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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梁子湖区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与整治专项行动方案》政策解读

解读单位: 鄂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梁子湖分局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发文日期: 2026年03月11日
解读方式: 文字方式 来源: 鄂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梁子湖分局 关联政策: 755533

  一、起草背景

  鸟类是生态系统的“晴雨表”,是大自然赋予的宝贵自然资源,保护鸟类等野生动物是维护生态平衡、筑牢生物多样性安全屏障的关键举措。梁子湖作为世界“化石型湖泊”和重要“物种基因库”,每年吸引超10万只候鸟栖息越冬,40余种珍稀鸟类在此繁衍生息,是长江中游候鸟迁徙通道上的关键驿站与重要栖息地。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落实省、市保护鸟类活动和打击非法猎捕贩卖鸟类专项行动和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工作要求,切实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堵塞监管漏洞,结合我区实际,特起草本专项行动方案。

  二、起草过程

  2月2日,鄂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梁子湖分局起草形成《梁子湖区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与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随后广泛征求各镇(园区)及区直相关部门意见,经汇总梳理、修改完善,优化职责分工等内容,形成《梁子湖区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与整治专项行动方案(讨论稿)》。

  三、主要内容

  《方案》围绕专项行动推进,明确了总体要求、职责分工、主要措施三大核心内容。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国家、省、市相关决策部署,压实属地及部门责任,严查鸟类等野生动物非法捕猎、贩卖等行为,健全长效机制,提升保护水平,守护生态安全和生物多样性。

  第二部分,职责分工。明确各部门具体职责,构建权责清晰、各司其职、协同联动、闭环管理的工作机制,实现任务到人、责任到岗、监管到位,推动保护责任层层传导、落地见效,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第三部分,主要措施。一是强化组织保障,压实工作责任;二是开展全域排查,严厉打击违法;三是健全长效机制,提升治理能力;四是深化宣传引导,构建共治格局。

 

  解读联系单位:鄂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梁子湖分局

  解读联系电话:027-60699850 

   
                           
关联文件:
             

1、梁子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梁子湖区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与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主办:中共梁子湖区委员会,梁子湖区人民政府;主管:中共梁子湖区委宣传部;承办:梁子湖区新闻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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