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关于窦小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217651/2021-01083 发文字号: 梁常任〔2021〕4号 发文日期: 2021年08月20日
发文单位: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1年08月20日
主题分类: 人事工作 效力状态: 有效

 

区人民政府

根据梁子湖区人民政府的提名,梁子湖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

窦小华同志任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代理区长。代理时间至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新的区长为止。

决定免去

蔡和林同志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

 

 

                   梁子湖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1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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