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解读单位: | 鄂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梁子湖分局 | 解读类型: | 部门解读 | 发文日期: | 2026年03月11日 |
| 解读方式: | 文字方式 | 来源: | 鄂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梁子湖分局 | 关联政策: | 755533 |
为落实国家、省、市保护鸟类活动和打击非法猎捕贩卖野生动物专项工作部署,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鄂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梁子湖分局牵头起草了《梁子湖区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与整治专项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问:开展专项行动有何重要意义
答:守护梁子湖湿地候鸟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平衡,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问:专项行动保护对象、重点打击行为有哪些?
答:保护对象为辖区内所有鸟类等野生动物,涵盖国家重点保护动物、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重点打击:架设捕鸟网、设置猎夹猎套、投毒、诱捕鸟类等野生动物;非法收购、运输、寄递、出售、食用鸟类等野生动物;网络平台售卖猎捕工具等违法行为。
问:群众发现野生动物违法活动可以怎么做?
答:任何组织和个人有义务保护鸟类等野生动物,对发现上述行为,应及时举报。有关举报经核查属实的,对举报人给予奖励,并为举报人严格保密。
问:举报奖励标准是多少?
答:1、核查发现非法猎捕工具(无鸟类活体/死体):一次性奖励100元;
2、线索查实立行政案件:奖励 500 元;
3、线索查实立刑事案件:奖励 2000 元;
同一违法行为仅奖励首位有效举报人,重复举报不予重复奖励。
问:通过哪些渠道举报?
答: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027-60699850、15771111335
市公安局:110;
市场监管部门:12315
也可直接前往辖区派出所、野生动物保护部门现场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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