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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子湖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第1号(总号108)

索  引  号: 011217651/2015-20082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 2015年02月11日
发文单位: 梁子湖区人大 发布日期: 2015年02月11日
主题分类: 其他 效力状态: 有效
 

2015

第1号(总号108)

梁子湖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LiangZiHuQuRenMinDaiBiaoDaHuiChangWuWeiYuanHuiGongBao

 鄂州市梁子湖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编印  2015年1月     第1号   (总号108)

 

 

目    录

梁子湖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议程…………………………………………(3)

梁子湖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日程…………………………………………(3)

梁子湖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梁子湖区人民政府工作

报告的决议…………………………………………………………………………  (5)

政府工作报告………………………………………………………………………夏帆  (6)

梁子湖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梁子湖区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

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5年计划的决议………………………………………  (17)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5年

……………………………………梁子湖区经济发展改革局  (17)

梁子湖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梁子湖区2014年预算执行

情况和2015年预算的决议………………………………………………………… (25)

关于梁子湖区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梁子湖区财政局  (25)

梁子湖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梁子湖区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31)

梁子湖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熊友秋(32)

梁子湖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梁子湖区人民法院

工作报告的决议…………………………………………………………………… (41)

梁子湖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张树彬 (41)

梁子湖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梁子湖区人民检察院

工作报告的决议…………………………………………………………………… (49)

梁子湖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工作报告……………………………………………何池生 (50)

关于接受吴亚玲、张子龙、刘玉学、李建宏等同志辞职的备案报告………………(57)

梁子湖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表决议案办法……………………………(57)

关于梁子湖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代表提交

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截止时间的决定……………………………………(58)

关于梁子湖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代表提交

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意见的报告………………………………刘翔凌(58)

梁子湖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59)

梁子湖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

名单(草案)的说明………………………………………………………倪先梅(59)

梁子湖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

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名单………………………………………………(60)

梁子湖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

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名单………………………………………………(61)

梁子湖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和

议案审查委员会及其组成人员两个名单(草案)的说明…………………………(61)

梁子湖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名单……………………(62)

梁子湖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执行主席分组名单………………………(62)

梁子湖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副秘书长名单……………………………(63)

梁子湖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大会执行主席分组

和副秘书长三个名单(草案)的说明……………………………………倪先梅(63)

梁子湖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64)

梁子湖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各代表团正式代表和列席人员

分组名单……………………………………………………………………………(66)

梁子湖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各代表团团长、副团长名单……………(69)

梁子湖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各代表团临时党支部成员名单…………(69)

梁子湖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议程

(2015年1月14日梁子湖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

一、听取和审查夏帆区长关于政府工作的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梁子湖区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梁子湖区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4年区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15年区级预算;

四、听取和审查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熊友秋关于区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报告;

五、听取和审查区人民法院院长张树彬关于区人民法院工作的报告;

六、听取和审查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何池生关于区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报告;

七、其它。

梁子湖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日程

(2015年1月14日梁子湖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决定)

1月14日(星期三)

上午:8:00   报到

9:00   举行预备会议(区政府礼堂)

熊友秋同志主持

报告代表到会情况

1、通过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及名单(草案)的说明   

2、通过大会议程(草案)         

3、通过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成员名单(草案)和议案审查委员会成员名单(草案)和名单(草案)的说明

9:20   主席团召开第一次会议 (一楼视频会议室)

9:40   大会开幕(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 (区政府礼堂)

麻琦同志主持

报告代表到会人数

1、宣布大会开幕

2、奏国歌

3、区长夏帆作政府工作报告

会后各代表团分组审议区政府、经济发展计划、财政预算三个工作报告   

下午:2:30   各代表团分组继续审议区政府、经济发展计划、财政预算三个工作报告   

1月15日(星期四)

上午:8:30   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区政府礼堂)

刘礼平同志主持

报告代表到会情况

1、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熊友秋作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2、区人民法院院长张树彬作法院工作报告

3、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何池生作检察院工作报告      

10:30   各代表团分组审议区人大常委会、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三个工作报告;

11:00    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和议案审查委员会举行会议(地点:分别在区三楼一会议室和区政协会议室)汇总和处理议案建议收集及计划预算审查情况,提请主席团第二次会议通过。

下午:1:30   主席团召开第二次会议 (一楼视频会议室)

麻琦同志主持

 

2:00    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区政府礼堂)

马锐同志主持

报告代表到会情况

1、表决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2、表决区发展计划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3、表决区财政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4、表决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5、表决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6、表决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7、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熊友秋讲话

8、闭幕(奏国歌)

日程如需临时调整,由主席团常务主席决定。

梁子湖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梁子湖区

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5年1月15日梁子湖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梁子湖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长夏帆代表区人民政府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2014年的政府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5年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和主要措施,决定批准这个报告,并要求区政府认真抓好落实。

会议指出,2014在国内经济发展形势趋缓的大背景下,面对国内经济发展新常态和全面退出一般工业政策的新压力,全区上下按照区委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的决策部署,落实“一城两区三线”的绿色发展举措,全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产业结构调整、经济发展环境改善、政府机构改革等重点工作,全区经济发展质量明显提升,民生福祉快速改善,社会保障水平逐渐提高,实现了经济社会的平稳健康发展。

会议强调,2015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推进之年,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全区上下要以为民、务实、担当、有为的工作精神,重点抓好梁子湖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建好水生态保护防线,构建起水资源保护的新机制;继续推进梧桐湖新区建设和涂家垴镇先行示范区建设,确保生态文明建设的提档升级;统筹谋划好“十三五”规划,优化好产业结构调整,集中财力推进各项民生工程建设,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持续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和满意度。

会议号召,全区上下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牢牢把握“市场决定取舍、绿色决定生死、民生决定目的”三维纲要,继续以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为奋斗目标,继续突出“一心两翼”的示范建设,做大做强生态农业、生态旅游、科技研发、文化创意等产业,在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省级绿色示范区等创建工作上取得新突破!

政 府 工 作 报 告

——2015年1月14日在梁子湖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区 长    夏 帆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政府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各位区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4年工作回顾

2014在国内经济发展趋缓的大背景下全区上下围绕“为民务实清廉”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主题,按照“竞进提质、升级增效”的总要求,全面退出一般工业,加快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保持了经济社会生态稳步发展的良好势头。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 57.09亿元,同比增长9.10%;固定资产投资46.98亿元,同比增长40.94%;地方公共预算收入2.45亿元,同比增长2.1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6.11亿元,同比增长12.60%;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862元,同比增长10.50%。单位生产总值综合能耗、二氧化碳和主要污染物排放均低于市控目标。回顾一年来的工作,主要从五个方面做出了努力。

——生态文明建设深入推进。规划体系渐趋完善。高起点完成生态文明示范区顶层规划设计,基本形成了总体规划、分区规划、专项规划的规划体系,构建起了以保护梁子湖为核心、以梧桐湖新区和涂家垴镇为南北两翼的“一心两翼”示范格局,为全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科学指导。合作平台不断拓展。与省联投集团合作组建了梁子湖生态文明建设有限公司、联和有机农业有限公司、联途生态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等合作平台,与以色列FEDI公司签订共建生态示范区合作协议,与台湾建立梁子湖—日月潭“姊妹湖”合作。生态建设成效显著。筹资1.1亿元,实施水源地保护、生态缓冲带、高桥河综合整治、农村环境整治和春雨薯业、梁子湖高尔夫污水治理系统建设;顺利推进65个绿色示范乡村建设,万秀村被评为首届“荆楚十大最美乡村”;以涂家垴镇为试点率先启动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施涂镇湖退垸还湖及水生态修复工程,规划启动“千年古镇”建设。全区建成省级生态村10个、宜居村庄18个。

——产业结构调整逐步优化。全面退出一般工业,关停采石厂、红砖厂、塑料加工厂16家,大力发展生态农业、生态旅游和新型产业。生态农业异军突起。完成土地流转6.8万亩,建成48个有机农业示范基地,16个产品取得有机产品认证(转换)证明长江水产研究所实验渔场顺利落户,一个月完成水稻基地土地流转1万亩被誉为“太和速度”,“梁道”牌有机大米获第十一届武汉农博会金奖,沼山胡柚等4个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获评省级著名商标,成为全省首批“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列入“全国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创建区”,成功申报“全国现代农业示范区”。新造片林3.8万亩,建成100公里环湖生态景观林带,圆满承办全省“绿满荆楚”林业现场会和全省农村能源工作现场会,列入2015年全省“林业生态示范区”。生态旅游蓬勃发展。以创建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区、湖北旅游强区为抓手,筹资4300万元加快水上交通运输、码头等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东方战场》、《宋耀如》电视剧取景锦绣梁湖生态园,梁子镇获得首届“荆楚最美乡镇最佳景观奖”,全市美丽乡村建设现场会在东沟镇召开,生态旅游美誉度进一步提升成功举办第十五届梁子湖捕鱼旅游节和红枫节、蓝莓节、胡柚节、山地自行车越野挑战赛,张远、官田、万秀、余湾等乡村旅游进入常态化。全区共接待游客200万人次,同比增长26%;实现旅游综合收入12.5亿元,同比增长25%。新型产业加速推进。继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宝丰金属棉之后,全区新增外贸出口企业1家,外贸出口超额完成目标任务,新增高新技术产品10个;冷链物流中心、两湖水产生态产业园等项目快速推进,东湖高新科技创意城一期工程、海尔科技园建成投入使用。

