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发干〔2015〕11号
关于熊新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沼山镇党委:
经研究,同意:
熊新华同志任沼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免去:
金泽海同志沼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职务;
刘宇红同志沼山镇党委委员、副镇长职务。
镇长、副镇长的职务任免,请按法律程序和有关规定办理。
中共梁子湖区委员会
2015年3月16日
线下政府信息查询地址、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梁子湖区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鄂州市梁子湖区太和镇区府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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