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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子湖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索  引  号: 011217651/2016-17592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 2016年03月01日
发文单位: 梁子湖区人民法院 发布日期: 2016年03月01日
主题分类: 其他 效力状态: 有效
 
——2016年2月  日在梁子湖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梁子湖区人民法院院长

各位代表:
现在,我向大会报告梁子湖区人民法院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5年,梁子湖区人民法院在区委领导、区人大监督和区政府、政协的支持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严格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围绕“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宗旨,通过全面深化司法改革,转变工作作风,规范制度管理,狠抓队伍建设,强化司法为民,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为服务辖区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建设“平安梁子湖”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一、调整思路,改革创新,在发挥审判执行职能作用上取得新进展
2015年,全院新收案544件,旧存53件,结案493件,结案率为82。6%。其中新收民事案件378件,旧存34件,已结案件341件,结案率为82。7%;新收刑事案件60件,旧存7件,已结案件46件,结案率为68。7%;新收行政案件14件,已结14件,结案率100 %;新收执行案件92件,旧存12件,已结 92件,结案率88。5%。
(一)深化改革创新,认真落实立案登记制度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要求,为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度,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我院将落实好立案登记制度作为司法便民工作的重头戏,作为推进改革创新的重要开端,除组织全院干警进行集中学习外,立案部门还制订了具体的操作流程,并在立案大厅外与起诉、自诉指南等一并张贴,为当事人诉讼提供帮助;同时取消分管院长审批制,将立案决定权交给立案审查人员,又将立案权下放到法庭,方便群众诉讼。为保证制度的落实到位,由纪检组、审管办联合对三个法庭的立案登记工作进行不定期突击检查。现立案登记制已形成常态。
(二)积极推进和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全力打造平安梁子湖。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60件,审结46件,其中危害公共安全罪8件,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3件,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15件,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5件,侵犯财产罪21件,职务犯罪8件。在已判决生效的75名罪犯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4人,五年以下刑罚71人。严厉惩治严重暴力犯罪及惯盗、诈骗等严重侵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多发性刑事犯罪,特别是对赌博、毒品犯罪等加大了打击力度,审结此类案件6件6人。在刑事审判工作中,坚持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突出保障人权。认真落实罪刑法定、证据裁判、疑罪从无、程序公正原则,坚决防止冤假错案发生。认真落实禁止被告人穿囚服出庭受审的规定,加强刑事人权司法保障。突出庭审中心地位,加强同公安、检察机关的相互配合,充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和当事人的辩护权,强化证据审查,严格把握证明标准。依法公开审判,二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安干警、纪委干部观摩庭审,以司法公开,保障公正司法。
全面加强民商事审判,着力构建和谐梁子湖。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要求,以定纷止争为目标,大力推行7+1诉调对接新模式,综合发挥司法诉讼、人民调解、行政裁决等调处手段作用,探索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378件,其中调解或撤诉结案279件,占民商事结案总数的74%。认真审理婚姻家庭案件,切实保障妇女、儿童、老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审理农村土地流转、鱼塘承包等涉农案件,促进农业产业现代化发展。
为更有针对性地化解矛盾,我院积极开展民事巡回审判工作,充分运用包括法律、道德、伦理、情理在内的多元化的调解方式,深入做好当事人情绪的疏导工作,达到定纷止争,维护社会稳定的良好效果。下辖四个法庭充分运用巡回审理机制,将法庭开到田间地头等方便群众的地方,及时解决人民群众的矛盾纠纷。如梧桐湖巡回法庭审理的东沟镇东沟村徐某某诉刘某离婚纠纷一案,法官考虑到原、被告年龄较大,行动不便,且该案起因在农村比较典型,决定到纠纷发生地公开开庭审理,响应了群众呼声,充分发挥了人民法庭服务民生的作用,也扩大了办案的社会效果。
积极尝试运用小额诉讼程序,在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基础上,简化庭审过程,保证小案件快立快审快结,提高庭审效率,为当事人节省诉讼成本。2015年9月,我院太和巡回法庭一个月内适用该程序审结4起民事纠纷案件,其中3件顺利调解结案,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满意,达到案结事了的良好效果。
深化行政审判工作,助推建设法治梁子湖。共受理行政案件14件,审结14件,结案率100%。加强行政审判工作,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坚持依法受理、独立审判原则,全力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引导和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支持行政机关依法整治违反治安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计划外生育等违法行为,全力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三)创新举措,强化执行工作力度,化解执行难题
执行到位率不高历来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之一,为积极响应群众诉求,我院创新思路,多措并举应对这一难题。
