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1217651/2017-19833 | 发文字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17年12月25日 |
发文单位: | 梁子湖区人民检察院 | 发布日期: | 2017年12月25日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效力状态: | 有效 |
区八届人大二次会议
文 件 (六)
梁子湖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7年12月15日在梁子湖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梁子湖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余庆和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梁子湖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17年,区检察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七中全会和十九大精神,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认真落实区委决策部署和区八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紧紧围绕梁子湖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坚持依法履职尽责、服务保障大局,强化法律监督,深化司法改革,加强队伍建设,主动适应新时代的新要求,主动迎接新挑战,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我们认真贯彻五大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区委决策部署,立足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千方百计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紧紧围绕区委创建“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区”大局,院党组多次深入区各乡镇开展生态专题司法调研活动,组织大调查、大走访、大研讨,立足梁子湖区生态实际,探索出台了“服务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十条措施”,确保每一项措施能够落地、落实;认真开展“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办理非法采矿立案监督案件9件,受理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非法采矿、盗伐林木等破坏生态环境类犯罪提请逮捕案件6件8人,其中批准逮捕5件7人,追捕1人,不批准逮捕1件1人,起诉3件3人,法院均已作出有罪判决;探索设立生态环境检察室,对检察室职能作精心谋划,成立一周就从快办理了梁子湖区涂家垴镇斗山村钟洪意湾“4.4”毁林及部分群众上访案件,由于行动迅速,上访人已息诉罢访。
认认真真做好脱贫攻坚工作。认真落实市委、区委关于精准扶贫工作部署,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抽调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作风扎实的10名检察人员组成扶贫工作组,由驻村第一书记担任扶贫联络员;积极督办对口扶贫村宅俊村“两委”按规定时间节点落实好贫困户重新确认、申报、公示、报批和建档立卡工作,按结对包保要求,重新确认检察干警联系的扶贫对象,建立并完善联系制度和机制,落实帮扶措施;直击脱贫问题关键,全院干警20多次深入宅俊村和“八个一”联系点,帮助村“两委”和扶贫对象探讨谋划脱贫致富的思路与方法,着眼脱贫致富长远发展。
尽心尽力服务非公经济健康发展。深入贯彻省检察院服务非公经济“鄂检十条”专项工作部署,优化企业发展环境,护航企业健康发展,积极探索制定出台了“依法保障和促进科技创新十条措施”、《检察长联系服务专家制度》等服务企业措施,建立检察官定点服务企业制度,办理强揽工程、敲诈勒索企业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7件15人;组织检察官到梧桐湖新区华科大工研院、东湖高新、万能光度、生态文明公司等10余家企业开展检察官服务承诺企业行活动,将服务承诺送到各企业负责人手上;召开企业家座谈会,宣讲检察机关依法保护知识产权和科技创新举措,受到企业界欢迎。
二、依法履职尽责,全力推进平安梁子湖建设
我们坚持依法保障群众基本生活,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要,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一感两度两率”。
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充分发挥批捕、公诉等职能,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63件83人,同比上升84.8%和82%,依法起诉60件85人,同比分别上升15.3%和19.7%;严厉打击传统盗抢骗犯罪和电信网络诈骗行为,起诉故意伤害、聚众斗殴等暴力犯罪20人,起诉盗窃、抢劫等侵财类犯罪16人,突出打击欺压百姓、胡作非为的“村霸”和宗族恶势力,推动完善乡村治理。
强化未成年人司法服务。严厉惩治性侵威胁未成年人犯罪专项活动,有序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模式,今年2月,我院在受理1件未成年人被害案件时,依法快捕快诉,后经法院判决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七年十个月;精心组织“法治进校园”活动,选派优秀检察官在全区7所中、小学担任法制副校长,围绕“预防青少年暴力犯罪”主题,先后到太和中学、宅俊中学、梧桐湖新区开展法制宣讲和“法治进校园”活动11场次,发放法制宣传手册1000余本,受教育学生近8000人次;认真开展以“防治校园欺凌,护航未成年人成长”为主题的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了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区团委、区教育局及学生代表参加活动,获得了各界代表的高度肯定和宝贵的意见及建议。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拓展服务群众平台,充分利用 “两微一端”检察网络平台,与实体检察为民服务中心结合,初步形成检察O2O线上线下掌上服务平台;全力做好涉检信访处理工作,严格执行下访、联合接访、检察长接待日等制度,着力化解社会矛盾,共接待群众举报、申诉、控告7件次,均妥善处理并给予答复;十九大召开期间,安排全院干警轮流二十四小时不间断值班,及时掌握涉稳人员信访动态,确保把涉检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当地;依法监督工程安全建设环节,参与区水务局组织的多项工程约谈会议及签约仪式,采取多节点形式充分履行安全监督职责。
