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1217651/2024-04530 | 发文字号: | 2024-09-10 | 发文日期: | 2024年09月10日 |
发文单位: | 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发布日期: | 2024年09月10日 | ||
主题分类: | 人事工作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及《梁子湖区机构改革方案》,梁子湖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
设立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将代表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更名为代表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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