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职业技能培训质效,助力就业技能提升和成果转化,根据《关于印发湖北省项目化培训工作指引(试行)湖北省项目化培训承训机构指引(试行)的通知》(鄂人社办发﹝2026﹞9号)、《湖北省就业创业培训补贴管理办法》(鄂人社发﹝2026﹞3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岗位需求+技能培训+技能评价+就业服务”四位一体项目化培训模式,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梁子湖区2026年第二批项目化培训计划并遴选承训机构,同步明确全年项目化培训工作安排,现将遴选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总体工作安排
(一)培训实施周期
2026年9月至2026年12月,分批次统筹开班
(二)培训对象
参训对象须符合《湖北省就业创业培训补贴管理办法》(鄂人社发〔2026〕3号)相关规定,处于未就业、灵活就业状态的八类人员,自愿报名参训,具备对应培训项目学习意愿。
(三)培训项目目录清单
梁子湖区2026年第二批项目化培训目录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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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职业 (工种) |
拟培训对象范围 |
拟培训 人数 |
培训 类型 |
培训内容 及课时 |
合格标准及评价要求 |
资金 来源 |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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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鄂州护工”项目化培训(梁子区) |
养老护理员 |
八类人员 |
50 |
就业技能培训 |
培训内容:养老护理员相关理论知识及实操技能等。 课时:56/90课时 |
完成全部课程内容,达到课时要求,培训后取得就业创业合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
就业补助资金 |
徐正林027-6069880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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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电子商务师项目化培训 |
电子商务师 |
八类人员 |
50 |
就业技能培训 |
培训内容:电子商务师相关理论知识及实操技能等。 课时:56/90课时 |
完成全部课程内容,达到课时要求,培训后取得就业创业合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
就业补助资金 |
徐正林027-6069880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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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培训类型分为在岗培训、就业技能培训
(四)培训硬性规范
1.课时标准。各职业(工种)总课时严格按照湖北省就业创业培训补贴标准参照表执行,实操课时占总课时比例不低于70%;
2.培训模式。采取“送教上门、入企办班、集中实训”相结合的方式,鼓励承训机构下沉各社区开展教学。
3.补贴政策。实行“信用支付”,符合条件参训人员免费参训,培训结束考核合格后按省级统一标准拨付培训补贴;企业新录用职工(入职1年以内)岗前培训需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方可申领补贴。
4.考核管理。每期培训完成后组织“理论+实操”综合考核,建立完整学员考勤、教学、考核台账,所有资料纳入人社培训监管系统备查。
二、承训机构公开遴选事项
(一)遴选范围
符合项目化培训要求,具备相应培训能力的各类培训载体,具体包括:
1.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含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技工院校;
2.就业训练中心、公共实训基地;
3.民办职业培训学校;
4.市级以上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
5.大型企业培训中心;
6.其他具备培训能力的培训载体。
(二)遴选条件
申请参与项目化培训承训机构遴选的单位,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资质合规。取得政府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或各级党委政府批准的公办培训机构资质,依法登记注册,正常开展培训1年以上;符合补贴性培训资金来源要求和行业主管部门关于培训机构资质的其他规定。
2.场地设施达标。自有或长期租赁(遴选时距期满1年以上)符合国家规定建筑和消防要求的教学场地,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生活服务类培训机构面积800平方米以上);配备满足培训需求的教学和实训设施设备,实训工位充足,保证1至6人一台(套)。
3.资产与师资合格。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上(生活服务类60万元以上);配备结构合理的专兼职教师队伍,其中专职教师人数不少于教师总数的1/4,每个技能培训职业(工种)应配备理论课和实操课教师各不少于2名。
4.培训业绩与信誉良好。上年度培训规模达600人以上,具有相对稳定的就业渠道,能为学员提供就业指导服务;近1年内无违法及不良信用记录,社会信誉良好。
5.管理制度完善。建立规范的教学管理制度、学员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教材有国家职业标准的,应符合其要求。
(三)机构申报材料
符合条件的机构申请参与遴选时,需提交以下材料(纸质版与电子版同步报送):
1.《湖北省项目化培训承训机构申请表》;
2.办学许可证或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3.拟开展培训项目的实施方案(含课程设置、课时安排、师资配备、考核方式、培训成本、就业去向、质量保障措施等,实操课程占比不低于总课时的70%);
4.与培训项目相匹配的专兼职教师名册及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含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等);
5.与培训项目相匹配的培训场所、设备清单及证明材料(含场地租赁合同、产权证明、设备购置发票或租赁协议等);
6.信用承诺书(承诺材料真实性、合规开展培训、接受动态监管及违规承担相应责任等);
7.上年度培训业绩证明、培训后就业创业相关证明材料;
8.其他相关补充材料(如行业主管部门推荐意见、荣誉资质等)。
三、遴选评审流程
(一)机构申报。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承训机构在10个工作日内,向梁子湖区劳动就业中心提交申报材料,逾期未提交或材料不完整、不符合要求的,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不予受理。申报材料含“承训机构申请、承训机构资质证明、项目化培训方案、培训设施设备清单、培训师资证明”等,申报材料报至梁子湖区劳动就业中心。联系人:徐正林,联系方式:027-60698806。
(二)专家评审。组建由行业专家、院校专家、企业代表、财务专业人员等组成的评审小组,综合考察机构资质、设施设备条件、师资团队、培训方案科学性、历史培训评价质效、就业服务能力等内容,形成评审得分和评审意见。每个项目参与评审的承训机构原则上不少于3家,经评审择优确定1家承训机构。
(三)结果公示。拟入选机构名单需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及时组织核查处理;无异议或异议核查不实的,确定为正式承训机构并予以公布。
四、相关要求
(一)严格规范办班。承训机构不得缩减实操课时、伪造考勤、虚列学员套取补贴,严格落实培训安全管理、课堂巡查制度。
(二)全过程动态监管。采取线上系统核查、线下实地抽查、电话回访学员等方式开展常态化监管。
(三)退出机制。对存在培训质量不达标、档案造假、违规申领补贴、群众投诉查实等问题的机构,立即终止承办资格,涉嫌违规违纪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附件:《湖北省项目化培训承训机构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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