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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梁子湖区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优化实施方案》(讨论稿)起草说明

信息来源:区教育局 日期:2024-12-01

  为进一步优化梁子湖区义务教育学校布局,提升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梁子湖区教育局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推进鄂州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及市教育局《关于统筹推进“小散弱”乡村小规模学校整合发展的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区教育实际,起草了《梁子湖区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优化实施方案》(讨论稿)。现就有关起草情况说明如下: 

  一、起草过程 

  2024年春季学期,区教育局组织专项工作组,深入学习了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鄂州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文件,教育局《关于统筹推进“小散弱”乡村小规模学校整合发展的意见》文件精神,并对全区义务教育学校进行了全面调研,深入了解学校布局现状、教育资源分配、学生分布等情况,并收集整理了学校、家长、社会各界对优化布局的意见和建议。调研和政策研究的基础上,编制了《梁子湖区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优化实施方案》草案,通过座谈会、书面征求意见等方式,广泛征求了各镇中心学校、教师代表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并在充分征求各镇、区直相关部门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历经多次修改和完善,形成了《梁子湖区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优化实施方案》(讨论稿)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二、主要内容 

  本方案共分为五个部分,具体章节内容如下: 

  第一章总则明确了方案的制定背景、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即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提升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实现梁子湖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第二章现状分析对梁子湖区义务教育学校布局现状进行了全面分析,指出了存在的布点散、规模小、教育资源浪费、办学效益不高等问题。 

  第三章总体目标提出了优化布局的总体目标,即消除义务教育学校大校额、大班额,提高农村教育资源使用效益,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并详细规划了近期、中期和远期三个阶段的具体目标,包括优化整合小规模学校的数量和时间安排,到2035年梁子湖区实现小规模乡镇保留1所初中和小学中心城区保留1所初中和多所小学的最终目标 

  第四章工作措施详细列出了实现总体目标的具体工作措施,包括正面宣传、做好教育引导,执行程序、做好学生分流,结合实际、做好教师调配,加强管理、做好校产处置等。 

  第五章工作保障:提出了确保方案顺利实施的工作保障措施,包括成立领导小组、统筹安排、经费保障加强督办等。 

  三、提请审议的内容 

  鉴于《梁子湖区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优化实施方案》(讨论稿)对梁子湖区义务教育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特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以下事项: 

  一是方案的可行性讨论方案是否符合梁子湖区教育发展的实际需求,是否具备可操作性,能否有效解决当前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存在的问题。建议结合会议讨论意见和建议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并以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文。 

  二是校车燃油补贴及贫困生校车补贴。本次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优化撤并学校后需增加校车,全区公办学校校车数量将达到50台。按市场行情,每台校车运营成本将达到10万元,按每台6.5万元发放燃油补贴,每年需365万元,建议从2025年起纳入区财政年度预算。为确保贫困生顺利入学,需调整我区实行的贫困生校车补贴政策,建议从2025年起,将每生每年600元校车补贴标准,调整为每生每年1000元标准。 

  三是寄宿制学校建设资金。本次小规模学校优化整改后集中学校教师数和学生数将增加,东沟镇、梁子镇、沼山镇、太和镇撤并学校较多的乡镇城区学校教师周转房不能满足需求,需投入资金900万元对相关学校进行寄宿制改造,其中:东沟镇需改扩建教师周转房30套,投入资金100万元;太和镇需改扩建教师周转房30套,投入资金100万元;梁子镇需新建教师周转房30套,投入资金300万元;沼山镇需新建教师周转房40套,投入资金400万元。建议2025年财政预算列支900万元实施我区寄宿制学校改造工程。各镇要提前谋划,制定切实可行的小规模学校优化方案,统筹资金解决相关学校短板,确保各项保障资金充足,能够支持各项优化措施顺利实施。 

  四是明确校产处置职责:小规模学校优化整合后,会出现闲置资产。建议各镇政府、财政部门、土地部门、教育部门加强协商,做好学校资产清算工作,科学处置学校资产。原则上整合学校的教学仪器、设备等可移动资产由区教育局指导各镇中心学校统一调配,“物随生走”,统一划转到接收学校使用。对于学校整合后闲置的土地、房屋等不可移动的固定资产,建议由各镇政府统一管理。各镇政府要加强领导,指导各镇中心学校和相关村组做好不可移动固定资产的移交工作。各镇政府后期如有处置安排,要先征求教育部门意见,优先用于教育,并确保教育建设需要时能及时调整划拨到位。 