——经济发展基础日益夯实。招商引资成效明显。全年跟踪洽谈项目98个,已签订协议19份,招商引资实现到位资金40.8亿元,同比增长27.5%。项目建设快速推进。争取中省投资33亿元,东沟、涂家垴镇土地整治等72个政策性投资项目按节点顺利推进;梧桐湖新区完成投资42亿元,62项基础设施建设全线铺开,累计建成路网60公里,水生态展示馆、水乡小镇等重大项目取得突破性进展。发展环境不断改善。筹资7400万元,改建牛舒线公友-官塘段和省道239东沟段,成功承办全省绿色交通现场会;筹资1100万元升级改造农村电网,初步建成双回路供电系统;依法征地35个批次,落实建设用地4000余亩;年末各类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分别达19.13亿元、11.59亿元,同比增长13.5%、87.45%;梧桐湖新区110千伏变电站建设启动,自来水加压站、油气管道改造工程基本完工,工商银行网点进驻,武汉409、909公交专线通达梧桐湖新区。

——综合改革不断深化。机构改革顺利推进。完成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组建工作。梧桐湖新区落实全市13条新政,组建行政审批局和综合执法局,承接市级下放职权943项。全面落实注册资本登记改革和“先照后证”制度,全年新增各类市场主体登记951户,同比增加14.34%农村综合改革全面深化。扎实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首批合同、权证已颁发到户。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改革深入推进,建立被征地农民信息管理系统,养老保险金直达个人专户,人社部、国土部、省政府给予高度肯定。财税改革不断深化。预算执行、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进一步完善,非税收入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区直行政事业单位启动委托会计代理记账管理;农业综合改革、“村帐镇管”、村级“三资”管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财政监督日益完善,全区“三公经费支出同比减少29.3%。

——民生福祉快速改善。城乡面貌焕然一新。完成城乡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规修编,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400套、改造棚户区450户,拆除违章建筑7700平方米,“清洁乡村”工作年末排名全省第二,太和镇被住建部等七部委列入全国重点镇,沼山镇成功申报“楚天杯”小城镇创建。社会保障更加有力。城乡居民养老、医疗保险参保率均保持在90%以上,兜底保障特困群体1496人,发放低保资金2062万元、居民养老金1627万元;争取扶贫资金430万元,实施扶贫项目24个。完善福利院配套设施,太和福利院被评为“全国模范福利院”,太和、沼山福利院评为“三星级福利院”,我区被评为“全省社会救助规范化管理示范区”。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应急供水管网铺设、华师附属梧桐湖学校建设、乡村公路建设等“十件实事”基本完成,全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以最高分通过国家验收,高中办学条件明显改善,出生人口性别比均衡和免费孕前健康检查工作完成预期目标,爱国卫生、全民健身等活动广泛开展。社会局面和谐稳定。强化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社会网格化管理实现全域覆盖。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安全生产全年零事故。坚持依法行政,化解信访积案16起。完成视频探头村级全覆盖,持续开展严打整治,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发案率分别下降56.29%、4.94%。深入开展国防动员,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政务督查制度,强化消费品市场价格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推进治庸问责。自觉接受区人大的法律和工作监督、区政协的民主监督、群众和网络的舆论民意监督,认真执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决议,主动与区政协讨论协商重大事项,圆满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0件、政协提案54件。

与此同时,统计、消防、粮食、供销、民族宗教、保密、档案方志、工会、青年、妇女、儿童、老龄、残联、机关事务、保险、邮政、通讯、烟草、广播电影电视等工作都取得了新的成绩。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在各种困难因素叠加的情况下,全区取得这样的成绩,来自于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坚强领导,来自于人大的有力监督、政协的鼎力支持,来自于全区人民的团结拼搏。在此,我代表区人民政府,向所有参与、支持、关心梁子湖区发展的同志们、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发展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农业产业化水平偏低,旅游、服务等第三产业总量偏小,新型产业发展缓慢,三次产业比与发达地区尚有较大差距;财政增收困难,社会发展等刚性支出逐年增高,维持收支平衡的压力较大;公共服务、社会创新、民生改善与群众的期待仍有差距。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5年工作安排

2015年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做好2015年工作,形势逼人,任务艰巨,意义重大。在宏观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转入中高速增长期的背景下,全区创建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区的思路与更加注重建设生态文明的宏观经济新常态特征不谋而合,我区调整产业结构、全面退出一般工业、先行发展有机农业、生态旅游、现代服务业的决策与宏观经济新常态更加注重消费市场特征、发展动力从传统增长点向新的增长点转变基本同步,随着湖北省“十年黄金期”战略的纵深推进、市沿江滨湖新区13条新政对我区的全域覆盖以及鄂咸高速公路等重大项目实施,全区将迎来更大的发展空间和更强的发展潜能。

    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及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牢牢把握“市场决定取舍、绿色决定生死、民生决定目的”三维纲要,围绕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大力发展生态农业、生态旅游、科技研发、文化创意产业,打造“生态名区、旅游强区”,实现弯道赶超。

工作目标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0%;固定资产投资增长35%;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长1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2%;招商引资增长25%,其中实际利用外资增长10%;外贸出口增长12%;旅游综合收入增长25%;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人口自然增长率、单位生产总值综合能耗、二氧化碳、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均控制在市下达目标之内。

围绕上述目标,今年着重抓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全力建设生态文明。梁子湖就是全区最好的名片,一湖净水就是我们赖以生存、发展的基础,保护好梁子湖、建设“生态名区”是全区的首要任务。一是全面加强梁子湖保护。贯彻好新《环境保护法》、《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严格执行项目建设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划定湖泊保护区和控制区,加强与美国、以色列和台湾地区合作交流,建立科学、严格的环境保护机制;妥善实施退垸还湖工程,全面取缔辖区湖面围网养殖,着力推进船舶“油改气”工程,定期打捞水葫芦等外来水生植物,栽植水面挺水植物、湿地乔木,构筑水域防线新增片林4万亩,完成好环梁子湖生态景观林带建设,提前一年建成全省林业生态示范区,全域治理好21条生态示范港,构筑湖岸防线;全面启动集镇、农村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全覆盖工程建设,提前一年完成市定计划,严格管控畜禽养殖和珍珠养殖,大力推广小型沼气工程,治理农业面源污染、工业废水污染、城乡生活污染,构筑陆地防线二是深入推进梧桐湖绿色示范区建设。加快梧桐湖新区水生态示范建设,完成“两湖连通”工程,建好市政绿化工程,形成 “花、草、树”与“路、桥、河”相映的立体景观。加快绿色低碳城镇建设,严格执行一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落实强制性节能设备安装。筹资8000万元建设新区污水处理厂,推广中水循环利用,确保出水达到地表水三类标准。三是加快涂家垴镇先行先试区建设。统筹谋划涂家垴镇生态文明先行先试区资源保护、基础设施建设、产业结构调整、扶贫开发等空间布局;加强与生态文明投资有限公司的合作,高标准建设涂家垴镇污水处理厂、宅俊社区污水收集管网和117个村湾微动力污水处理设施;加快千年古镇、湿地公园、宜居村庄、生态农舍建设,放大生态、资源、民俗、产业优势,探索新常态下的生态文明示范模式四是有序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落实“多规合一”规划编制修订机制,完善乡村规划编制和用地管理,严格控制违法建设,加快完成土地整治和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合理布局经济社会发展空间。充分挖掘好乡村历史、文化、人文、地理资源,切实抓好改路、改水、改厕、绿化等项目建设,推广垃圾分类处理,实现常态保洁,加快生态镇、生态村和宜居村庄创建步伐,打造美丽乡村风景线。

