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和深化“千万工程”,建设新时代美丽乡村,结合村庄发展、保护和建设的需求,鄂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梁子湖分局组织编制了《梁子湖区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技术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民众的意见和建议,现按程序进行公示。
一、公示日期
2026年9月11日-2026年10月11日。
二、公示方式
梁子湖区政府网(www.liangzh.gov.cn)
三、公众意见反馈途径
在公示期间,有关单位或个人对管理规定公示内容有任何意见或建议的,可通过以下方式向鄂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梁子湖分局规划中心反映。
网上留言:www.liangzh.gov.cn
联系电话:027-60699859
信件寄往“梁子湖区太和镇区府路9号收”(请注明“管理规定建议”字样),邮编:436060。
附件:梁子湖区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技术管理规定公示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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