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机构地址: | 鄂州市梁子湖区太和镇太和大道111号 | 联系电话: | 027-60698800 |
| 来源: | 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 发布日期: | 2022年06月14日 |
办公地址:鄂州市梁子湖区太和镇太和大道111号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冬季和夏季时间一致) 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27-60668800
负 责 人:熊良兵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城市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区城市管理的发展战略规划,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全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组织、指挥、协调、督办和考核工作。
(三)负责组织全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的业务培训和管理监督。
(四)负责指导、督办、考核全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管理、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等工作。
(五)参与全区城镇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审查和工程竣工验收相关工作。
(六)负责指导全区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中的道路、桥涵景观亮化等管理、维护工作。负责指导和监督全区公共空间秩序管理中的户外广告、路牌、店牌和招牌的设置。
(七)负责全区数字化城管平台的运行管理和维护,指导各镇(新区)城市管理数字平台建设。
(八)负责编制城市管理年度部门决算及项目建设,装备采购计划并组织实施。
(九)负责指导、督促各镇(新区)城镇管理和执法工作。
(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情况: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制订全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和汇报;对外联络、接待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及重要会议的组织、新闻宣传;城市管理综合调研工作;文书收发、重要文电处理,机要、保密、档案、网站信息和信访接待;人大提案和政协提案的办理;负责机关的日常管理、综治维稳、安全生产及后勤保障工作。负责组织城管执法课题的调查研究;拟定城市管理执法规范性文件、文书的起草、审查、报批和备案,执法队员资格审查、业务培训及办(换)证,审查进入一般程序案件的合法性并提出处理意见,组织听证,参与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负责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案件办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工作。
(二)综合管理股。负责组织编制全区市容管理、环境卫生、园林养护专业规划和实施计划,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区城市容貌标准;指导和监督全区市容管理和路牌、店牌、招牌设置工作;负责大型户外广告设置的审查及其日常监管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承担区控制违法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参与指导和监督各镇(新区)查违控违工作,对查违控违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和评价。负责研究拟定城市管理长效综合管理考核办法,建立科学完善的监督考评体系;负责组织对城市管理相关责任部门(单位)、各镇(新区)城市管理长效综合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综合协调城市管理相关职能部门(单位)、各镇(新区)对城镇管理工作进行综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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