(二)大力发展区域经济。一是突出抓好招商引资。加强新常态下招商引资工作规律的研究,健全完善招商引资机制,坚决打击各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和对外开放环境的不良行为,实施产业招商、叩门招商,抓好东湖高新科技创意城平台招商,创新以商招商力争百岁山矿泉水、三鼎科技、武汉大学珞珈学院、华中科技大学文华学院、泰康人寿养老及综合开发等项目签约落户。二是培植好主导产业。采取市场化运作模式,合理配置好政策、技术、人才、资金、土地等资源要素。按照“四化同步”要求,围绕全国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全国现代农业示范区、全省林业生态示范区创建,构建完善农业科技推广、灾害防控、产品质量安全、市场监管、社会化服务“五大体系”,提升生态化、优质化、科技化、设施化、机械化、规模化、产业化水平,实现农业提质增效、农村繁荣发展,推动全区生态农业再上新台阶。进一步抓紧与省联发投、港中旅的对接,丰富湖泊湿地游、农业观光游、美丽乡村游、民俗体验游、山地拓展游和户外房车露营等主题旅游产品,举办好第十六届梁子湖捕鱼旅游节和红枫节、蓝莓节、采菱节、胡柚节等节庆活动,着力发展“山水乡愁”乡村旅游,建设“旅游强区”。加快培育新兴产业,大力发展商务会展、教育培训、养生保健、服务外包、旅游购物、电子商务等现代服务业。大力发展清洁工业,规划建设清洁工业园,加快引进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术、节能环保等清洁工业,加强非金属加工业的高新科技研发应用。三是发挥好梧桐湖新区经济引擎作用。落实好60亿元投资目标,加快水、电、路、气、旅游码头等新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新区承载力。加快推进新区审批平台与市级有效对接,全力完成项目用地和整村土地征收,承接服务好华中师范大学鄂州校区、武汉理工大华夏学院、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华中分中心、长江水产研究所梁子湖实验渔场等重点项目建设,完成水生态展示馆、梧桐郡、高山湖水乡小镇、广家洲大堤等项目,增强发展后劲。优化发展环境。加强城镇管理和集镇景观营造,推进梁子湖流域综合治理防洪一期工程和安全饮水工程,服务协调好鄂咸高速公路建设,完善牛舒线道路配套工程建设,启动铁贺线公路改造铺油、牛石-宅俊公路改造等路网工程,配合治理公路超速超载,提高电力、通信保障水平;加大清网行动力度,依法打击强揽工程和违法围标串标转包行为,改善投资环境,提高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五是谋划好“十三五”规划。以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区、全国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全国现代农业示范区、全省林业生态示范区、全省绿色示范区创建为契机,围绕有机农业、生态旅游业、文化创意产业、科技研发等产业布局,策划包装一批先进制造、现代服务、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农业水利和社会发展项目,建立健全重大项目领导联系责任制,推进跟踪服务,争取梁子湖湖泊治理、节水灌溉等一批事关长远发展的重大项目纳入国家支持,谋划亿元项目、产业集群项目、新兴产业项目发展。

(三)合力推进综合改革。一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调整优化部门“三定”方案,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简政放权,全面清理规范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建立政府部门职责清单、投资负面清单、收费清单制度,推进事前监管与事中、事后监管相结合,开放市场准入条件,激发全民创业活力。二是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推进农村宅基地登记,规范农村土地流转、质押融资行为,进一步完善土地经营权、林权等“五权抵押”贷款机制,促进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化、便捷化。是深化财税金融管理改革。整顿规范税收秩序,推进国有资产、投资收益和土地出让收益管理,完善财政收入结构。严格执行区直部门和乡镇财政预算共编、“收支两条线”、政府采购和委托会计代理记账管理,推行公务卡消费,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加快金融、保险机构建设,恢复农业银行梁子湖区支行及服务网点,灵活运用好县域经济发展资金、财政性间歇资金、创业贷款和出口退税政策,落实“三农”保险和农村小额保险,激发经济内生活力。四是深化社会治理方式改革。创新乡村社会治理机制,健全网格化管理服务体系和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探索建立信访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复议、司法诉讼的对接机制,妥善处置群众内部矛盾。五是探索生态保护新路径。建立完善河长(湖长)制,落实最严格水资源保护制度;积极争取参与武汉城市圈碳排放权交易、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探索建立生态银行、碳排放权、排污权抵押贷款试点。

(四)努力改善民生福祉。集中精力、物力、财力解决社会民生问题,促进社会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一是筑牢社会发展基础。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改造薄弱学校,推进公办学前教育,改善高中办学条件,强化校园安全管理和校车管理;实施好“四化”乡镇卫生院建设,加快区人民医院建设步伐,深入推进中医药应用,强化公共卫生服务,加强重大疾病控制;提升基层计生工作管理水平,强化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开展好生殖健康保健活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实施“送戏下乡”、“周周乐”等文化惠民工程,完成乡村智能广播系统建设,逐步完善文体设施建设,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二是完善社会保障。开展好国防动员和拥军优属工作,推进就业服务,加强劳动调解和仲裁,完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和减灾救助体系,落实建设工程领域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做好社会保障和兜底保障,逐步提高社会救助水平,加强对各项惠农资金使用的督查,实现资金封闭运行。三是保持社会稳定。开展“法治梁子湖”建设,加强社会风险评估、矛盾排查和反恐防暴工作,构建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强化社会综合管理和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落实好信访工作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食品药品市场监管和消费市场质量、价格监管,全力维护社会安定团结。四是扎实推进民生工程建设。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进一步提升民生解困、义务教育、城镇建设、社会保障等各项政策的保障水平,集中力量,扎实办好向人民承诺的“十件实事”。

三、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精神,用法治思维总揽全局,切实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一)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各项制度,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主动接受监督。深入开展普法“六进”活动,强化行政执法层级监督,完善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机制,推进行政执法备案和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配齐村级法律顾问。

(二)提升服务效能。进一步改进文风、会风、事风、作风,落实“三短一简”要求,加强基层调查研究,集中精力抓落实拓展联系服务群众的渠道,全面落实为民、为企服务直通车制度,查处一批为官不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反面典型和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不法行为,畅通政令。

(三)加强廉政建设。全面落实好“两个责任”和群众路线工作纪律,坚持从严从细抓政风建设,推进政务公开,加大“三公”经费、部门预算、政府投资项目竣工决算的审计公开力度。注重廉政制度建设,完善政府采购制度,严格落实工程招投标管理,促进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严肃行政纪律,打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

(四)强化工作落实。加强和改进政务督查机制,落实好联席会议制度,对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实施挂牌督办,强化监督制约,完善行政问责制度和绩效管理,办好建议、提案及群众反映的焦点难点问题,提高政府执行力。

各位代表,梁子湖区已进入赶超发展的新时期。新的一年,任务艰巨而繁重。让我们在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指引下,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抢抓机遇,真抓实干,积极应对引领新常态,为梁子湖区的美好明天而努力奋斗!

附:         

2015年区政府十件实事

1、筹资1.5亿元,启动4座集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全面完成规划村湾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2、筹资5000万元,完成太和水厂易址新建工程,新建沼山加压站,启用六十加压站,保障群众生活用水;

3、筹资4100万元,完成铁贺线公路太和段5.7公里路面改造、铺油刷黑工程,新建、改造通村公路30公里;

4、筹资1500万元,完成10千伏线路改造32公里、农村低电压电网新建(改造)18公里;

5、筹资1亿元,实施太和镇、沼山镇天然气供应工程;

6、全面拆除辖区内梁子湖水域1.55万亩养殖围网;

7、筹资800万元,完成薄弱学校改造;

8、筹资500万元,建设100套保障性住房;

9、筹资600万元,完成30个小型沼气池建设;

10、筹资200万元,完成涂镇卫生院改造和1000座农村厕所改造。

梁子湖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梁子湖区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2015年1月15日梁子湖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梁子湖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了区经济发展改革局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提出的《关于梁子湖区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会议决定,批准《关于梁子湖区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梁子湖区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关于梁子湖区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5年计划草案的报告

——2015年1月14日在梁子湖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梁子湖区经济发展改革局

各位代表:

受区政府委托,我向大会书面报告2014年梁子湖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5年计划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4年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2014年,在国家宏观经济增长速度适度放缓的大背景下,我区坚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同步,坚持统筹兼顾和分类指导结合,坚持机制创新和方法调适并重,坚持扩大增量和优化存量并举,全区经济呈现总体平稳、稳中有进的良好态势,较好地完成了区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

全年地区生产总值完成57亿元,同比增长11.2%;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2.45亿元,同比增长2.1%;固定资产投资完成46.98亿元;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完成3.2亿元,同比增幅7.44%;外贸出口完成156万美元,同比增幅1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16.02亿元,同比增幅12%,其中限上商贸企业预计实现消费品零售总额0.9亿元;旅游综合收入完成11亿元,同比增长116.7%;农民纯收入达到8921元,同比增长10.6%。

2014年,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特点是:

(一)生态文明全面铺开,生态建设成效突出

    总体规划等基础性工作基本完成各类规划的制定完善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科学指导。委托环保部环境规划院编制的《鄂州梁子湖生态文明示范区总体规划》已通过评审,即将批复实施;生态旅游产业发展规划、生态农业发展规划、综合运输交通规划等相关专业规划相继完成。合作建设平台得到进一步拓展和强化。与省联投集团签订了梁子湖生态文明示范区合作框架协议,联投、市、区共同出资组建了湖北省梁子湖生态文明建设有限公司、湖北联和有机农业有限公司和湖北联途生态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国际合作得到推进和落实,中以合资梁子湖国际生态文明示范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组建成立,现代农业示范园项目正在加紧筹备启动。生态建设项目加快实施。涂家垴镇先行示范区工程正在加紧建设,生态林业发展迅猛,整合各类资金2亿多元,发展生态林近4万亩,环梁子湖生态景观林带初步建成。全区美丽乡村建设热情高涨,成效突出,成功创建绿色示范乡村65个,国家级生态镇1个,省级生态村、宜居村38,万秀村喜获“荆楚十大最美乡村”荣誉称号。

