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地址: | 鄂州市梁子湖区太和镇区府路13号 | 联系电话: | 027-60660386 |
来源: | 梁子湖区住建局 | 发布日期: | 2024年03月15日 |
办公地址:鄂州市梁子湖区太和镇区府路13号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冬季和夏季时间一致)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27-60660386
负责人:黄开红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组织、指导、协调、分析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综合性、系统性、长远性重大问题,研究提出政策建议;拟定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并监督执行。
2、统一指导和管理城乡建设和房产管理工作;负责拟定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规划和城建资金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并进行检查、监督。
3、负责全区建设项目消防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管理,消防工程设计备案和竣工验收备案及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验收工作。
4、负责指导、监督、管理全区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及物业管理工作。
5、负责政府投资的城镇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道路桥梁、供排水、污水处理及其配套管网、园林绿化、环境卫生)工程项目的方案制定、设计审查和组织实施;统一指导和协调城市综合管网工程建设;指导城镇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
6、负责指导、协调全区村镇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小城镇建设和村庄整治工作;组织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
7、负责全区建筑行业管理,规范建筑市场;负责建筑市场准入;负责室内外装饰装修行业的管理;拟定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和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建设工程造价和工程合同管理。
8、负责制定建设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工程施工许可管理;负责建设工程施工验收备案管理。
9、负责推进建筑节能减排和行业科技发展的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建设科技项目攻关和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开发、引进及推广应用;负责建筑节能、墙体材料革新和散装水泥管理;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
10、负责城镇园林绿化和公用事业管理。负责指导全区城镇园林绿化、公园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城市燃气项目建设;负责城镇燃气特许经营的监督管理;负责核发城镇燃气行业经营许可;负责城镇排水许可管理;负责城镇污水处理和垃圾转运管理。
11、依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法律法规,负责指导和管理城乡建设、住房保障、房地产市场的行政执法和行政监督工作;负责对建筑市场的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定额、建筑节能、建筑装饰装修、村镇建设、城镇绿化和风景名胜区、城镇减排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稽核调查、依法处理;负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指导、协调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普法工作。
12、负责建设行业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工作;指导、协调建设企业对外开拓经济技术劳务合作市场;负责全区建设行业职业技能岗位培训与鉴定工作;负责建设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指导行业注册执业资格管理工作;指导、协调行业学会、协会的工作。
13、负责城乡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和建设信息开发服务工作;指导、协调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工作。
14、负责局机关党的建设、组织人事、劳动工资、宣传教育、行政监察和群团管理工作。
二、部门内设机构
梁子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设6个内设机构:局办公室、建筑管理办公室、村镇管理办公室、住房保障办公室、污水治理办公室、建筑质量安全管理站。
4个下属事业单位:区城管规划综合执法局、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区政府投资工程中心、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所。
三、部门人员编制构成
区住建局编制人数9名,财政供养人数15名,其中在职24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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