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中国银保监会湖北监管局关于印发《湖北省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鄂财金规〔2023〕1号)、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鄂州监管分局关于印发《鄂州市2024年特色水产品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州财金发[2024]145号)等文件精神,区农业农村局委托专业机构对2024年各保险公司保险面积进行了核查,现将核查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4年11月22日至28日(七天)止,如有异议,请来电向梁子湖区农业农村局反映,监督电话027-60660314。
附件:梁子湖区2024年农业保险情况核查表
梁子湖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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