(二)三次产业协调发展,经济质量显著提高

    生态农业高效安全推进。全区初步形成了产业区域功能定位明确、规划布局优化、要素资源合理利用的有机农业格局。已建成20个有机农业示范基地,有16个产品取得有机认证或有机转换证明,还有19个正在申报认证中;我区被授予首批“湖北省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生态工业建设成效显著。海尔配套科技园已转入生产阶段,东湖高新创意产业园招商势头良好,鄂州绿丰源二期、湖北吴都酒业二期、湖北春雨薯业薯渣处理等项目即将建成,鑫润农业、梁子湖绿色食品、梁子湖盛源水产品、楚风竹韵、金海机械、宝丰金属棉等技改扩规项目正在有条不紊地推进第三产业全面发展。旅游发展日新月异,《全区旅游总规》顺利通过评审,涂家垴镇千年古镇、生态农舍等规划建设已经启动;“湖北旅游强区”创建工作即将迎来省级验收;旅游招商成效突出,万达集团同深圳麟德规划公司等共同策划了梁子湖湿地公园、露营基地、武昌鱼小镇等七个旅游招商项目。港中旅就梁子岛景区托管、华中房车母港和涂家垴镇整体打造“山水乡愁”乡村旅游品牌与我区达成意向;旅游营销得到加强,第二届梁子湖红枫观赏节、环湖自行车大赛、第三届梁子湖蓝莓节和胡柚节得到成功举办,第十五届梁子湖捕鱼节策划组织了梁子湖“日月潭”号游船下水仪式、祭湖仪式等活动,极大提升了梁子湖旅游品牌形象。其他产业全面发展,商贸业持续繁荣,市场消费旺盛;物流业加快发展,快递已全面覆盖主要集镇;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全面超额完成。

(三)城乡建设全面统筹,新区建设加速推进

 加快“美丽乡村”建设。全区三条示范带和50个美丽乡村建设得到全面推进;城乡建设一体化。在环境连片整治的基础上,我区实现了村镇饮用水合格率达到90%,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0%。全区实施四级垃圾处理运行体系,实现了城乡生活垃圾全收集、全外运处理的目标,村级污水处理试点在涂家垴镇全面铺开,城镇污水处理厂已全面启动。新区基础设施加速推进。梧桐湖新区路网、水网、天然气、供电设施、污水厂和自来水加压站等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启动,月山湖大道等七条主干道建设工程按预期节点推进,主干道给排水、强弱电、燃气管道全部贯通,新城水系整治项目列为全省重点督办项目,主要水系连通工程完工。

(四)项目建设推进顺利,招引工作取得突破

重点项目建设顺利。2014年纳入全市重点督办管理项目25个。东湖高新科技创意城,一期工程全部完工,二期公寓的基础施工、场内道路、围挡进入扫尾阶段,新开工的4栋楼房进展顺利;梁子湖水生态展示馆,项目主体框架完工,正在进行外墙铺设与装修施工;“518”工程,临建板房、停车场建设已完成,进场临时道路和围墙建设已完成,地下工程正在施工;碧桂园假日半岛,商业街土建、装饰及市政全部完成;体育运动休闲公园,练习场排水喷灌施工全部完成,多栋休闲别墅正在紧张施工;梧桐湖中心实验学校,9月1日已开学迎新。沼山生态园林苗圃基地、牛梁线二级公路改扩建工程等都在加紧建设。                           

中省项目建设成效突出。2014年全区共实施中省投资项目五大类72个,总投资33.05亿元。其中,基础设施类16个、农林水利类13个、社会事业类28个、生态建设类12个、能源及其他类3个。目前,所有政策性投资项目均在按建设要求推进实施,其中国土整治、学校改造、新社区建设、高桥河综合整治等政策性投资项目已近完成,15个电子政务进社区试点工程已全面建成开始运营服务。

招商引资取得新突破。全年跟踪洽谈项目98个,已签协议、合同19份,招商引资到价位资金40.81亿元,引进了港中旅、长江水产研究所、华师附属学校等一批知名企业和院校落户我区。

(五)综改工作成效明显,改革红利逐步释放

     一年来全区各项综改工作成效明显。一是做好市级职权下放承接工作。对市级下放我区的943项行政审批、综合执法职权在与市级部门对接的基础上,顺利推进了新区行政审批、综合执法“两局”工作的开展;二是抓好管理创新工作。按全区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结合全区生态文明建设的需要,先后出台了“三个严禁”、加强湖泊及水源地保护等相关规定,严格开展了七大专项整治活动;三是深入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全区“两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已全面铺开,产权交易、土地流转、“五权”抵押融资模式深受群众好评。四是创新服务体系。在城镇管理、乡村保洁、农技推广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上,加快推进网格化管理和电子政务进社区服务体系建设。2014年实施的畈雄、大垅等15个社区标准化建设,已完成人员网络操作培训、平台系统设备配套等工作,电子政务服务已正常开展。

(六)民生保障坚实有力,社会事业协调共进

积极推进教育均衡发展。2014年全区投入1200万元改造建设35个教学点,全面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9月16日以高分顺利通过国家教育督导评估验收。高考质量稳步提高,2014年高考再创佳绩:一本上线29人,本科上线率居全市农村高中前列;就业质量不断提升。全区城镇新增就业1936人,引导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帮扶102名“4050”就业困难对象实现灵活就业,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4560人。社会保障水平显著提高,全区征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资金948.4万元,比去年增长8.3%,参保人数67963人,参保率达95.50%。全区征缴城乡居民医保资金1237.192万元,比去年增长31.6%,参保率达90.2%;社会救助体系不断完善,2014年全区共有城镇低保户909户1372 人,发放城镇低保资金489.73万元。农村低保户4236户7185人,发放农村低保资金1572.45万元。大病医疗救助工作扎实有效。全年对全区1406人进行了大病医疗救助,救助金额330.46万元,人均救助0.23万元。社会事业得到协调共进。医疗卫生条件不断改善,文化、计生、民族宗教、妇女儿童等事业实现新发展。

各位代表,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取得了可喜成绩,但我们也应清醒地认识到,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工业经济增长明显放缓。一方面受国内经济下行和政策形势影响,多数企业产销不旺;另一方面全区退出一般工业,引进新的工业项目门槛抬高,老企业技改扩规动力不足。二是新上项目不多,在建项目进展不快,招商引资项目落户率不高,政策性项目和资金争取不够。三是生态产业规模偏小,质量不高,难以形成规模和带动效应。四是农民持续增收机制尚不健全,生活保障机制尚未真正形成,社会事业发展任务依然繁重。对此,我们要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目标和主要任务

2015年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在全国宏观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背景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创建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区为总目标,紧紧围绕“生态立区、旅游活区、特色强区”三大战略,突出“一心两翼”,以综合改革、项目建设、平台建设、产业建设、基础设施建设、民生建设为载体,转方式调结构,抓市场促活力,强基础惠民生,大力发展生态农业、生态旅游、生态工业,促进全区经济健康和谐稳定发展。

综合考虑2015年全区发展的现实基础、内外环境与趋势,初步拟定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为:

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2%;固定资产投资增长30%;招商引资增长25%;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0%;外贸出口增长10%;旅游综合收入增长30%;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长11%;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4%。

围绕上述目标,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大力推进生态环保工程,全面开展集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实施污染治理、农业面源污染防控、湖泊湿地保护、河湖连通、岸线整治及水生态修复等工程,加强重点区域生态建设,确保梁子湖生态安全;大力加强生态创建工程,扩大美丽乡村建设履盖面,扎实推进生态村、镇创建工作,争取成功创建一批省级、国家级生态村,力争东沟镇、沼山镇、太和镇、涂家垴镇成功创建省级生态镇。

(二)全力推进综合配套改革。全力推进综改项目实施、新型城镇化综合配套改革、社会管理创新等方面的改革工作。一是积极做好市级职权下放的对接和规范运行工作。二是推进新型城镇化综合配套改革,创新完善1+8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模式,推行新社区网格化管理模式全覆盖,提高已建成社区的综合管理水平。三规范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向纵深发展。

(三)加速生态产业发展。加快有机农业发展。一是结合全区生态文明示范区总体规划和梁子湖区生态农业发展规划,高标准、高起点地做好全区现代农业发展布局。二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高效农业,做好有机农业与生态旅游的产业融合。三是创建国家有机农产品认证示范区,重点建成40个有机农业基地,高标准、高起点建设梁子湖两湖水产生态产业园、梧桐湖农产品加工产业园,延伸有机农业产业链;抓好主导产业建设和培育。一是整合全区农业资源,大力打造梁子湖品牌,将全区有机稻、红薯、胡柚、蓝莓、芦笋、梁子湖螃蟹等特色有机农产品推向电商销售主平台,全力推进农副产品仓储物流发展;二是在服装加工上,按照“强化特色、壮大优势、培育名牌、提高档次、突破辅料、开拓市场”的思路,逐步实现“总部落户”的目标。加速生态旅游发展。立足大招商、大项目、大投入,打造“山水乡愁”旅游品牌。加强与港中旅、省联投三方合作的战略机遇,制定优惠政策,加大招商力度,实现梁子湖旅游质的突破;包装“美丽乡村”旅游品牌,坚持市场主体、政府引导,开展乡村旅游节庆营销,打造主题鲜明、特色明显的梁子湖乡村旅游产品及线路。

