉企信息归集共享,实行市场主体“一处违法、处处受限”。严格执行两人以上执法规定,严格执行“亮证执法”制度,出示监督证,公示执法身份。出具执法文书,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
(七)大力推进卫生健康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设
制定了《梁子湖区卫生健康局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梁子湖区卫生健康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编制行政执法程序和执法事项指南,编制行政执法人员信息清单。规范执法全过程文字记录,制定全过程记录各类执法文书标准文本和电子信息格式。制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明确法制审核送审材料,规范审核程序、审核载体、时限要求和责任追究机制等。
二、主要存在问题
(一)法制宣传氛围不浓,宣传工作不够深入,民众的健康法律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行政执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医疗机构法治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部分医疗机构重业务,法治宣传活动开展不多。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我局将对照上级有关依法行政的工作要求,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开拓新思路,改进和创新工作观念、工作措施,全面推进政府的法制化进程。
(一)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的规范管理,强化执法人员经考试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做好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
(二)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推进行政权力运行公开,行政审批事项、权责清单事项向社会全面公开;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行政执法主体、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过程和执法结果。
(三)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将落实市区关于放管服文件要求,对涉及审批事项的科室继续进行政务服务事项录入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防止在审批过程中出现吃拿卡要等危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有效地保证群众办事“一趟清”。
(四)大力开展干部职工法治教育学习,提高干部职工对全面推进卫计法治建设工作的必要性、长期性的认识,增强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五)进一步巩固完善法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严格执行现行的有效的各项执法制度,健全配套制度,注重增强制度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操作性。
(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深入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谁执法谁普法”向“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延伸。
鄂州市梁子湖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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