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关于进一步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讨论稿)》的起草说明

信息来源:区政府办 日期:2022-05-30
 一、起草背景及经过

2019年,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152020年,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2082021年,市政府办公室出台《鄂州市关于进一步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鄂州政办发〔202123号)按照省、市要求,区政府应出台《梁子湖区关于进一步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区卫健局按照市实施方案的主要精神,比照我市其他区的实施方案,形成本实施方案讨论稿。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5个部分: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结合我区一地一城建设和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战略,坚持家庭为主、托育补充,政策引导、普惠优先,安全健康、科学规范,属地管理、分类指导的基本原则,建立健全婴幼儿照护政策标准、服务供给和监督管理体系。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开展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健康有序发展。

(二)工作目标

按照一年试点先行,两年全面铺开,三年巩固提升,五年基本达标的总体安排,分阶段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2022年在太和镇、沼山镇、梧桐湖新区四所幼儿园搞试点,达到100个托位;在此基础上,2022年底前,各乡镇自行开展试点,建成至少一家示范性机构,婴幼儿照护基础设施初步建成;2025年底,全区托位数达到4.5/千人,基本形成多元化、多样化、覆盖全区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婴幼儿家庭接受科学育儿指导率达90%以上,婴幼儿照护的政策体系和标准规范体系基本健全,托育服务需求进一步满足。

(三)主要任务

1.构建家庭婴幼儿照护支持体系,主要包括:全面落实产休假政策、加强家庭科学育儿指导提供婴幼儿照护服务保障。

2.构建多元化托育服务供给体系,主要包括:优先发展普惠性托育服务重点发展社区托育服务鼓励发展多种形式托育服务、积极发展农村地区托育服务。

3.构建全链条托育机构监管体系,主要包括:规范事前登记备案加强日常卫生保健夯实安全主体责任严格全程安全监管。

(四)支持政策

主要包括:土地规划设施建设政策人才支持政策财税补贴政策。

(五)组织实施

主要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加强部门协作加强信息支撑加强示范领。

三、建议

鉴于国家、市已相继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实施方案,请求政府审议通过本实施方案,并以政府办公室文件形式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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