    

  附件:《梁子湖区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优化实施方案》(讨论稿)

 

梁子湖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优化实施方案(讨论稿)

  推进学校布局优化调整,突出重点中小学建设是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加强教育教学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环节。近几年来,在各各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全区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取得明显进展。但从总体看,目前中小学布局仍不合理,仍然存在布点散,规模小,教育资源浪费,办学效益不高等问题为解决以上问题,市委市政府制定并下发了《推进鄂州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文件,市教育局下发了《关于统筹推进“小散弱”乡村小规模学校整合发展的意见》文件。为落实以上文件,结合我区教育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扎实推进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紧密衔接城镇、产业“双集中”政策,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示范区,实现梁子湖区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长期规划与分步实施相结合:依据《湖北省鄂州市梁子湖区中小学布局规划(2018-2035年)》,科学预测学龄人口变动趋势,合理规划学校布局,分阶段、有步骤地推进小规模学校整合与布局优化工作。 

  (二)群众利益优先与稳妥推进并重: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确保优化整合过程公开透明,充分尊重师生及家长的意见,稳妥有序地推进整合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三)优质均衡发展与办学条件改善同步:通过布局优化,提升教育标准化水平,解决教育资源分布不均问题,同时加大投入,改善办学条件,为学生提供更加优质的学习环境。 

  (四)前瞻性与实效性兼顾:在布局优化的同时,充分考虑学校长远发展需求,完善基础设施和寄宿制设施,为教育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三、总体目标 

  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全面提升保留学校教育基础设施水平,消除义务教育学校大校额、大班额,提高农村教育资源使用效益,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完善“一镇一策、一校一策”,整合学校落实“一师一案、一生一案”,因地因校制宜整合小规模学校,确保到2025年底,完成15所小规模学校优化整合。梁子湖区小规模学校优化整合计划分为近期目标、中期目标和远期目标三个阶段,具体是: 

  (一)近期目标(2025年)。2025年优化整合新屋小学、花贺小学、东边朱小学、刘河小学、茅圻小学、大桥小学、徐山小学、刘斌小学、狮子口小学、胡进小学、朝英小学、桐油小学、杨井小学、楠竹小学、沼山小学15所小规模学校 

  (二)中期目标(2026-2030年)。梁子湖区将于2026年接受优质均衡发展示范区验收,验收完成后2027年优化整合公友小学、夏咀小学、新桥小学、余湾小学、牛石小学5所小学。梧桐湖第二学校开始招生,并根据招生情况将梧桐湖学校(原九年制华师附属梧桐湖学校)改为初中,梧桐湖第二学校办成小学。 

  (三)远期目标(2030-2035年)。优化整合莲花学校、畈雄学校。到2035年,梁子湖区实现小规模乡镇保留1所初中和小学,中心城区保留1所初中和多所小学,具体为:梧桐湖园区保留1所初中和1所小学,东沟镇保留1所初中和1所小学,梁子镇保留1所初中和1所小学,沼山镇保留1所初中和5所小学,太和镇保留1所初中和6所小学校,涂家垴镇保留2所初中和2所小学。全区保留公办高中1所、初中7所(含九年一贯制),小学16所。 

  四、工作措施 

  )正面宣传,做好教育引导。小规模学校布局优化涉及千家万户。要广泛开展宣传工作,充分运用各种现代传媒,定向宣传小规学校布局优化的意义、相关政策、措施,切实做好干部、群众、教师、家长、学生的思想工作,把意义讲清,把政策讲透,达成共识,使小规模学校布局优化工作得到学生、家长、社会普遍认同。 

  (二)执行程序,做好学生分流。小规学校布局优化工作严格履行方案制订、论证、公示等程序,征集被整合学校学生及家长意见,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切实保障适龄儿童、青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严防因学校整合造成学生辍学流失现象发生。落实整合学校“一生一案”,每名学生去向要明确,特别是随班就读学生或送教上门儿童要有详细安排 