(四)积极稳妥推进新型城镇化。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是推动我区发展的战略选择,为此我们要抓住国家和省、市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有利契机,把500平方公里的梁子湖区打造成宜居宜业宜游的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区。进一步夯实新区基础设施。力争2015年上半年完成凤凰大道、梧桐湖大道、月山湖大道等主干道路建设,新区主次干道建成达到80公里;2015年底前新区7座桥梁建设及美化工程、自来水加压站工程、11万伏变电站主体工程、污水处理厂、新区水系整治等工程完工,为项目落地创造良好条件;加快推进城镇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抓好全区城乡一体化污水处理项目的建设步伐,力争2015年底完成全区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全覆盖工作目标任务;跟踪做好《梁子湖垃圾填埋场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申报工作,力争中省批复,确保垃圾收运系统高效运转。继续完善集镇规划特别是专项规划的编制,不断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管理水平,提升城镇综合承载力,全力推进全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再上新台阶。

(五)加大项目建设力度。加大项目申报和资金争取力度。谋划和储备一批投资规模大、带动能力强,生态特色明显的大项目、好项目。不断提高储备项目质量,对已上报项目,积极与省市加强对接,逐个落实。继续加大力度做好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编制申报工作,紧跟国家政策投资导向,围绕梁子湖生态环保、农田水利建设、民生保障、基础设施、城乡建设、学校建设等重点领域加大项目策划、编制和申报力度,力争2015年中省投资项目在数量和总额上较上年有新突破;加快重点项目建设进度。继续加强全区项目建设督办,坚持每月对全区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一次梳理检查,每季度进行一次督办并通报。重点抓好梧桐湖新区基础设施与产业项目如环湖路、梧桐湖、月山湖大道、梧桐湖水系整治、梁子湖水生态展示馆、东湖高新科技创意城、“518”工程、碧桂园假日半岛、高山湖水乡小镇等重大项目建设;加快太和水厂建设和城主管网改造;加快推进一批现代生态农业、有机农业项目建设;加快启动和推进一批生态旅游项目建设,如涂镇湖旅游码头、月亮湾旅游码头、涂家垴千年古镇、倪王营生态农舍、涂镇环湖休闲道路、星级农家乐等。

(六)坚持改善民生,保障群众共享发展成果。坚持把改善民生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更多的精力和财力用于民生改善上。提升社会保障水平。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大财力对就业创业、社会保险、健康养老等领域的支持力度,确保基本民生应保尽保;加大公租房建设力度,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提升民生保障能力,完善社会福利体系,提升全区人民幸福指数全面优化公共服务。加快推进教育、卫生等社会公共服务现代化、均衡化、一体化步伐。加大公办幼儿园建设力度,规范民办幼儿园管理;全面改善我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使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室、桌椅、图书、实验仪器、运动场地等教学设施满足基本教学需要;以医疗服务质量为重点,着力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一是加快卫生项目建设。加快区人民医院项目建设进度,力争2015年完成主体工程,2016年初投入使用;二是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监管,督导医疗质量核心制度落实。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健全安全生产和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同时,全力推动其他社会事业协调发展,让全区群众共享发展成果。

各位代表,全面改革开出创新路,跨越发展绘成锦绣图。在新的一年,让我们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进一步振奋精神、凝聚力量、创新实干、攻坚克难,为把我区早日建成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区而努力奋斗!

梁子湖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梁子湖区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预算的决议

(2015年1月15日梁子湖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梁子湖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了区财政局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提出的《关于梁子湖区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会议决定,批准《关于梁子湖区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5年区级预算。

关于梁子湖区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

201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5年1月14日在梁子湖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梁子湖区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在向大会报告全区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面对错综复杂的经济形势和政策性增支压力,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和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全区财税部门依法组织收入,优化支出结构,全面深化改革,加强监督管理,克服了增收困难,保障了各项政策性支出,实现了经济新常态下的财政新发展,较好地完成区人大七届三次会议关于财政预算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全区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全区财政总收入完成30469.4万元,比上年同期30088.2万元增收381.2万元,增长1.3%。其中:国税部门完成5021万元,同比下降14.5%;地税部门完成18803.8万元,同比增长0.5%;财政部门完成6548万元,同比增长21%。税收减收的原因主要是国税收入掉收计划任务779万元,影响了全区财政总收入的完成。

全区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24464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1%,比上年同期增收504.5万元,增长2.1%。全区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100600万元,剔除省市级专项补助、政策性转移支付等不可比因素58403万元,实际支出42197万元,完成预算的108%,同比增长19%。

(二)区直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区直财政总收入完成5339万元,同比增长4%。区直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5048万元,同比增长11%。

(2)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区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69240万元,剔除省市级专项补助、政策性转移支付支出等不可比因素50240万元,实际完成19000万元,同比增长11%。区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主要项目完成情况为:农林水事务支出8827万元,同比增长1%;教育支出5783万元,同比增长28%;科技支出936万元,同比增长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855万元,同比增长43%;节能环保支出7496万元,同比增长808%;城乡社区事务24164万元,同比增长870%。

(3)区直财政平衡情况

资金来源69514万元,其中上年结余结转25万元、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5048万元、 上级补助收入64441万元。资金运用69505万元,其中当年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6924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265万元。收支相抵,净结余9万元。

二、2015年预算草案

2015年是全面推进和落实财税体制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我区全面深化综合改革的攻坚之年。2015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共中央《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精神,以新《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为依据,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牢牢把握创建“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区”目标,着力落实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各项财税政策措施,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着力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制度;着力优化区级预算支出结构,在保工资、保运转的基础上,重点保障民生支出和重大政策支出;着力强化绩效管理和预算公开,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绩效和预算透明度

2015年预算草案如下:

(一)全区预算草案

全区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计划为28800万元(包括从基金转列的非税收入预计数),比2014年增长12%。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计划为84000万元(含上级转移支付预计数安排的支出),同比增长12%(2014年剔除省市级专项补助、政策性转移支付等不可比因素25600万元)

(二)区直预算草案

1、区直公共预算草案

(1)区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

区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计划为5660万元(包括从基金转列的非税收入预计数),比2014年增长12%。

(2)区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

区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计划为22000万元(含省专款、转移支付预计数安排的支出),同比增长15%。

(3)区直公共财政预算平衡情况

2015年区直财政资金来源为22300万元,其中: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566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6640万元;2015年区直财政资金占用为22300万元,其中: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200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300万元。收支相抵,当年收支平衡。

(4)区直部门预算支出情况

2015年区直部门预算支出为17430.47万元,同比增长82%。具体安排如下:

工资福利支出3840.63万元,同比增长44.7%;商品服务支出1399.77万元,同比下降8.9%;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57.92万元,同比增长109%;项目支出11432.15万元,同比增长128%(项目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区级增加了生态文明建设项目资金及涉及民生配套资金;按新《预算法》要求将部分上级转移支出列入部门预算)。

2、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1)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

2015年区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15005万元,具体项目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5000万元;价格调节基金收入5万元。

(2)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2015年区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15005万元,具体项目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支出15000万元 ;价格调节基金安排支出5万元。

(3)政府性基金预算平衡情况

2015年政府性基金收支相抵,收支平衡。

(一)加强财源建设,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一是充分发挥财税优惠政策和财政资金作用,支持经济发展。2015年将集中整合统筹财政资金,收紧拳头,重点支持生态农业、生态旅游、美丽乡村和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加速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二是围绕项目建设,狠抓招商引资。重点扶持实体企业做大做强,积极培育优势主导产业,支持引进有特色有实力的龙头企业,增强核心企业对经济增长、增效、增收的支撑作用。三是切实抓好财政收入征管。按照收入计划科学下达、层层分解收入任务,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考核,确保完成收入目标任务并力争超收。坚决打击各种乱收费、乱摊派和乱罚款现象,严格依法征收有关税费,杜绝越权减免和先征后返等现象,确保收入足额收缴入库。严格征收纪律,堵塞税收漏洞,特别是对非税收入执行单位的收费行为、票据使用、资金解缴、非税管理等方面进行重点监控,确保应收尽收、应缴尽缴。

(二)优化支出结构,优先保障和改善民生。一是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努力降低行政成本。2015年各部门公用经费按部门预算标准执行。二是保障重点支出。突出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和保改革,确保2015年新增的工资性支出全额纳入预算。三是优先安排民生支出。落实和完善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加强强农惠农资金管理和整合;促进教育公平和质量提高,着力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强社会保障和就业工作,继续支持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支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完善政府、单位、个人合理分担的可持续筹资机制;完善住房保障政策,研究完善公租房和廉租房并轨运行相关政策;促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四是取消支出与收支挂钩。变过去钱找项目为项目找钱,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的精神,改进预算分配机制,清理规范支出与财政收支增幅等挂钩事项,对所有支出统筹安排。