一是采取切实措施,化解执行积案。2015年,我院对2007年以来的800余件执行案件进行全面清查。开展“四查”工作:即到各家银行查有无存款,到房产部门查有无房产,到车管所查有无车辆登记,到工商部门查有无工商登记、股权登记。同时,对发出执行通知书后仍不履行的当事人采取三项措施进行曝光惩戒:(1)充分运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公示平台,在全国范围内向全社会公布本院涉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公布失信被执行人案件172件225人;(2)针对梁子湖区特点,到辖区乡镇被执行人住所地、乡镇街道、居委会、村委会等公共场所张贴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令、公告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示曝光被执行人的身份信息及所涉案号、未结金额等信息,让被执行人的亲友和居所地的群众全面了解被执行人在法院的案件信息,形成舆论压力,并接受社会监督和群众举报;(3)联合公安部门对恶意规避履行和逃避执行措施的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措施,对拒不履行的失信被执行人进行拘留,对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被执行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让失信行为无处藏身、失信者寸步难行,现已拘留6人,有5人已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拟定分期履行计划,并按照计划实际履行。另有1案1人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被执行人目前已被刑事拘留。
二是计生非诉执行工作取得新突破。此类案件因被执行人一般都在外务工,难以寻找,执行的效果不理想。2015年,我院加大执行力度,并请求区卫计局、被执行人所在村级组织配合,找到4名被执行人,促成当事人达成分期履行协议,现两案的涉案标的共计8万元已执行到位,该两案执行终结,有效促进了依法行政。
三是多措并举,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建立了网上司法拍卖平台,上传拍卖品3件,拍卖成交1件。对被执行人确无履行能力而申请执行人又确实生活困难的,进行司法救助,2015年省、市两级司法救助4案4人,发放救助款12万元。
二、加强队伍建设,切实践行司法为民
根据市、区领导部门和上级法院的部署要求,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回头看、“守纪律、讲规矩、树形象”和“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主题教育活动,在领导干部中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并以此为契机,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司法工作能力和服务群众工作水平。从目前的情况看,我院的活动取得了实实在在地成效,实现了预期目标。
(一)扎实开展各项主题教育活动
一是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回头看”。通过走访查看,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通过召开群众、当事人座谈会对整改落实效果进行回访,明确活动效果,对结果不理想的重新整改,对完成整改落实的销号。
二是认真落实“守纪律、讲规矩、树形象”和“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等各项活动要求。为扎实推进主题教育活动,促使全院干警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我院认真组织“五个一”活动,每名干警一套学习资料、一本学习笔记、创办一个学习专栏、开展一次“守、讲、树”承诺活动、举办一期法治讲坛,通过开展主题教育承诺活动,让干警在承诺墙上郑重签名,作出承诺,强化干警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转变司法作风、服务群众的决心;通过将学习教育和自我查摆结合起来,教育和引导干警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内化于心,外践于行,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人民法院队伍。
三是紧紧围绕“三严三实”主题,切实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为挂点村组办实事。7月8日,我院前院长张树彬深入“十个一”联系点东沟镇刘河村讲授“三严三实”专题党课时,了解到刘河村委会漏雨严重却无钱维修,为帮助挂点村做好村级活动阵地建设,我院捐助刘河村2万元对村委会进行修缮。
(二)加强干警业务能力培训
一是重申周三例行学习制度,规范学习纪律。为提升干警的学习效率、强化学习效果,我院重申每周三例行学习制度。通过每月定期通报干警的学习考勤情况,并安排缺勤的干警进行授课,进一步激励、督促干警加强学习,规范队伍管理,保证制度落实。
二是通过各种方式提高干警综合素质。除指派干警参加上级法院举办的各种培训外,还采取措施鼓励干部积极撰写论文,参加业务知识竞赛、演讲比赛、信息化大比武和进行法制宣传等。我院年轻干警应区妇联的邀请,给全区妇女干部讲授法制课,受到好评。
(三)强化对干警的廉政监督
一是召开廉政会议,认真总结上年度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部署2015全年工作任务。年初,前党组书记、院长张树彬代表党组与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签订了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同时,严格按照要求,组织副科级以上干警认真填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接受廉政监督。二是院纪检组不定期地对干警的出勤、庭审、执行各项制度情况进行突击检查。
三、积极推进司法改革工作
按上级法院统一部署,坚持积极稳妥原则,全面推进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责任制、人财物省级统管、司法职业保障四项司法体制改革,进一步改革完善工作机制,努力解决影响司法公正深层次问题,推进法院工作科学发展。
(一)认真做好法官入额基础工作
根据《关于首次确定计入员额法官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全省法院法官首次计入员额考核方案》要求,按照省司改领导小组和省法院的统一部署,我院于11月上旬组织开展了首次法官入额遴选工作。10月下旬,经市中院审批,我院制定下发《首次确定计入员额法官工作实施方案》,成立领导班子,召开动员大会,启动法官遴选工作。在法官入额遴选过程中,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为申请入额的人员提供一个透明、健康的氛围。报名、资格审查、考试按规定程序进行。进入考核程序后,经党组讨论并听取市中院意见后,我院于11月10日制定下发《首次入额法官考核方案》,次日在市中院指导下,召开考核动员大会,在查阅资料、统计数据、严格把控时间节点的基础上,扎实做好涉及法官遴选的年度考核、民主测评、业绩考核等环节工作,对入额法官人选进行民主测评和业绩考核。党组讨论决定了权限内拟计入员额法官人选5名。班子成员中5名报考人员经市法院考核小组考核后,确定为拟计入员额法官人选5名,目前经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考核,我院9名考察合格入额法官公示结束。
(二)有条不紊地推进法官职务套改工作
为司法改革顺利进行做好衔接工作,2015年12月7日市法院召开法官职务套改工作会议后,我院迅速召开领导班子会议,部署安排法官职务套改工作。我院政治处工作人员加班加点迅速按照省、市法院的要求展开法官套改工作,现已基本完成法官职务套改前期工作。
(三)实行财物省级统一管理
根据省高院统一部署,我院从2015年元月1日起实行财务省级统一管理,为做好各项工作,我院对相关人员加强培训,严格财经纪律,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实现财务管理模式平稳过渡。目前已认真做好清产核资工作,为资产上划省级统一管理做好准备。
