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梁子湖区农林水产局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自查报告

索  引  号: 011217651/2015-20084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 2015年07月02日
发文单位: 梁子湖区农林局 发布日期: 2015年07月02日
主题分类: 其他 效力状态: 有效

按照梁子湖区农民负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全区农民负担执法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区农林水产局高度重视,组织专门工作人员于6月8日至18日,对全区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并针对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认真加以整改。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5年减负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区农林水产局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使全区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轨道。重点抓了以下个方面工作: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扎实稳妥推进减负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近年来,区农林水产局一直非常重视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将其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拉近党群干群关系、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环节,作为全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重中之重的任务牢牢抓在手上,着力建立健全两项机制,保证了减负工作的健康、有序开展。

一是组织领导机制。适时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镇农办主要负责人、局机关各股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农林水产局办公室,专门负责对农民减负工作的综合协调、指导服务、调度督查和跟踪落实。对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中遇到的一些难点、焦点问题,直接纳入减负工作监督管理领导小组成员会议研究议程;对重大事项,由分管区级领导亲自调度,实行“一线工作法”,现场办公研究、现场指导解决。

二是督导考核机制。建立健全了减负工作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相关制度,并严格抓好落实。进一步完善了减轻农民负担“一票否决”机制。将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列入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的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并作为评先树优、提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二)加大资金投入和政策落实力度,进一步完善减负工作财政支撑和政策保障体系

按照上级关于农民减负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区农村社会发展的现实状况,紧紧围绕广大农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严格落实上级出台的各项农民减负和惠农政策,将农民减负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扎实推进农村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一是严格落实种粮农民直补政策。通过农户自报、村级核实、公示、村上报镇、镇公示后上报区农业财政部门、区上报市农业财政部门等环节,对2015年全区粮食种植面积进行了全面核实,严格工作程序,确保准确无误。

二是严格落实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引导农民加大农业机械投资力度,提高农机装备水平,增加农机作业面积,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农业生产效率。截至今年6月中旬,共发放农机购置补贴资金2.7万元,帮助农民购置大中型农机具30台套,没有向农民收取任何费用。

三是结合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服务广大水产养殖户2014年至今全区免费办理水域滩涂养殖证16户,面积500公顷,区农林水产局没有向农民收取任何费用。

四是免费服务农业基地建设结合“三区”(有机农业示范区、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创建工作,区农林水产局为全区90个农业基地免费提供信息技术服务,多次聘请省市专家进行农业技术培训,并免费现场指导服务。结合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建设,组织乡镇农技人员、基地负责人赴华中农业大学、武汉生物科技职业学院等科研院所进行免费培训,为50个有机农业基地组织“三品一标”认证,区农业部门没有向农民收取任何费用。

二、存在问题和下步工作打算

通过自查发现,我区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进展顺利,群众的反映也较好,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如宣传力度不够大,农民维权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农民负担监督检查须进一步加强,下半年,我们将针对问题,研究制定行之有效的措施认真整改,确保农民减负工作再上新水平,保持农村社会稳定。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认真搞好减轻农民负担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明白纸等工具,在农村巡回宣传有关减负政策法规、文件等内容,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使广大群众及时掌握上级出台的有关政策。

二是进一步规范“以奖代补”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严格程序,加强项目监管。

三是充分发挥农民监督的作用。继续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业务素质,组织明查暗访,加强群众监督。结合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及时解决群众来信来访问题。

四是及时掌握农民负担及收入的变化情况,为制定相应的减负政策和措施提供翔实可靠的依据。



梁子湖区农林水产局

2015年6月25日

主办:中共梁子湖区委员会,梁子湖区人民政府;主管:中共梁子湖区委宣传部;承办:梁子湖区新闻信息中心
梁子湖区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 鄂ICP备14004044号-1 鄂公网安备:42070202000022
联系人:刘迎春 联系电话:027-60699886 网站标识:4207020001
网站地图 点击总量:

线下政府信息查询地址、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梁子湖区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鄂州市梁子湖区太和镇区府路1号

联系人:区政府办

联系电话:027-606998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