(三)加强财政管理,提升财政资金绩效。一是完善政府预算体系。进一步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增强预算统筹能力。按规定的预算编制口径编制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编制完整的政府性基金预算,切实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 逐步提高基金预算的准确性、约束力和透明度。遵照新《预算法》规定,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按照“有预算不超支、无预算不开支”的要求,组织预算执行。二是完善财政资金支付制度。建立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公务卡(银行转账)结算四位一体的支付体系,从源头、制度、程序、结果等四方面加强预算执行过程的监管。所有财政资金收支活动都必须将资金直接支付到最终商品和服务供应商,做到“用钱不见钱”。避免现金结算,提高支付透明度,所有区直预算单位都必须推行公务卡结算制度。三是加大财政监督力度。定期不定期对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财政资金运行情况和机关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特别对惠农、社保、教育等民生资金使用以及社会关注的热点领域,建立涵盖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机制。对检查中发现的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滞留财政资金等涉及违规违纪的行为,要按照《预算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严肃处理;加大财政监督检查中案件线索移送力度,及时向纪委和检察机关移送案件线索。同时,要通过对预算管理工作的落实,增强各类主体对财经纪律的敬畏心和遵从度,推动形成纪律严明、公道正派、风清气正的理财环境。四是加强基层财政管理。加强乡镇财政干部队伍建设,提升服务水平和管理水平。推进乡镇财政专管员制度建设,建立专管员资金监管信息反馈制度和专管员问责机制。加强村级财务管理,推进村级“村帐镇管”、“三资”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争创省级村级“三资”监管示范区。

(四)深化财政改革,完善公共财政体系。一是清理区直部门结转结余资金。按照《预算法》和财政部、省、市文件规定,建立结转结余资金定期清理机制。对上一年预算的结转资金,应当在下一年用于结转项目的支出;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应当作为结余资金管理,结余资金收回财政总预算统筹使用。二是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优先选择部分公共性和公益性强、购买意愿足、市场供给条件比较成熟、社会力量能够承担的项目,结合政府职能转变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开展政府购买服务试点。在试点基础上,结合市级部门职能清理工作,通过全面梳理区级政府各部门、群团组织职能,核定各部门需向社会力量转移和购买服务的各类事项。三是推进预算决算公开。按照新《预算法》的规定,积极稳妥推进预算信息公开工作。财政依法批复部门预决算后,区直各预算单位按统一要求公开2015年部门预决算和 “三公”经费预决算。自觉接受各项监督,加大财政资金公开力度,接受人民群众的政策咨询和财政资金的使用质询。做实预算收入,提高年初预算完整性;细化预算编制,提高资金使用的透明度;严格控制部门预算执行中的各类调整事项,规范预算执行,不断缩小预算和决算之间差异。推动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按照新《预算法》规定,对预算支出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建立财政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机制。对纳入2015年绩效管理的项目,财政部门将组织部门预算单位构建科学、合理的分级分类绩效目标和评价指标体系,并实施绩效评价。建立财政绩效评价结果问责机制。对列入2015年财政绩效评价的项目,凡达不到绩效评价目标的,财政部门将停止拨款并限期整改。对整改仍不到位的,则取消项目实施。对造成损失的,追究单位责任人责任。同时,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度安排预算的重要依据。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区政协的民主监督,坚持稳中求进,坚持改革创新,努力完成全年预算收支任务,不断促进梁子湖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为实现创建“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区”目标作出积极贡献。

梁子湖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梁子湖区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5年1月15日梁子湖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梁子湖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熊友秋代表区人大常委会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区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5年主要工作部署,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一年来,区人大常委会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坚持以“促进绿色发展,推进民主法治,保障改善民生”为着力点,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着力推进区域经济的绿色发展,着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着力促进民生事业的发展进步,着力激发人大代表的积极性,着力提升人大机关的服务效能,圆满地完成了区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

会议要求,区人大常委会要继续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统领,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创建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区”目标,把推动梁子湖区的绿色发展作为依法履职的首要任务,把增进人民福祉作为依法履职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加强自身建设作为依法履职的重要保障,立足于“一两翼”的创建任务,充分履行区级人大的法定监督权、重大事项决定权、人事任免权,弘扬宪法精神,努力提高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实效,探索开展人事任免之后的监督工作,突出尊重人大代表的主体地位,积极丰富闭会期间代表活动方式,强化人大代表参与活动的针对性,加强对各镇人大工作的指导,加强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全面提高依法履职水平,为推动梁子湖区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区的建设和美丽梁子湖的绿色发展,提供有效的监督支持和法律保障。

梁子湖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15年1月15日在梁子湖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梁子湖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熊友秋

各位代表:

我受区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一年主要工作

2014年,是我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也是全区深入实施“十二五”规划、推进“绿色发展”取得显著成效的一年。一年来,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区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坚持以“促进绿色发展,推进民主法治,保障改善民生”为着力点,依法履行各项职权,圆满地完成了区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为促进梁子湖区的绿色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围绕中心工作,着力推动县域经济的绿色发展

常委会牢牢把握创建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区的工作大局,以“一城两区三线”为监督重点,增强监督实效,助推我区生态文明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

力促梧桐湖新区绿色示范区建设。梧桐湖新区是创建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区的重中之重。开年伊始,常委会就组织了市、区人大代表视察梧桐湖新区建设。5月下旬,又专题召开第15次常委会,听取和审议梧桐湖新区创建绿色示范区工作情况报告,提出了“加速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着力引进实体企业落户、重点跟踪华师落户新区,充实新区管理人才,加快还建房建设进度,适时提高补偿标准”等建议,在新区的建设中得到了逐步落实。

力促林业生态示范区建设。生态林业是创建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区的基础性工程。为促进解决林业示范区建设进程中存在的问题,植树节前后,常委会组织区、镇26名代表,开展林业示范点建设情况调研,并在14次常委会上予以重点审议。形成了“加大技术指导力度,强化‘管护外包’手段,全面提升林业管护水平”等审议意见,得到区政府林业部门重视。目前,全区的环梁子湖500米缓冲带、生态公路、园林基地、绿色校园等示范点,成为梁子湖林业示范区建设的新亮点。

力促水资源环境良好保护。绿水青山既是我区的最好的发展资源,也是对外宣传最亮的名片。针对辖区内水资源环境保护工作存在的“机构不健全,现有水体水质恶化,狮子口水库等水源地保护不力”等重点问题,常委会专门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水资源保护情况报告。审议中,各位委员和部分来自基层的代表充分发表了意见。常委会经审议形成“树立起‘靠水吃水、靠水发展、依法治水’意识,铁腕整治相关涉水案件”等书面意见,并按照程序转交区政府和有关部门研究落实。区政府据此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终止了马龙水库水源地养殖合同等,让群众真正感受到了政府保护“蓝天碧水”的决心!

此外,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我们全程协助省人大完成了“2014湖北环保世纪行梁子湖启动仪式”筹备工作,组织协调35名来自全省知名媒体的记者,深入东沟长绿基地,沼山桐油村围栏养殖、芦笋基地、垃圾收集外运处理等示范点采访,全方位展示宣传了梁子湖水生态建设的巨大成效,提升了梁子湖区的社会形象。

二、加强法律监督,着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法治建设事关公平正义,“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是广大人民群众对政府部门和司法机关的共同期待。为此,常委会以督促“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为目标,强化法律监督,推进依法治区,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强化计划和预决算的审查监督。按照《监督法》的要求,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201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2014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区财政本级预算执行等情况的审计报告。要求区政府加大收入征管力度、争取上级支持力度、深化财政改革力度,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增强审计的“经济体检功能”,切实规范部门单位的财务收支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针对存在的问题,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及时予以了整改,推进了部门预算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

强化司法工作的审查监督。10月上旬,常委会专题听取了法院和检察院关于立案和控申工作情况报告,充分肯定了区法院审判监督管理工作和区检察院涉检信访赴省赴京“零上访”的工作成效,要求“两院”进一步加强司法队伍建设,提高干警政治素质,主动接受全社会监督,树立起维护社会稳定的服务意识,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此外,常委会一行还深入区公安分局,专程听取公安工作情况汇报,要求公安部门要突出抓好辖区内反恐和禁毒工作,强化情报信息采集工作,加大干警管理培训力度,为全区经济社会建设保驾护航。

强化事关民生的法律执法检查。常委会以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为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了《计划生育法》、《预算法》等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为确保新出台的“单独”两孩政策和群众高度关注的社会扶养费征收不规范等问题的有效落实,常委会组成调查组,通过明查暗访,掌握第一手资料,形成了专题工作报告。所提出的“营造依法生育的良好氛围,切实抓好日常基础工作,重点做好出生人口性别比”等工作建议,得到区政府及卫计部门的落实。为进一步提高区本级财政预算规范性、科学性、合理性,常委会预算法执法检查组根据2014年新修订的预算法要求,深入区财政等部门进行调研,要求区政府尽快启动全口径财政预算编制工作,建立科学的资金监管体系,充分发挥好财政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能。通过预算法的执法检查,有效促进政府部门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

启动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根据省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统一部署,常委会委派专人参加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培训,并对区政府2014年度《进一步加强镇级(梧桐湖新区)财政财务监督管理》等5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备案审查,对常委会审议通过的2014年度14件决议、决定,按程序上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为下一步推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全面开展奠定了基础。

三、密切关注民生,着力促进民生事业的发展进步

常委会始终把关注民生的改善作为工作的立足点,在工作安排上加大关注民生力度,在工作绩效上追求民生改善成果,推动了多个热点民生问题的有效解决。

倾心助推教育文化事业的发展。11月,常委会组织部分委员和来自教育战线的基层代表,对全区义务教育16个教学点的改造情况进行了调研。通过实地调研,各位代表切身感受到教育均衡发展取得的明显变化。12月,常委会专门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的报告,建议区政府及职能部门要进一步优化布局,控制生源流失,加强师资交流,加大软件投入,实现教育硬件和软件建设的同步提升。针对全区广播电视事业发展中存在的有线入户率偏低、广播“村村响”工程进程较缓等突出问题,向区政府提出了“理顺广电事业行政管理体制、确保‘村村响’工程年底完工”等具体意见。在区政府文体部门的努力下,全区所有行政村、自然湾有望在农历年年底实现有线广播的全覆盖!

