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1217651/2019-21970 | 发文字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19年01月21日 |
发文单位: | 梁子湖区监察委员会 | 发布日期: | 2019年01月21日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效力状态: | 有效 |
——2018年10月23日在区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张子龙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现在,我代表区监察委员会向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梁子湖区监察委员会自2017年12月16日正式挂牌成立以来,我们坚持转隶、建制、深化步步深入,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创新精神精细施工,切实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进全区预防和惩治腐败工作
向纵深发展,使制度优势逐步转化为治理效能。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我们始终坚持把确保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到强化监督、调查、处置的全过程。一是不定期向区委常委会报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第一时间汇报重大问题线索、当前政治生态和反腐败形势、涉及区管干部和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把党的领导体现在统筹把握和日常监督过程中。二是重要案件的立案审查、采取留置措施、移送司法机关、作出处分决定等及时提交区委审核把关,把党的领导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确保党委牢牢掌握对反腐败工作的领导权。今年以来,专门向区委常委会汇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1次、汇报全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2次,就立案审查等事项向区委提出请示报告16人次,区委书记就管党治党方面作出批示件34件。
(二)加强反腐败协调体制机制建设
完善了反腐败协调领导机制。在去年调整反腐败领导机构,出台《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议事规则》、《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的基础上,今年对《关于建立公安机关查处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党员干部线索移送机制的办法》、《关于建立检察机关自侦案件中违纪党员干部问题线索移送机制的办法》、《关于建立审判机关涉诉案件中违纪党员干部线索移送机制的办法》等制度进行了完善,规范了问题线索移交程序和手续,严明了纪律要求,保证了问题线索移交渠道畅通。今年以来,区纪委监委向司法机关移送2条问题线索,区公安分局、区法院分别向区纪委监委移送64条和7条问题线索,联合作战成效初显。
健全了法法衔接机制。在办理职务犯罪案件时,严格执行省监委与省检察院制定的《湖北省监察机关与人民检察院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衔接办法(试行)》规定。在已办理的2起留置案件中,区监委与区检察院相互衔接,密切配合,区检察院相关部室人员在留置调查期间多次提前介入,帮助梳理案情、固定证据链,使案件仅用6天时间,顺利起诉到审判机关。与公安机关也建立了良好的合作机制,今年,区公安分局2次主动配合参与了对留置人员的住宅和办公场所搜查。
(三)加强廉洁从政从业教育
今年,结合第十九个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和党规党纪、监察法规宣传教育“十进十建”活动,对全区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进行了全覆盖的纪法宣传教育和廉洁从政从业教育,开展了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全区各级党组织书记讲廉政党课140场次,参与党员人数4040 名;在“家庭助廉”活动中,120名干部家属分享了清廉家风故事,签订了“家庭助廉”承诺书,家庭纪委书记的角色意识进一步增强;全省“廉政新风润乡村”文艺巡演首演式在梧桐湖新区成功举行;“送廉戏下乡”、“送廉政书画”下乡、“送廉灯笼下乡”等活动让上万村民享受廉政文化大餐,将省纪委“十进十建”活动变成生动的实践;上万名党员干部在身边案例的“以案说纪”宣讲中和《不忘初心 警钟长鸣》
警示教育片中感受到越往后纪律越严的强烈震动,刺痛“神经末梢”;开展了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知识测试活动,区直机关、各镇(新区)均组织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进行了网上测试和集中测试,实现了党员干部全覆盖;开展了监察法和新条例宣讲活动,在区委中心组(扩大)会上,区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带头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区委组织部、各镇(新区)党(工)委积极组织开展廉政主题征文、演讲、比赛活动。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廉政教育活动,促使全区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廉洁履职、廉洁从政、廉洁修身的意识进一步增强。
(四)加强依法依规履行监察职责
开展常态化监察监督。一是对各镇(新区)“散乱污”企业整治、珍珠禁养等工作开展了4次联合督查,督促整改问题5个。二是联合区委巡察办、区扶贫办、区审计局等单位,对全区扶贫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治理工作开展督查。发现问题125个,督促全部整改到位。三是对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办理情况进行监督。加强与政法机关的日常联系,做到信息互通,相互配合,对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及时反馈。目前,区扫黑办向区纪委监委移送问题线索8件,区纪委监委向区扫黑办移送问题线索3件,已全部移交相关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现已查否2件,其余9件正在查办之中
合理运用监察调查措施。打好组合拳,系统性运用相关调查措施,形成调查措施的运用合力,高效推进职务犯罪调查工作。今年,共开具各类调查措施文书39份,采取技术调查措施1次,有力保持了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在今年5起监察立案案件当中,对相关人员进行讯问9人次、谈话4人次、询问50人次、调取23次、查询15次、搜查2次、扣押2次、鉴定1次、留置3次。
