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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子湖区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

索  引  号: 011217651/2025-00066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 2025年04月24日
发文单位: 区财政 发布日期: 2025年04月24日
主题分类: 其他 效力状态: 有效

  ——2025年4月24日在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

  区财政局局长  邓峤松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和区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安排,受区政府委托,现将我区2024年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基本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我区已纳入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系统管理的区镇两级行政事业单位共79家,其中:行政单位机构45家,事业单位机构34家。年末编制人数2508人,年末实有人数2220人。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额108537.94万元,较上年增长1.79%;负债总额13229.15万元,较上年下降9.07%;净资产95308.79万元,较上年增长3.51%。

  1.按资产单位性质分类。行政单位资产总额75063.08万元,占69.16%;事业单位资产总额33474.86万元,占30.84%。

  2.按资产类别分类。流动资产7982.67万元,占7.35%;固定资产36507.42万元,占33.64%;在建工程2514.62万元,占2.32%;无形资产328.36万元,占0.3%;公共基础设施61204.87万元(其中:交通公共基础设施53432.72万元),占56.39%。

  3.固定资产构成情况。固定资产期末账面数原值57531.22万元,累计折旧21023.80万元,净值36507.42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和构筑物25986.67万元,占固定资产的71.18%;设备8226.10万元,占22.53%;文物和陈列品1.98万元;图书档案125.61万元,占0.35%;家具、用具2104.76万元,占5.77%;特种动植物62.30万元,占0.17%。

  (二)管理情况

  1.资产配置情况

  2024年度全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原值比上年增加7579.4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原值增加6743.21万元,占当年增加资产的88.97%,主要是房屋、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和家具、用具等资产的增加;无形资产原值增加146.61万元,占比1.93%,主要是计算机软件等资产的增加。在建工程增加689.62万元,占比9.1%。

  2.资产使用情况

  2024年度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在资产系统无出租出借情况。在非税业务中我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入364.82万元(其中:梁子镇政府长岭码头停车场租金267万元,梁子镇驿站租金50万,码头停车场租金16万,服装厂租金19.32万,沼山政府前海湖资源出租出借租金12.5万),形成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以上单位资产未在资产系统及时登记。

  3.资产处置情况

  2024年全区通过无偿调拨和报废报损等方式共处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原值469.40万元。

  从资产类别上分析,固定资产合计420.26万元,占比89.53%,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合计52.24万元,设备合计356.37万元(其中车辆65.69万元),家具、用具合计11.65万元。无形资产49.14万元(全部为计算机软件),占比10.47%。

  从处置形式上分析,无偿划转277.42万元,占比59.1%,报废191.98万元,占比40.90%。

  4.资产收益情况

  2024年全区在资产系统共实现国有资产收益1.81万元,全部为资产处置收益。在非税业务中我区国有资产处置收益4608.28万元【主要为:沼山镇福利院处置收入702.65万元、太和镇福利院处置收入468.99万元、梁子镇政府处置福利院638.17万、涂家垴政府处置福利院2181.19万、东沟镇人民政府非税收入611万元(其中:东沟福利院处置收入451.59万元,东沟茶厂处置收入159.41万)】。形成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以上资产,单位未在资产系统及时登记。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为了积极督促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做好行政事业性资产登记与管理工作,我们采取了以下措施:坚持资产配置与各单位履行职能的需求相适应,优化新增资产配置管理;严格控制资产出租出借和对外投资行为;规范资产处置流程;加强资产收入管理。同时,督促各单位将资产管理工作嵌入日常工作中的重要环节,切实履行好资产"管家"职责。

  (一)落实资产配置预算管理。督促全区77家预算单位落实资产配置预算前置审批,强化资产配置预算管理及标准约束,有效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的有机结合。