三、坚定不移支持监察体制改革,继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我们坚持职务犯罪惩治、预防两手抓,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反腐败工作面临转隶的形势下,全面加强人员思想政治工作,坚持办案不放松、改革不讨论、问题不遗留、预防不务虚,以更强的措施,更大的工作力度,以实际行动服务反腐败工作大局。
依法查办职务犯罪。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严格执行刑法修正案(九)和“两高”相关司法解释,始终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15件15人,渎职侵权案件3件3人,已全部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侦结率100%,人均办案数量位居全省前列;围绕区委“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组织立案监督“小专项”活动,集中立案侦查破坏生态环境的渎职犯罪案件3件3人;严惩基层啃食困难群众根本利益的“蝇贪”“蚁贪”,在惠农扶贫项目建设、资金管理等环节查办职务犯罪12人。
积极预防职务犯罪。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在遏制腐败增量上下功夫,结合办案开展警示教育3次、受教育600余人、案例剖析11次、预防调查2次,提出预防检察建议12次,向社会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13次;全面加强重点领域、重点项目系统预防和专项预防,综合分析、辩证开方。与区水务部门开展水利工程建设职务犯罪预防大检查,提出切实可行的预防建议。
四、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平正义
我们坚持主动监督、全面监督,着力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权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加强刑事诉讼监督。深入推进基层法律监督,在太和派出所和梧桐湖派出所探索设立驻派出所检察室,监督侦查机关立案27件27人,监督撤案1件3人,监督纠正违法取证、滥用强制措施等侦查活动违法情形12件次,从源头上严把事实关、证据关、法律适用关,防止案件“带病”进入审判环节;对审判机关违反程序法的问题提出纠正意见13次,同比增长13倍,提出抗诉2件4人。
加强刑事执行监督。继续加大对社区矫正工作监督力度,开展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专项检查,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监外执行罪犯社区矫正2次,监督漏管2人,脱管2人;办理财产型执行监督2件,羁押必要性审查11件,羁押期限审查2件。
加强民事行政监督。审查办理民事行政案件5件。优化多元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格局,对认为确有错误的裁判、调解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办理纠正民事执行活动违法2件,发出检察建议3份;办理行政执行监督案件2件,督促行政行为1件。
五、全面推进落实司法改革,提升司法公信力
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市院对司法改革的要求,扎实推动司法责任制改革的实践运行,着力以改革促公正、增活力、提公信。
司法责任制改革稳步推进。严格运行新办案模式。按规定确定办案单元,实行“独任”和“检察官办案组”办案模式,以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办案为辅的案件承办机制确定案件承办;严格按照“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要求,明确检察官权力与强化监督制约相统一,根据检察官的位置设定检察官权力清单,确保放权不放任、有权不任性。加强领导直接办案。入额院领导6人,领导直接办案115件,人均办案19.2件,占本院检察官人均办案比例的69.6%。
公益诉讼改革进展顺利。认真贯彻上级院关于提起公益诉讼试点的工作部署,发现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3件,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件,我院办理的鄂州市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在宜昌市猇亭区人民法院经过三个半小时公开开庭审理,当庭作出一审判决,支持公益诉讼请求。
六、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狠抓过硬检察队伍建设
我们按照“五个过硬”的总要求,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不放松,深入贯彻中央《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意见》,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
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定《2017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对落实主体责任作出明晰安排;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检察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压实主体责任。认真落实支部“三会一课”制度。院党组率先垂范,带头学、带头讲、带头干,院党组成员给干警讲授党课12次,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一堂重要的党课、一堂政治必修课带给全院干警,确保干警准确领会十九大提出的新理念、新论断、新任务、新举措,真正掌握十九大精神的政治意义、理论意义、实践意义。创新学习载体。组织全体党员深入挂点扶贫村涂家垴镇宅俊村和省直机关党建示范基地--桐山社区开展“主题党日”活动。
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狠抓队伍思想政治建设。院党组精心制定学习方案,组织全院青年干警抄读学十九大报告全文、组织十九大精神知识测试,掀起学习十九大精神的热潮,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筑牢思想根基,补足精神之钙,目前均已抄读完毕;整理汇编《服务大局重要文件汇编》和《司法责任制有关重要文件汇编》等资料,发放至全院干警,人手一本,并组织干警专题学习。全面启动干警素质提升工程。搭建综合学习平台、“学练赛”岗位平台、创先争优平台、检察文化平台、综合能力提升平台、素质提升效果评价平台等六大素质提升平台,组织专题学习活动13次,着力解决梁子湖区院检察工作步入快车道面临的“人才恐慌”、“本领恐慌”瓶颈。
