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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湖北省旅游条例》执法检查和创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情况调研

日期:2023-07-29

   7月28日,梁子湖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全区《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湖北省旅游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贯彻落实情况执法检查,并对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情况进行调研。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余安青、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琪参加调研,区政府副区长张海山陪同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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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研组一行现场调研沼山镇袁家湾景区、湖瓢田园驿站,东沟镇珞格小镇、环湖绿道拟封闭路段和旅游专线、梧桐湖旅游集散中心、梧桐湖教育培训基地。调研组在梧桐湖园区管委会召开座谈会,听取全区贯彻落实“一法一条例”和创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工作情况汇报,与会委员、人大代表围绕全区旅游发展和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提出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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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研组认为,全区旅游工作和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动作大、变化大,有看头、有盼头,有重点、有亮点,有颜值、有产值,三区一地一和武汉都市后花建设铺上了新底色,作出了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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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研组强调,要加强系统谋划,抓好景点布点,让景区连片,让景点连线;抓好特色项目,避免旅游项目雷同化,避免景点建设同质化;抓好旅游交通,在贯通便捷上下功夫,在绿色美化上出实招,加快整治沼山至太和主路沿线。要加快景区建设,突出重点,加快重点景区建设,确定重点景区建设推进清单,大力打造梁子湖旅金三,让梁子岛景区、袁家湾景区、官田景区撑起梁子湖旅游金三;突出主体,发挥市场投资主体作用,激发投资主体的内生动力和招才引智潜力:突出监管,做到建设与监管同时推进,以监管促建设,以监管优服务,夯实旅游发展安全底线。要加大创意宣传,加大学习培训,开展“一法一条例”学习培训,明确行业标准;加力打造品牌,每个景区要细分游客市场,瞄准市场推介易于传播、富含特色的品牌宣传语,站在沼山之巅梁子湖湖光山色尽收眼底,蓝天白云如诗如画,沼山镇结合袁家湾景区和湖瓢村景点向外推介湖水三千取一瓢饮,除却沼山不是有梁子湖之韵;抓实线上线下推介,开百名抖王进梁百家媒体看梁宣传推介活动。 

   调研组要求,在具体景点景区建设上要突出抓:靓进口、明路口、优接口、美窗口、清门口、香味口、重风口、选切口、补缺口、进心口,让梁子湖区旅游品牌口口相传,名扬全国。 

   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主任委员和部分区教科文卫委委员、人大代表参加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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