密切关注“十件实事”进展情况。“十件实事”是区政府向全区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为促进“十件实事”的落实,下半年,常委会安排了相应的专委会跟踪尚未完成的部分实事,督促相关部门如期完成。经共同努力,“十件实事”总体进展情况较为顺利。尤其是梧桐湖实验学校、梁子湖应急供水管网、80周岁以上老人高龄津贴发放、新婚夫妇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等实事落实较好,让人民群众直接感受到了全区改革发展的成果,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

妥善解决涉法涉诉矛盾。常委会高度重视人大信访工作。一年来,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6件60余人次,所有信访件一一得到妥善处理和解决。特别是高某欠款纠纷案,先后经历多年、辗转多地、悬而未决,当事人多次上访,积怨颇深。在区人大常委会信访室与区法院及当事人的多次沟通和协调中,最终,高某愉快地接受了调解,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至此,历时16年的纠纷尘埃落定。

四、改进代表工作,着力激发人大代表的积极性

常委会坚持把提高代表素质、发挥代表作用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来抓,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的新途径,积极创造条件支持代表依法履职。

提高代表建议的办理质量。常委会高度重视代表建议、意见办理工作,交办上立足于早,督办上立足于真,反馈上立足于,促使区政府相关部门加大代表建议的办理力度,使一些反映比较集中的难点问题得到解决。目前,区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10件建议已全部办理完毕,其中有7件得到了妥善解决,代表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到100%

提升人大代表的整体素质。进一步完善了人大代表学习、培训等制度。针对基层少数人大代表法律意识较为淡薄的实际,常委会专程组织了59名基层职务代表(主要是村两委负责人),接受了专题法律知识培训,进一步强化基层代表的法律意识和依法履职意识。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常委会代工委还主动与相关单位联系,先后安排了100多名区人大代表列席相关单位的座谈会和民主生活会,既拓宽了代表知情、监督渠道,也提升了代表反映民意、提出建议的议政督政能力。

强化基层代表的职务意识。闭会期间,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及各工作委员会认真落实联系代表制度,坚持按照分工走访基层代表,向代表通报工作情况,听取代表的意见和建议;重点指导各镇“人大代表之家”规范化建设。坚持及时上传人大常委会公报、审议意见、通知等文件,方便基层人大代表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了解相关信息,为代表的知情议政提供了便捷条件;坚持轮流邀请基层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大幅度增加了参与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的代表人数,在履职实践中提高代表职务意识和责任感。

五、加强自身建设,着力提升人大机关的履职效能

常委会把加强自身建设贯穿于人大工作的全过程,坚持以提高履职能力为核心,切实加强思想、作风、组织和制度建设,切实做到依法履职。

扎实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根据中央要求和区委部署,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总要求,常委会党组和机关支部,从严从实推进了“三个环节”规定动作,使人大机关全体党员干部经受了一次严格的党内政治生活锤炼,增强了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的自觉性。同时,坚持立学立改,针对基层群众、人大代表反映强烈的“农村低保‘应保未保、应退未退’”、“太和城区塑料造粒加工点污染环境”、“太和城区居民安全饮水”等三个问题,作为重点监督任务给予跟踪督办,引起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促使三个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为我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增添了光彩。

积极参与全区中心工作。按照区委的统一安排,常委会主任、副主任重点参与了美丽乡村建设、生态旅游产业发展、“十个一”联系点等工作。此外,3位副主任还担任区委督导组组长,指导相关单位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顺利完成了督导任务。一年来,常委会积极“下基层、接地气、访民情、解民忧”,在引导美丽乡村建设、提升旅游产业知名度等方面,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果,树立了人大机关“有为有位”的良好形象。

坚持不懈抓机关效能建设。常委会以人大党组、机关支部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强化学习型机关、务实型机关、廉洁型机关建设,要求全体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建立“‘人大’就是人民的利益比天大”的工作理念,必须树立“清廉为官、事业有为”的“两为”形象,必须研究掌握人大工作特点和规律,做到“审议检查先学法、讨论问题遵循法,行使职权依据法,作出决议符合法”,使人大机关的效能建设得到大提升。常委会以创建市级文明单位为载体,促进干部职工思想道德建设,树立了高效、廉洁、优质服务的机关新形象,组织办公室高质量完成了《关于创新闭会期间代表活动方式方法的思考》的省级课题撰写任务,同相关部门一道开展了“12月4日第一个国家宪法日”的集中宣传活动。

各位代表,区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区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和各位代表共同努力的结果,是“一府两院”和人民群众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区人大常委会,向关心、支持人大工作的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各位代表,一年来,区人大常委会做了一些工作,但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相比,与全体代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是:监督的力度和深度还不够;闭会期间开展的代表小组活动还较少;对代表建议的督办还不力;常委会机关的服务水平需进一步提升等。这些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切实加以改进。

2015年的主要工作任务

各位代表,2015年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之年。区人大常委会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在中共梁子湖区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创建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区目标,紧密结合人大工作实际,依法行使职权,不断改革创新,在开创梁子湖绿色发展新局面、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第一,要在服务大局意识上有新提高。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是党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深化改革、实现依法治国的行动指南和纲领,对新形势下人大工作也提出了新要求,为人大履行职能指明了新方向。我们必须吃透精神实质,开展好宪法的宣传和普及工作,推动全社会增强宪法意识;要严格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激励公职人员忠于和维护宪法权威;要继续把推动美丽梁子湖建设作为依法履职的首要任务,把增进人民福祉作为依法履职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加强自身建设作为依法履职的重要保障,切实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深入推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在推进依法治区上发挥新作用。

第二,要在履行法定职权上有新突破。充分发挥区级人大的法定监督权、重大事项决定权、人事任免权。要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提出的要求,创新监督方式,完善监督机制,督促“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要加强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工作,进一步加大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监督力度,促进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公开,促进财政资金重点向民生倾斜;要在综合运用“听取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视察、调研”等监督方式的基础上,积极探索运用专题询问、专项工作评议等多种监督手段,开展《消防法》、《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全区十二五规划执行和十三五”规划编制、“六五普法”、城乡居民保障、梁子湖拆围、农村三资管理、食品安全等专项工作报告;视察区法院、检察院公正司法机制建设、涂家垴镇生态文明先行区建设等工作;调研特困群体兜底保障、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退出一般工业、旅游服务业发展等工作。重点对于法律法规实施中存在的倾向性问题,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实行跟踪监督,努力做到监督一件,见效一件。

第三,要在提升代表工作上有新作为。结合区情,制订《区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联系制度》,《区人大常委会联系区人大代表办法》等制度,充分发挥代表参谋代言作用、桥梁纽带作用和模范带头作用;继续增加人大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人数,并结合代表的自身情况,相应地邀请人大代表参加执法检查、视察调研、专题询问、督办跟踪等活动,提升代表参与各项活动的针对性;完善代表小组经常性活动机制,改进闭会期间代表的活动方式,指导并协助代表小组开展调研活动,探索以代表小组为单位开展监督、督办工作模式,让每位代表充分感受到代表职务的责任和担当;完善代表考核激励机制,开展“梁子湖区优秀人大代表”的评选工作,通过规范履职档案、代表向选民述职等方式,从源头上增强代表的履职意识;要把督办好代表建议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利用市人大开发建立的人大代表建议网络管理系统,强化对承办单位的考核,着力提高代表有效建议的落实率和满意率。

第四,要在加强自身建设上有新提升。继续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持续抓好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工作,持之以恒改进作风,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坚持做到为民务实清廉;继续深入开展学习型、务实型、廉洁型机关建设,完善相关工作委员会,进一步提升机关服务保障水平;进一步加强对各镇人大主席团的联系和工作指导力度,强化人大宣传工作,增强宣传实效,为全区人大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各位代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吹响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号角,也对新形势、新常态下的地方人大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让我们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凝聚力量、攻坚克难,为推动美丽梁子湖建设而努力奋斗!