规范行使监察权。严把决策审批关,针对不同调查措施设置不同审批程序,对具体的适用条件、执行方式、程序要求等作出细化规定,重要事项集体研究决定,重要取证工作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相关材料全程留痕、存档备查,用“政务处分”代替“政纪处分”,依法对职务违法犯罪的公职人员作出处置。严把案件质量关,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纪为准绳,严格程序规范,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办案文明、效果良好的“铁案”、“精品案”。今年,区监委共给予政务处分16人,其中降级1人、记过3人、撤职7人,开除公职1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彰显出1+1>2的纪法衔接效应。
(五)加强监察机关自身建设
做细做实思想政治工作。开展多批次的谈心谈话和家访活动。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区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及其他班子成员和转隶干部开展谈心谈话3轮37人次,对4名转隶干部和其他机关干部逐一进行了
家访,解决了部分干部的实际困难,解开了少数干部的思想疙瘩,促进了人员、工作和感情的全面融合,团结协作意识逐步增强。
优化组织机构和人员配备。根据省、市、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意见精神,制定了《关于区纪委监委机关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设立了8个内设机构,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部门由之前的三个增加到五个。与此同时,根据干部专业特长,实行原纪委机关干部与检察机关转隶干部混合配置,互帮互带,互补短板,促进人员融合。在力量配备上向监督执纪一线倾斜,目前区纪委监委一线执纪执法人数13人,占机关总人数的68.4%。
建立学习培训机制。制定了全年全员学习培训计划和每周四夜学制度,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监察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通过采取学习培训与主题教育相结合、集中培训与专题研讨相结合、统一调训与业务讲训相结合、挂职实训与岗位练兵相结合等方式方法,共开展集中培训29次,11名乡镇纪检干部到区纪委监委跟班学习,13名业务骨干到上级纪委监委参加“铁军训练营”、跟班办案和业务培训。通过多层次、高密度的学习培训,全区纪检监察干部思想政治素质进一步提高,履职尽责业务能力进一步增强。
强化内控机制建设。对班子成员进行了分工调整,执纪监督、审查调查和案件审理分别由三名班子成员分管,实现了相互制约监督。
开展了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清查整治活动,针对自查发现的8个方面的问题,制定了整改清单,明确了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严格落实执纪监督工作规则,严格执行集体决策、请示报告、回避、涉案款物管理、借用人员管理等规定。严格执行《纪检干部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办案登记制度》,严防以案徇私、权力滥用。严肃查处私存线索、跑风漏气、以案谋私等违纪违法行为,坚决防止“灯下黑”。2名班子成员和1名干部因履职不力受到约谈并在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大会上作深刻检查。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干部队伍力量和能力仍然不足。一是编制偏少。区纪委监委现有编制24名,实有在职在编人数19人,人员力量明显不足。二是干部队伍能力不足。监察体制改革后,要求纪检监察干部既要熟悉党纪党规,又要掌握法律法规,全区纪检监察干部法律专业背景的少,且流动性较大,综合能力、专业能力明显不足,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
(二)廉政教育实效性还不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大多由区纪委监委来推动,还未真正形成全区大宣教格局。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单一,覆盖面不够广,针对性不够强,部分廉政宣传教育活动流于形式。
(三)反腐败协调机制还不够健全。各成员单位之间相互沟通联系不够,特别是对大案要案的查处情况较少互通信息,导致案件处理结果不反馈或反馈不及时,影响了反腐败的总体效果。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在监督检查上发力。要突出监督的第一职责、基本职责定位,强化对监察对象和重点监察事项的监督。一是紧盯“关键少数”。特别是各镇(新区)、区直各部门“一把手”和关键领域、关键岗位的领导干部,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二是紧盯重点领域。紧盯扶贫领域,对脱贫攻坚过程中贪污侵占、行贿受贿、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挥霍浪费、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问题进行监督检查。紧盯环保领域,对环保监督过程中袒护包庇、滥用职权、贪污受贿等问题进行监督检查。紧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和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进行监督检查。
(二)在宣传教育上创新。做实张裕钊文化园、梁子湖区廉政文化教育基地等廉政文化品牌,加强廉政文化产品创作和传播。深入推进党规党纪和监察法规宣传教育 “十进十建”活动,着力推进党规党纪和监察法规宣传教育全覆盖。把乡村大舞台作为党规党纪和监察法规进村庄、进社区的主阵地,通过廉政文艺展演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扩大宣传影响面,提高群众参与率。
(三)在体制改革上深化。加快推进乡镇(新区)纪检监察
组织建设,确保10月底前,派出各镇(新区)监察室机构成立到位、人调配到位;12月底前,完成村(社区)党组织纪检委员配备和监察信息员聘任等工作。通过加强乡镇(新区)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强化对群众身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监督,有效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不断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四)在自身建设上加强。加强政治建设。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持忠于党和人民,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能力,严守政治纪律规矩,带头捍卫党章、宪法,坚决维护党章党规、宪法法律的权威和严肃性。加强能力建设。强化学思践悟,认真学习党纪党规、宪法、监察法、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学习被监督单位的业务知识和内部运行机制,不断充实自己的知识架构,在学中干,在干中学,努力提升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加强纪律建设。严格自律自省,强化自我监督,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内部监督,习惯在监督和约束条件下开展工作,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清廉自律的监察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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