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梁子湖区人民政府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248180号建议会办工作的意见

日期:2024-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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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水利湖泊局:

  现将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240818号“关于环梁子湖水体共保的建议”的办理情况函告如下,请综合后一并答复代表。

  一、进一步落实审议意见要求,强化部署高位推进

  坚决落实2023年7月份省第7号河湖长令、2023年11月份市第3号河湖长令,我区把梁子湖大保护摆在压倒性位置,有力整改突出环境问题,持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加快提升环境治理能力,扎实推进绿色低碳发展,推动梁子湖水质改善工作取得新成效。印发实施《梁子湖区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三年行动方案》《关于加快发展梁子湖区水草产业探索生态价值实现的实施方案》,为深入打好梁子湖水质改善攻坚战明确了“时间表”、规划了“路线图”;突出高位推动。成立梁子湖区加快发展梁子湖区水草产业领导小组,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突出完善机制。巩固区、镇、村三级河湖长制责任体系,持续推动流域水环境质量。

  二、进一步强化规划引领,助推岸线科学管控

  完成了湖泊保护总体规划和单个湖泊详细规划,编制20个省市保护名录湖泊、32条河流、17座水库“一河(湖、库)一策”实施方案,科学规划、合理确定保护措施,高标准制定河湖长制任务清单。完成了20个湖泊和17座水库的勘界立桩工作。

  三、持续开展碧水保卫战,呵护一湖清水

  一是全面开展“幸福河湖共同缔造”行动。全面排查清理河湖水域岸线,严禁垃圾进入河湖。2023年下半年以来,组织出动各级河湖长、机关干部、村党员干部和志愿者等开展河湖保护志愿服务活动5300余人次,船只45余次、机械165台套,清理河湖岸线、塘堰各种垃圾及漂浮物约5000余斤、打捞水葫芦、杂草等550余吨。二是加强小微水体管护。明确小微水体“一长两员”责任人,设置小微水体公示牌,加强对小微水体水面和周边环境常态化巡查保洁和监督管理。三是开展水产养殖整治。实施沿湖100米范围内水产养殖水面退出渔业养殖行动,落实省委有关保护和改善梁子湖水质整改要求,沿湖水产养殖面积1.57759万亩积极稳妥实施退渔还湿,计划全部退出一般养殖,转产专业发展种植“水草+”产业,与55名水产养殖业主都签订了《退出渔业养殖协议书》。为确保排污口入河水质达标,清退后的临湖精养鱼池推广“水草+”产业,为水环境质量提升奠定坚实产业基础。四是促进水草产业落地。推进大水面水草试点,扶持水草种植龙头企业,引导社会资本开展大水面种植水草1450亩水草种植样板工程,形成全区1.5万余亩种草规模,初步改善了梁子湖水生态环境,保护和提升梁子湖水质;并推进磨刀矶外榜,沙湾、刘斌沿湖地带建设湿地公园,开展湿地试点工程,减轻梁子湖水体纳污压力。五是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产健康养殖、秸秆农膜资源化利用等工作,积极重点推进全区农业大户、基地采用减量增效关键技术,减少化肥、农药用量,因地制宜推广全量还田利用技术模式,减少农业面源污染进入梁子湖流域。

  四、强化部门联动,形成保护合力

  一是加强沟通,多部门联动,形成综合执法合力。加强与省梁子湖管理局联系,建立信息共享、及时反馈、共同管理等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2023年11月份,我区联合省湖管局开展联合执法,对涂镇湖破堤还湖后12000亩水面的水下围网及地笼进行拆除。二是延伸“河湖长+警长+检察长”机制。根据河湖库长制属地管理要求,对镇区发生的水环境污染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及省、市信访案件,限期整改,跟踪督办,逾期整改不到位的由检察、农业、环保部门共同实施挂牌督办,追究相关部门、镇村责任。

  下一步,我区将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造人民幸福河湖”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省第7号河湖长令和市第八次党代会、市第3号河湖长令工作部署,进一步落实湖泊保护和河湖长制责任、加密碧水保卫战活动频次、严防河湖水域岸线“四乱”反弹、加强执法监管、加强教育宣传,切实推动我区梁子湖保护工作取得实效。

 

 

  梁子湖区人民政府

  2024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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