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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梁子湖区城市管理执法局本级梁子湖区可回收垃圾店收司运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信息来源: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 日期:2026-08-18

一、项目编号

XYR-ZFCG-2026-004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420702-2026-00050

三、项目名称

梁子湖区可回收垃圾店收司运服务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鄂州市贤瑞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湖北省鄂州市梁子湖区太和镇金坜村高家咀湾22号

中标(成交)金额:171.769500(万元)

综合评分法:85.41(分)

 

服务类

名称:梁子湖区可回收垃圾店收司运服务

服务范围:梁子湖区(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合同签署采取“1+1年”模式(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小组成员

刘国旗,王燕,刘山婷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6-08-18

2、评审地点:鄂州市梁子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鄂州市梁子湖区梧桐湖园区东湖高新创意城B01栋二楼)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湖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参考标准(试行)》(鄂建文【2023】33号文标准收费执行,由中标单位向代理机构支付。

2、收费金额:2.0741(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中标人须提交纸质投标文件3份,中标人提交的纸质投标文件应当与投标时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 。2、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并附相关证据材料。质疑供应商对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供应商须在规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本项目成交结果的质疑)3、中小微企业凭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政府采购合同,即可“零担保、零抵押”自主选择金融机构申请融资。合作金融机构承诺为中标供应商提供融资绿色通道,采购人承诺及时做好政府采购合同公开和合同备案。具体融资事宜由中标供应商与合作金融机构进行洽谈、办理。合作金融机构:各国有商业银行鄂州市分行、中信银行鄂州支行、邮政储蓄银行鄂州市分行、湖北银行鄂州分行、汉口银行鄂州分行、鄂州农村商业银行。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鄂州市梁子湖区城市管理执法局本级

地   址:梁子湖区太和大道 98号

联系方式:133778077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鑫益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鄂城区汇贤路小渔村酒楼斜对面

联系方式:0711-38986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熊沙沙

电   话:0711-3898668

主办:中共梁子湖区委员会,梁子湖区人民政府;主管:中共梁子湖区委宣传部;承办:梁子湖区新闻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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