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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提高”促主题党日活动质效

信息来源:区检察院 日期:2018-11-01

             —— 梁子湖区检察院10月支部主题党日活动

(本网讯)10月31日下午,梁子湖区人民检察院开展了以“筑牢红色堡垒,党员先锋行为”为主题的支部主题党日活动。

在完成规定动作后,全体参会党员在党支部书记的带领下集中学习了《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全省基层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部分内容,《宗教事务条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应知应会政策知识、《关于进一步提升党支部主题党日实践实效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

活动中,全体党员围绕如何提高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实践实效展开讨论。大家认为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提高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实践实效:一是提高主题党日活动的时效性。一场高质量、高水平的主题党日活动,离不开提前谋划、精心部署。为了让主题党日活动富有成效,让广大党员有收获、受教育,须根据上级安排,提前制定具体活动方案,明确主题、突出重点,广大党员的学习和行动才有方向感和着力点,主题党日活动也才能收到实效。二是提高主题党日活动的针对性。要坚持把主题党日作为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有效载体,每次主题党日活动前,结合上级党组织要求和党支部实际,向党员群众广泛征集议题,召开支委会认真研究确定学习主题、议事内容、活动议程等,增强主题党日的针对性。三是提高主题党日活动的规范性。要强化政治点名,依托《党员手册》,实行党员参加主题党日纪实管理。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活动的党员,要履行请假手续,应参加活动而未参加活动的要如实向党支部说明情况。全体党员参加活动情况如实记入《党员手册》,作为年度民主评议党员的依据。

活动结束前,全体党员签订了文明交通个人承诺书。
(检察院 廖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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