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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清”举措推进“清廉窗口”建设

信息来源:湖北日报 日期:2023-08-02

  梁子湖区税务局积极推进“清廉窗口”建设,不断锤炼窗口人员讲政治、办实事、求实效、葆清廉,以擦亮便民利企的“小窗口”,做优做强营商环境“大服务”,不断增强企业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实现税务服务效能和满意度得到“双提升”,让税务与群众“亲”上加“清”。

  建机制,强化组织领导,筑牢“清廉”防线。办税服务厅落实“清廉窗口”建设十条措施,联合党委纪检组监督“清廉窗口”建设落实情况,印发《国家税务总局鄂州市梁子湖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办税制度》,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服务承诺制和限时办结制,进一步提升窗口服务质量,从办税服务厅工作的各个方面入手全面规范办税服务厅管理。

  育清风,营造宣传氛围,树立“清正”作风。发挥宣传正向作用,在宣传栏公示“最多跑一次清单”,在大厅窗口摆放“清廉窗口十严禁”宣传牌、张贴“码上诉”海报和清廉宣传海报,办事群众可扫码反映问题,利用电子显示屏持续播放廉政文化标语,让清廉之风“随处可见”“显而易见”,使窗口员工常读常悟、常看常醒。强化办事群众对“清廉窗口”建设的知晓度和参与度,形成全局共建“清廉窗口”的良好氛围,倒逼干部作风和服务形象再提升,全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办税环境。

  办实事,把准关键领域,展现“清和”态度。发挥廉洁文化的导向、教育、激励和约束作用,一是每月夜学,积极组织开展廉政文化学习教育,自2022年下半年至2023年6月共计在夜学中五次进行廉政教育,以案警醒,绘就以清为美、以廉为荣的清廉底色,从思想上推动构筑清廉堡垒。二是每日晨会,温习服务礼仪规范,统一窗口工作人员文明用语和行为举止,创建微笑服务,做到规范行政、礼貌待人、文明廉洁、高效服务。三是强化日常管理,畅通投诉电话、“好差评”评价器,主动接受和引导纳税人、缴费人对办税服务状况进行“综合点评”,推动权力公开规范运行,今年共计收到好差评评价9485件,满意率100%。四是优化办税服务,开设“有问题请找我”窗口,帮助群众办实事、解难题,2023年通过“有问题请找我”窗口为纳税人解决疑难问题8个,并在大厅张贴办税指南,纳税人可扫码学习网上办税,节约办税成本,提高办税效率。

  抓重点,严管涉税中介,维护“清朗”环境。加强涉税中介监管,除每年3月开展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积分评价外,制定《梁子湖区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税务工作人员与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交往的规定(试行)》,开展涉税专业服务专项检查活动1次,让辖区7家中介自查,并逐户检查,整治非法中介。坚决杜绝窗口工作人员勾结黑中介行为,坚决查处“提篮子”“打牌子”“拉款子”等隐性腐败、新型腐败。邀请中介机构到办税服务厅开展“志愿者”服务12次和“税务体验师”活动1次,安排中介为企业提供咨询和指导服务。全方位落实监管责任,按月排查疑点问题,2023年开展日常检查5次,激励中介服务减时、降费、提质,破解中介服务市场竞争不足、效率不高、监管不严等问题。

  促改革,严守告知承诺,推行“清明”审批。持续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的“一窗式”服务模式受理业务,确保“三集中三到位”落地见效。杜绝“隐性审批”“体外循环”的现象发生。同时大力推行极简审批流程、压减审批时限,清理取消“奇葩证明”“兜底条款”,做到目录之外无审批,清单之外无证明。落实告知承诺制,纳税人承诺后可免于提供资料,2023年,进行“承诺制”容缺办理涉税业务58笔。做到廉洁自律、转变作风,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坚决杜绝吃拿卡要、以权谋私、拖拉延误现象,大厅人员全部签订承诺书,违规必究。秉承“群众利益无小事,窗口服务无小事”的服务宗旨,真真切切做到让群众“最多跑一次、甚至跑零次”,让群众获得更贴心、更放心、更安心的办事体验。

  下一步,梁子湖区税务局将继续推进“清廉窗口”建设,加强窗口人员作风建设和业务能力培训,提升文明服务意识,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办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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