  (二)“三条举措”强化资产目标落实。一是督促年末资产盘点工作。年报填报期间,要求各单位做好资产年末盘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二是开展专项清理工作。要求并指导各单位认真做好专项资产清理工作,重点解决资产底数不清、收益未缴、闲置浪费等问题,要求各单位对实物全面盘点,区财政联合区直重点资产单位形成专班核实各单位清理工作,截至目前检查了35家区直单位,督促问题单位及时整改,确保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三是督促完善资产登记工作。通过资产年报会审出现问题,督促32家单位做好资产卡片登记,完善资产卡片信息,做到资产登记不遗漏。

  (三)紧盯“一个目标两条举措”强化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对资产处置收入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杜绝“小金库”行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一个目标是:处置必须有收益。对于应有处置收益的资产没有处置收益上报资产系统,财政审核不予以通过。两个举措是:1、处置前必须审批。单位处置必须先在系统申请,经主管部门和区财政局审核通过,单位才能处置资产;2、处置收益必须上缴非税。对于未上缴非税的资产,资产系统不予以审批。2024年度,全区9家预算单位通过资产系统进行资产处置审批,并全将收益上缴非税。

  三、存在主要问题及原因

  2024年,在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和区人大监督支持下,我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全区在贯彻落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力度上仍面临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管理体制方面。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存在“重资金轻资产”、“重购置轻管理”,导致单位出现“账账不符、账实不符”的现象。主要原因是:管理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日常管理重视度不够,未正确落实资产管理相关制度。

  (二)运行机制方面。一是部门之间存在闲置资产资源共享不够、信息不对称的现象。例如:有单位存在闲置资产(办公设备类),有单位需采购此类资产。主要原因是:全区未形成信息化闲置资产共济平台,未形成公务仓,无法准确匹配供需双方。二是单位资产卡片登记存在遗漏。例如:今年非税的国有资产收益,大部分都是未在资产系统登记的资产取得的收益。主要原因是:单位资产清理工作未认真落实,发现账外资产及资产系统未登记资产未及时补录。三是资产处置未严格按程序执行,存在未批先处置现象;资产下账不及时,存在资产移交但是移交手续不齐全。特别是公车下账情况,车辆已移交区行管局但是资产管理系统未下账的问题仍然存在。主要原因是:以前年度单位未重视,处置未与区行管局做好衔接工作,导致问题遗留。四是存在资产配置超标准现象。普遍为办公设备中电脑空调办公桌等办公设备资产超标准。主要原因是:不使用或者待报废的资产未及时处置,购置单位对于资产配置制度要求未严格落实。

  (三)管理方式方面。基层管理力量薄弱,大部分单位要么资产管理员变动频繁,要么没有专门资产管理人员,要么管理人员形同虚设,导致专业能力不足,影响管理质效。主要原因是:单位不重视资产管理工作,专职人员设置不合理。

  (四)工作流程方面。存在单位资产年报完成不及时、内容不完善,导致会审结果与决算填报差异较大且问题较多等情况,影响单位年报填报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主要原因是:一是单位交账较晚,导致资产年报填报较晚;二是年报填报专职人员大多不是单位自己人员,单位和会计人员缺乏沟通,导致填报内容信息不准确。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持续完善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相关管理办法。完善梁子湖区资产出租出借、资产处置等重点资产管理办法,促进资产管理规范有序。

  (二)实时组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培训。强化资产相关条例培训学习,督促各单位严格落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令第738号)和国家及省出台的有关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办法。通过培训,增强各单位意识,提高业务水平,同时强化督导各单位进一步规范资产处置程序,做到能及时准确填报资产报表。

  (三)强化落实资产管理岗位责任制。明确资产管理岗位的具体职责,确保资产购置、使用、处置等各环节管理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

  (四)做实资产管理数据工作。一是按照“谁承担管理维护职责谁入账”的原则,督促相关单位将公共基础设施及其他应作资产登记未登记等国有资产,分类记入财务账及资产系统,确保资产信息全面完整;二是整合全区行政事业单位低效闲置资产、待处置但可满足低需求使用资产、可共享共用资产,实现资产跨部门调剂共享。三是加强基础数据建设。督促单位提高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月报、年报质量,做好完善基础数据、核对财务数据等工作,确保在规定时间内高质量完成资产月报和资产年报,为编制“一账一表”夯实基础。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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