  (三)结合实际,做好教师调配。各镇要合理利用政策、积极争取政策。落实整合学校“一师一案”,对小规模学校整合后的校长和教师,各镇可结合实际,统筹调配,切实保障校长、教师待遇,被整合学校退休教师组织生活及福利待遇由整合学校统筹负责。 

  (四)加强管理,做好校产处置。小规模学校优化整合后,各镇要向区政府汇报资产处置情况。会同财政部门、教育部门做好债权债务和校产资产清算工作,科学处置学校债权债务和校产资产。整合学校的教学仪器设备等可移动固定资产由各镇中心学校统一调配,原则上“物随生走”,统一划转到接收学校使用。对于学校整合后闲置的土地、房屋等固定资产,由各镇政府或授权单位统一管理,并报区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备案。各镇政府后期如有处置安排,先要征求教育部门意见,优先用于教育,并确保教育建设需要土地时能及时调整划拨到位。整合学校的全部资产和土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占、挪用,造成学校固定资产流失的责任人,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追责。 

  五、工作保障 

  (一)组织领导。成立分管教育的副区长为组长,区委编办、区教育局、区发改经信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自规分局、区住建局和各镇(梧桐湖园区)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梁子湖区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优化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全区小规模学校布局优化工作。 

  (二)统筹安排。各镇(梧桐湖园区)要把小规模学校布局优化工作立即纳入工作议事日程,安排各村(社区)配合学校做好学生家长思想工作,及时解决小规模学校布局优化过程中在规划布局、经费投入、建设运行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区教育局负责做好学生分流、教师调配和安置、校车安全管理等工作,要进一步细化措施、强化责任,结合梁子湖区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小规模学校布局优化工作方案。区委编办及时做好整合学校人员编制调整工作,避免人编分离。区人社局负责根据教师编制调整,在控制总量的前提下,及时进行岗位调整,保障教师待遇不受影响。区自规分局负责将我区小规模学校优化布局方案纳入城乡建设发展整体规划,重点做好中心城区和梧桐湖园区学校布点选址、教育用地预留控制和划拨,优先保障教育用地。区住建局负责对寄宿制学校建设项目进行指导,做好项目建设施工及相关手续办理工作,依法履行安全监督检查职责。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确保小规模学校优化布局方案顺利实施完成。 

  (三)经费保障。区财政局、区教育局要继续加大教育经费投入力度,切实落实义务教育学校各项公用经费补助政策,争取各级资金改善提升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保障学校各项生活设施建设,为师生提供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各镇要统筹考虑开展小规模学校优化整合后需要增加、协调的校车安排,报区校车办同意,所需校车补贴协商区财政局、区教育局统筹解决。 

  (四)加强督办。小规模学校布局优化工作是推进落实梁子湖区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的重要举措,事关全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政府将小规模学校布局优化工作纳入对各镇各单位年度目标考核评价内容,建立日常督查督办工作机制,对不作为、慢作为、影响大局稳定和工作落实的,将按照规定严肃追责问责,确保全区小规模学校布局优化工作落实到位,按期完成既定目标。


  附件:

梁子湖区中小学校布局优化分乡镇统计

乡镇

学校

2024年

2025

2026-
2030

2030-
2035

梧桐湖园区

小学(含教学点)

0

1

1

1

初中
(含九年一贯制)

1

1

1

1

东沟镇

 

小学(含教学点)

6

2

1

1

初中
(含九年一贯制)

1

1

1

1

梁子镇

小学(含教学点)

2

1

1

1

初中
(含九年一贯制)

1

1

1

1

沼山镇

小学(含教学点)

11

7

5

5

初中
(含九年一贯制)

2

2

2

1

太和镇

 

小学(含教学点)

13

7

6

6

初中
(含九年一贯制)

2

2

2

1

涂家垴镇

小学(含教学点)

3

3

2

2

初中
(含九年一贯制)

2

2

2

2

梁子湖区合计

小学(含教学点)

35

21

16

16

初中
(含九年一贯制)

9

9

9

7

高中

1

1

1

1

合计

45

31

26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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