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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子湖区司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机构地址: 鄂州市梁子湖区太和镇区府路文明楼旁 联系电话: 027-60660195
来源: 梁子湖区司法局 发布日期: 2022年06月14日
  办公地址:鄂州市梁子湖区太和镇区府路文明楼旁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冬季和夏季时间一致)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27-60660195

  负责人:朱建雄

  机构职能: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部署督察工作。

  (二)负责承担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征求意见、审查、备案、清理工作。负责各镇(新区)、区级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工作。指导、监督全区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

  (三)承担统筹推进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全区依法行政。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区政府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承担区政府法律顾问。

  (四)负责综合协调全区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区政府行政执法监督的具体工作。

  (五)承担统筹规划全区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定全区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和对外法治宣传工作。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全区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区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全区司法所工作。

  (六)指导、管理全区社区矫正工作。协调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七)负责拟定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地方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区律师、法律援助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

  (八)指导、监督、管理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负责本系统的内部审计工作。指导、管理本系统的科技和信息化体系建设管理工作。

  (九)负责规划、协调、指导全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

  (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

  机构设置情况:

  (一)依法治区秘书股(社区矫正管理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

  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发文确定的本机关机构及内设机构职能,属于秘密文件,暂不公开发布,有待解密后公开,特此说明。 负责人:胡凡,联系电话027-60660195。

  (二)综合办公室(区普法办、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应急指挥中心)

  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发文确定的本机关机构及内设机构职能,属于秘密文件,暂不公开发布,有待解密后公开,特此说明。 负责人:曾音佩,联系电话027-60660195。

  部门人员构成:

  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发文确定的本机关机构及内设机构职能,属于秘密文件,暂不公开发布,有待解密后公开,特此说明。

主办:中共梁子湖区委员会,梁子湖区人民政府;主管:中共梁子湖区委宣传部;承办:梁子湖区新闻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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