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各项制度建设,提高诉讼服务水平
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大力加强信息化和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推行阳光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积极推进法治梁子湖建设。
(一)强化基础设施建设
5月20日,我院位于梧桐湖新区的新审判法庭主体工程成功封顶。该项目的建设,将改变目前我院审判法庭不能适应审判工作要求和审判条件现代化、科技化程度低的现状,同时对规范院务、审务管理,推动司法公开、公正司法,适应司法改革新要求、充分发挥司法功能,及时为辖区群众提供公正高效的司法保障和热情周到的法律服务具有重要意义。
(二)积极推进法庭信息化建设
信息化建设是司法审判发展的必然趋势,是建立公正高效司法制度的重要保证,人民法庭的信息化工作事关审判质效和法院的形象。近年来我院加大对沼山人民法庭信息化建设工作力度,科技法庭已投入使用。使得审判工作更加公开、透明,裁判结果也更加公正,该辖区的人民群众更直接地感受到法庭信息化建设带来的便利,信息化法庭的运用也进一步提高了我院的管理和司法为民的科技水平。同时我院充分发挥新媒体作用,加强法院宣传,第一时间在微博、微信、官方网站发布法院新闻,多形式参与法制建设,促进社会和谐。
(三)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检查,完善监督联络制度
人民法院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是依法治国的需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要求,也是法院改善外部司法环境、推动审判工作科学发展的基础条件。为不断强化政治观念、大局观念和群众观念,正确处理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与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的关系,我院积极主动配合人大开展调研、视察活动,认真听取人大常委会对审判执行工作的意见建议,扎实做好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活动,2015年,参加旁听开庭审理、执行案件67人次。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对队伍建设的监督,实事求是报告法院队伍建设情况,积极稳妥推进法官员额制等司法改革措施,定期向人大汇报改革进展,广泛征求人大代表意见,确保改革取得实效。规范联系沟通机制,形成协同推进、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同时充分借助信息技术,运用电子、法院微博、法院微信、网站等方式,拓宽接受监督渠道,确保监督工作取得实效。
2015年,梁子湖区人民法院忠诚履行审判职责,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积极开展精准扶贫、结对共建、文明创建等中心工作,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典型,先后有4个集体和5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深切感受到,法院工作取得的成绩和进步,是区委的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和政府、政协、有关部门、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梁子湖区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少数案件质量、效率不高,审判监督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司法公开的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司法公信力需要进一步提升;司法责任制需要细化完善,司法体制改革需要进一步深化;干警司法作风需要进一步改进,司法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公正司法的意识需要进一步增强。基础设施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信息化程度需要进一步提高,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加以克服和改进。
各位代表,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是推进法治梁子湖建设的关键之年。梁子湖区法院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区委全会精神,围绕区委、区政府的战略部署,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打造过硬法院队伍,努力为我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1、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从思想政治、司法作风、党风廉政、业务能力等多方面入手,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坚持从严治党,从严管理、从严教育干部,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大力加强司法能力建设,提升法官职业素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严格贯彻执行《准则》《条例》,坚持将纪律挺在前面,对违法违纪行为绝不姑息。
2、更加切实履行职责,严格公正司法,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面推进网络法院、阳光法院、智能法院建设,以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进一步提高司法公信力。
3、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推进法院人员分类管理,抓紧组建审判团队,配齐配强审判力量。着力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建立健全审判权力运行机制、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机制,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完善院长、庭长权力清单,明确各类审判组织权限和审判人员职责,加强审判监督管理,健全落实错案责任追究制度。
4、克服困难完成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司法服务水平。攻坚克难推进审判法庭项目建设后期工作,争取审判法庭尽快投入使用,加强法院信息化建设,践行司法为民。
4、更加主动地接受监督。认真落实市、区两级相关会议精神,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强化工作汇报、意见建议办理和沟通联系工作机制,完善代表委员常态联系、观摩庭审制度。依法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认真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

梁子湖区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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