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坚持以“优化管理职能、深化规范司法、强化考核监督”的“三化”为抓手,采取多项措施推动司法规范化。案件管理部监控各类案件72件,发出口头监控意见3次,制发《流程监管通知书》6份;积极运用检察门户网站、检务微信微博平台、公开法律文书等方式,拓宽人民群众监督渠道,加强对查办职务犯罪的立案、羁押、起诉等环节的执法活动监督,进一步提高检察工作透明度和司法公信力。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加强基础设施完善,我院控申接待大厅和案管中心均已建设完成,有效提高了司法保障水平;积极探索“智慧检务”互联网+思维工作模式,自行编制的OA办公管理平台开启了我院机关管理工作科学化、数据化、信息化的新管理模式;积极创造干警学习环境,打造多功能读书学习电子阅览室,建立兴趣小组、读书小组、梁检书苑等学习阵地,为全院干警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一年来,我们不断强化接受监督意识,始终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之下,及时向区人大、上级机关报告重大工作部署。去年区委第八届人大会议后,我院对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逐条研究,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了上半年检察工作情况,报告了刑事检察工作情况,区人大主要领导给予了充分肯定;邀请区政协视察检察工作情况,向人民监督员通报了工作情况,人民监督员评议案件5件,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各位代表,区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是区委领导、区人大监督,和区政府、区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和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法律监督职能发挥得还不够充分、有效,检察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人民群众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管理机制创新不够,改革创新力度、深度有待加强,信息化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三是检察人员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的要求,专家型人才、复合型人才,特别是金融、证券、科技等方面的专业人才相对缺乏。对这些问题,我们将积极面对,认真研究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不断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2018年,区检察机关将根据区委及市院决策部署,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紧紧围绕区委生态文明建设部署,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规范司法为抓手,以提升能力为保障,努力为全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一是进一步在落实党委决策部署上下真功。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将检察工作纳入大局中谋划和推进。紧紧围绕 “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更新司法理念,找准服务接点,坚持建设性执法司法,坚守法治底线,严惩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切实打造梁子湖生态检察工作品牌,建设美丽梁子湖。
二是进一步在推动平安法治建设上出实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扎实做好反恐怖防范应对,建立对涉枪涉爆、拐卖妇女儿童以及盗抢骗、黄赌毒等犯罪常态化打击整治机制,坚决打击集资诈骗、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加大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危害生产安全、环境污染、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惩治力度,加强对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为平安法治梁子湖建设添砖加瓦。
三是进一步在加强自身建设上严要求。将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作为头等重大的政治任务,抓好抓实,努力建设具有铁的信仰、铁的信念、铁的纪律、铁的担当的检察官队伍;继续深化司法改革,确保司法责任制严格规范运行;深入实施科技强检战略,稳步推进“智慧检务”工程;强化素质能力建设,加大检察官教育培训力度频度,全面提升检察队伍综合素质;强化责任担当,突出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做到“零容忍”,防止“灯下黑”。
四是进一步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上求实效。更加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检察工作,加强和代表委员的经常性联络,认真听取对检察工作的批评、意见和建议;更加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舆论监督,全面深化检务公开,加大检察宣传力度,加强检察公共关系建设,使检察工作更加公开、透明。
各位代表,使命呼唤担当,使命引领未来,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立足新时代、展望新目标、肩负新使命、开启新征程,以巨大的政治勇气和强烈的责任担当,全面发挥各项检察职能,用新作为谱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事业新篇章,为梁子湖区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梁子湖区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秘书处 2017年12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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