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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代表建议 第20210770号

信息来源:区政府办 日期:2021-12-18
 

    由:

省人大建议-关于支持华中师范大学梁子湖校区项目 

    类:

教科文卫体 

主 题 词:

 

提案件人: 

陈晓林(共1名) 

办理单位:

主办:梁子湖区
会办: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容:

一、基本情况
 2015年2月15日,鄂州市人民政府与华中师范大学签订《关于华中师范大学鄂州校区的合作框架协议》(后改名为梁子湖校区)。2016年11月教育部出台《教育部关于华中师范大学建设梁子湖校区有关问题的批复》(以下简称华师梁子湖校区),正式批复华师梁子湖校区立项建设。该项目位于鄂州市梁子湖区梧桐湖新区,建设用地面积3000亩,其中教育教学用地2200亩,教职工住宅用地800亩,学校总校舍建筑面积50万㎡,项目建设后办学总规模20000人。2017年4月,梧桐湖新区全面托管长港镇东沟村和东沟镇磨刀矶村,并成立了华师新校区项目指挥部,正式启动梁子湖校区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生态红线限制无法建设。近年来受梁子湖生态红线及湿地自然保护区限制等影响,华师梁子湖区校区重点项目建设因手续不齐、土地未批等原因基本停滞。目前梁子湖区省级自然保护区调整方案虽然已基本通过国家技术审查,但国家正式批复还有一段过程。
 (二)建设资金尚待筹措落实。初步概算,华师梁子湖校区需建设资金约30亿元,目前鄂州市及梁子湖区财政收入本就捉襟见肘,特别是受2020年新冠疫情影响,市区财政收入锐减,2021年市政府将该项目列支了5个亿的财政预算,但单靠市区财政无法满足该项目资金需求。
 (三)项目建设用地指标不足。根据鄂州市和华师签署的原《关于华中师范大学鄂州校区的合作框架协议》,华师梁子湖校区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约为3000亩,其中教育教学用地约2200亩,教职工住宅用地及出让土地约800亩。目前鄂州市建设用地指标难以保障华师新校区建设。
 三、建议
 (一)建议省政府将华师梁子湖校区项目列入2021年省重点项目,特别是请求容缺该项目土地等手续办理,先行启动该项目建设,在建设过程中,允许边建设边完善相关手续。
 (二)建议省政府从政策、资金等方面予以倾斜,给予鄂州市一定资金支持华师梁子湖校区项目建设。
 (三)建议省政府支持将华师梁子湖校区用地指标单列,解决目前新校区建设用地指标不足问题,确保生态红线调整完成后新校区有足够的建设用地指标。
 

代表通讯录

1. 陈晓林(男),1360723****

承办单位通讯录

1. 市生态环境局(卢利四),文苑路11号,436000

2.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梁姗姗),吴都大道81号,43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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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梁子湖区人民政府关于对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77号建议会办工作的答复

                                              C
 省教育厅:
   现将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77号建议提出的“有关支持华中师范大学梁子湖校区项目”的建议的办理情况函告如下,请综合后一并答复代表。
   一、关于“项目边建设边完善相关手续”的建议
 我区向来高度重视华师新校区建设工作,将华师梁子湖校区项目视作己任,本着尊重教育、尊重人才、亲商优商、共建共享的原则全力以赴推动华师梁子湖校区建设。
   一是成立工作专班。2017年,鄂州市成立华师梁子湖校区项目工作专班,统筹推进华师梁子湖校区项目建设,及时解决征地拆迁、土地报批等工作,切实解决华师梁子湖校区项目建设前期的困难和问题。二是理顺属地管理关系。为满足华师梁子湖校区项目用地需求,2017年4月,鄂州市理顺了属地管理关系,解决了华师梁子湖校区项目用地的飞地问题,为项目征地拆迁及后续建设管理提供了保障。三是加快征地退地工作。按照新校区2200亩(其中规划红线净用地1980亩、代征道路及绿化用地220亩)建设用地需求,2017年年初完成了新校区四至边界划定、土地现状勘测工作,并完成每户征收土地面积、拆除房屋面积、渔舍面积及附着物核实工作。2017年9月完成了退地,11月完成了项目区域土地清表工作。同年,我区完成华师梁子湖校区项目地块周边736亩土地征收工作,该地块初步作为项目公共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用地,部分用于华师教师职工住宅用地,但800亩商住用地最终四至边界需校地双方共同确认。四是加快土地报批工作。华师梁子湖校区项目共需报批土地1980亩。2017年8月,在项目专班的努力下,完成了930亩土地的报批工作,我区于2017年12月29日缴纳了111.573亩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1785168元。剩余土地报批因生态红线调整暂停报批。五是完善项目配套设施。为创造项目开工条件,启动了通往项目区域的华师一路、二路、三路、四路(约1100余亩)征地工作,组织对华师一路43户房屋进行拆迁。通过招标,联投路桥为道路建设总包方,武汉城政建设有限公司中标华师四路建设,该道路已于2018年5月份正式动工建设。同时,根据项目建设需求,我区加强与华师梁子湖区项目建设指挥部沟通,就项目周边区域供电、供气、供水、通讯方案进行了对接,为项目开工提供保障。 
   二、关于“项目建设予以倾斜”的建议
   针对华师梁子湖校区项目建设,鄂州市人民政府2021年将该项目列支了5个亿的财政预算,并承诺在项目启动后连续五年每年安排2000万元的项目运转经费。
   三、关于“调整建设用地指标”的建议
   一是关于用地指标。用地指标主要包括新增建设用地指标、规划指标和占补平衡指标。对于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省重点项目需纳入市级统筹计划安排;对于规划指标,我区将协调完成华中师范大学梁子湖校区项目纳入最新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要求之内;对于占补平衡指标,省级重点项目需向省厅申请占补指标,我区将对接相关部门协调完成指标申请工作。二是关于生态红线。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生态红线一经划定,不能逾越,应严格遵守生态红线管控措施。2018年经国务院批准,省人民政府发布了《湖北省生态保护红线》,2020年省人民政府对全省生态保护红线进行了调整优化,华中师范大学梁子湖校区不在拟调整的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待国务院批准后对外公布。三是关于梁子湖省级湿地自然保护区。经省林业局批准,调整后的梁子湖省级湿地自然保护区范围及功能区于2021年3月9日起生效,华中师范大学梁子湖校区项目规划范围不在调整后的省级湿地自然保护区范围内。
   2021年以来,鄂州市与华中师范大学校方就共建华师梁子湖校区协议条款进行多次磋商,目前仅有少数条款还待进一步商榷,待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将重新签订合作协议。             
                                
 
            梁子湖区人民政府
            2021年4 月27日
 
 主管领导: 邓志安  ,联系电话:027-60660338;
 经 办 人:  余  旭  ,联系电话:027-60660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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