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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简表

索  引  号: 011217651/2018-00282 发文字号: 医疗保险 发文日期: 2018年03月14日
发文单位: 鄂州市医保局 发布日期: 2018年03月14日 效力状态: 有效
生效日期: 2018年03月14日 失效日期: 2100年01月01日

           (2018)

1、筹资水平

参保档次

各级财政补助(元)

个人缴费

筹资总额

城乡居民医保

450

180

630

2、门诊统筹待遇

项目

城乡居民医保

城镇职工医保

筹资标准

90元/人(其中重症慢病15元/人)

100元/人

报销比例

55%

       60%

年度封顶限额

500元

      600元

村、社区日报销额度

20元

       20元

乡、社区中心日报销额度

30元

       30元

3、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重症慢性病补助病种

 病种

城镇职工医保

城乡居民医保

补充保险

普通保险

1

高血压三期

150元/月

120元/月

100元/月

2

糖尿病

150元/月

120元/月

100元/月

3

中风后遗症

150元/月

120元/月

100元/月

4

冠心病

150元/月

120元/月

100元/月

5

风心病

150元/月

120元/月

100元/月

6

肺心病

150元/月

120元/月

100元/月

7

重性精神病

150元/月

120元/月

100元/月

8

硬皮病

150元/月

120元/月

100元/月

9

类风湿性关节炎

150元/月

120元/月

100元/月

10

强直性脊柱炎

150元/月

120元/月

100元/月

11

重症肝炎

200元/月

160元/月

120元/月

12

重症肌无力

150元/月

120元/月

100元/月

13

地中海贫血

150元/月

120元/月

100元/月

14

慢性骨髓炎

150元/月

120元/月

100元/月

15

再生障碍性贫血

300元/月

240元/月

180元/月

16

帕金森

300元/月

240元/月

180元/月

17

肝豆状核变性

300元/月

240元/月

180元/月

18

癌症

80%或90%
或定额包干

50%或定额包干

40%

19

肾透析

80%或选择低自付透析方案

70%

或选择低自付透析方案

60%

或选择低自付透析方案

20

器官移植

80%或定额包干

60%或定额包干

50%或定额包干

21

血友病

80%

50%

40%

22

红斑狼疮

80%

50%

40%

23

肺结核

2500元/疗程

2000元/疗程

1500元/疗程

4、单个植入机体大型材料和使用的高值耗材

参保种类

费用在5000元以下

5001——30000元

30001元以上

城乡居民医保

据实纳入报销

50%纳入报销

20%纳入报销

城镇职工医保

据实纳入报销

70%纳入报销

50%纳入报销

5、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封顶限额

医保险种

年住院封顶限额

城乡居民医保

参保第一年10万元、第二年12万元,第三年15万元

城镇职工医保

参保第一年12万元、第二年20万元,第三年30万元

6、大病医保待遇

参保种类

起付标准

报销比例

12000-30000元

30000-100000元

100000元以上

城乡居民医保

住院按基本医保报销后,个人政策范围内自费合规费用超过12000元以上的部分

70%

75%

80%

城镇职工医保

85%

90%

95%

7、转诊报销首付政策规定

序号

转诊类别

首付比例

1

具备转诊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建议转市外定点医院

10%

2

具备转诊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建议转市外非定点医院

20%

3

个人要求转市外定点医院

30%

4

个人要求转市外非定点医院

40%

8、城乡居民医保住院报销待遇

参保城乡居民住院报销比例及起付标准(元)

乡镇卫生院

一级医院

二级医院

三级医院

转诊报销

起付标准 

报销比例

起付标准 

报销比例

起付标准 

报销比例

起付标准 

报销比例

起付标准 

报销比例

100

甲类药品和普通医疗费85%;三特费75%

400

甲类药品和普通医疗费77%;三特费用65%

500

甲类药品和普通医疗费用75%;三特费用65%

800

甲类药品和普通医疗费用65%;三特费用55%

1200

甲类药品和普通医疗费用60%;三特费用45%

9、城镇职工医保住院报销待遇

缴费基数

在职职工住院甲类药品和普通医疗费报销比例及起付标准(元)

乡镇卫生院

一级医院

二级医院

三级医院

转诊报销

起付标准

报销比例

起付标准

报销比例

起付标准

报销比例

起付标准

报销比例

起付标准

报销比例

60%

100

89%

400

89%

500

87%

800

85%

1200

85%

80%

100

91%

400

91%

500

89%

800

87%

1200

87%

100%

100

93%

400

93%

500

91%

800

89%

1200

89%

 

三特费用统一按75%的比例报销

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12个月内(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1个年度内)因病住院两次及以上的,其第二次及以上的住院起付标准减半;但第二次及以上在乡镇卫生院和市内一级医院住院的,住院起付标准维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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