梁子湖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梁子湖区

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5年1月15日梁子湖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梁子湖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梁子湖区人民法院院长张树彬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区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5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区人民法院要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进一步发挥审判机关的职能作用,着力加强法官队伍建设,积极落实司法改革任务,完善司法为民举措,切实规范司法行为,主动参与法治建设,坚决维护宪法权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梁子湖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区的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梁子湖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5年1月15日在梁子湖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梁子湖区人民法院院长 张树彬

各位代表:

现在,我向大会报告梁子湖区人民法院工作,请予审议。

               2014年主要工作

2014年,梁子湖区人民法院在区委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在区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严格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围绕“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宗旨,通过调整工作思路,转变工作作风,规范制度管理,狠抓队伍建设,强化司法为民,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为服务辖区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建设“平安梁子湖”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一)认真履行审判职责,服务社会发展大局

2014年,共受理各类案件864件,审执结811件,结案率93.9%,无超审限案件及超期羁押案件。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全力打造平安梁子湖。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82件,审结78件,其中危害公共安全罪16件,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11件,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5件,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17件,侵犯财产罪19件,职务犯罪10件。在已判决生效的85名罪犯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5人,五年以下刑罚35人。严厉惩治严重暴力犯罪及惯盗、诈骗等严重侵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多发性刑事犯罪,特别是对赌博、毒品犯罪等加大了打击力度,审结此类案件68人。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严厉打击贪污渎职、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审结上述案件10件10人。坚持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突出保障人权,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不予认定的罪名2项2人。突出庭审作用,通过审查要求公诉机关补充证据1件次。对判处缓刑及其他需社区矫正的进行回访帮教10人次,收到较好的审判效果和社会效果。不断深化量刑规范化工作,主动开展职务犯罪案件案件清查活动,对存在的轻刑化倾向予以整改,已取得初步成效,轻刑适用率同比下降5.6%。

全面加强民商事审判,着力构建和谐梁子湖。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要求,以定纷止争为目标,大力推行诉调对接新模式,综合发挥司法诉讼、人民调解、行政裁决等调处手段作用,探索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772件,其中,婚姻家庭案件85件,权属侵权纠纷案件22件,合同纠纷案412件,其他审结731件,结案率94.7%;其中调解或撤诉结案303件,占民商事结案总数的41.5%。认真审理婚姻家庭案件,切实保障妇女、儿童、老人和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审理农村土地流转、鱼塘承包等涉农案件,促进农业产业现代化发展。重视审理资源开发利用、环境保护治理案件,服务地区生态文明建设。

深化行政审判工作,助推建设法治梁子湖。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16件,审结16件,结案率100%。加强行政审判工作,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坚持依法受理、独立审判原则,全力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监督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引导和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支持行政机关依法整治违反治安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计划外生育等违法行为,全力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创新开展执行工作,合力助推诚信梁子湖。全年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76件,办结64件,结案率84.2%,执行标的1092.9万元。以集中清理执行积案为契机,对未执行案件逐一清查。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打造涉民生案件快立、快执、快兑付“绿色通道”,依法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创新执行工作机制,采取集中警力、重拳出击、多部门联动等强有力的措施,充分利用查封、扣押、冻结、罚款、拘留、追究刑事责任等强制措施,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2件,曝光失信被执行人40名,限制40余名失信被执行人乘飞机、铁路软卧,2名失信被执行人迫于压力主动履行义务,履行标的额7万元。有效融化执行坚冰,破解执行难题,展现司法为民力量。

(二)积极践行司法为民,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始终把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作为审判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不断完善便民利民措施。

创新便民举措,方便人民群众诉讼。加强立案窗口和基层法庭基础设施建设,方便群众诉讼。加强诉讼指导和帮助,引导群众依法维护权益。耐心、文明接待来访群众,对当事人合理的诉求,能当场解决的,立即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耐心告知解决途径,做好释法明理工作。据统计,今年,立案窗口当天立案率达到92%,有效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为进一步方便群众诉讼,增设了梧桐湖、太和巡回法庭及8个巡回审判点,全年巡回审理案件91件。

加强司法救助力度,彰显司法人文关怀。依法审查并及时采取诉讼费缓、减、免等司法救助措施。2014年,对经济困难且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11件案件的11名当事人,共缓、减、免诉讼费33.2万元。对生活特别困难的当事人,特别是申请执行人,积极争取省、市司法救助金达27万元,使司法救助真正落到实处。

强化涉法涉诉矛盾化解,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畅通当事人信访渠道,落实领导包案、定期接访、情况通报、应急处置等工作机制,切实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坚持和完善 “院长接待日”制度,坚持来访必办、有问必答,严格落实,力争将问题解决在苗头状态。全年共累计接待来访群众1200余人次。注重源头治理,通过清理积案、案件风险评估、敏感案件预警提示、诉前协调等工作机制,有效降低信访数量。全年共受理信访案件37件 82人,已化解34件77人,其余3件正在化解之中。旧存的上访案件已基本消化完毕,如吴冬和、刘云兵、高兴福等信访积案,都得到了妥善化解。一年来,没有出现进京赴省上访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也没有出现因法院审判执行而引发新的缠诉缠访案件。

(三)强化法院管理,提高服务保障能力

加强审判管理,深化工作机制改革,不断提高审判质量,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加强审判管理,提升审判工作质效。紧扣上级法院审判管理工作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深化司法改革,健全和完善审判流程管理制度、审判质量评估制度和案件定期评查制度。制定了审判流程管理办法,对案件实行从立案到归档全程跟踪和监督制度,并按月通报有关情况。狠抓案件质量,上诉案件发改率大幅度下降,全年组织案件评查活动3次,抽查各类案件40多件,案件合格率100%。制定了案件审判质量考核评估制度,重点考核审判公正、审判效率、审判效果三个指标,实现了对案件质量评价的精确量化,发挥规范和激励作用。全院24项审判绩效可比指标中有15项同比上升,其他指标与去年持平,呈现良性运行态势。

推进司法公开,打造“阳光司法”。充分运用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及时上传法院审务信息,裁判文书上网公开达342份。公布投诉电话和信箱,拓宽民意沟通及群众监督渠道。在立案、诉讼、执行环节发放廉政监督卡202份,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开通官方微博、微信,发布最新审务资讯,打造交流互动平台。公开选任人民陪审员16名,完成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聘任司法联络员15名,人民调解员30名,建立巡回审判点8个,各人民法庭、巡回审判法庭积极参与基层综治工作,诉外协助调处、化解突发事件、重大复杂纠纷12件次。

   强化法制宣传,弘扬法治精神。在省、市各类媒体发表宣传稿件32篇,充分运用官方微博、微信进行法制宣传,扩大法治精神的传播和影响。加强司法宣传和教育,专门派出法官为人大代表和全区村两委负责人进行职务犯罪方面法律知识的授课,并联合区妇联、团委开展送法进校园,开展儿童防意外伤害讲座。民庭、沼山、涂镇人民法庭,太和、梧桐湖巡回法庭分别派出法官为辖区群众、村镇干部授课。组织15名法官走村入户,开展法制讲座、法律咨询、以案说法10场次,500余人受法制教育,发放宣传资料600余份。对人民调解员进行的法律知识培训4期200人次,开展人民陪审员培训3期70人次。有效培植了基层群众法治精神。

(四)加强干警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司法水平

坚持“公信立院、从严治警”方针,突出队伍思想作风建设,全面提升法院队伍整体素质,确保公正司法。

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强化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通过开展夜学观影、道德讲堂、重温誓词、大讨论等活动,强化干警的责任意识和奉献精神。坚持开门搞活动,通过深入基层调研、公开征求意见等方式,征求群众意见建议271条,对照检查材料查摆突出问题168条,认真梳理、整理汇总了涉及5方面44个问题。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司法作风建设,坚决查纠法院系统存在的“四风”问题。紧紧围绕立案、审判、执行等方面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拟定了详细的整改方案,重点包括了5个方面20项整改措施。在建章立制、整改落实环节,严格对照整改方案逐项落实,已有28个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初步实现了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转化应用。

提高法院队伍政治业务素质。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重点抓学习,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司法核心价值观,促进解放思想,提高业务水平,增强司法服务能力。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最高院九条禁令为起点抓作风,努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院风院貌有了明显的变化与进步。创先争优工作成效明显,2014年,沼山法庭荣获全国法院系统先进单位,并被评为全省示范法庭,执行庭因工作成绩突出,经全市评比,已申报全省法院集体二等功,全院另有3个单位、3个个人获得省、市级表彰。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在市、区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院梧桐湖审判法庭建设顺利开工,并即将完成土建部分的施工。沼山科技法庭建设完工,全面提高了信息化应用水平。今年又招录2名后备法官后,有效缓解了法官断层矛盾。全面充实基层一线办案力量,将全院三分之二审判人员,特别是青年骨干审判力量配置到人民法庭,前置办案,全力为辖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服务。据统计,全院4个人民法庭、巡回法庭共办理各类案件656件,占全院办案总数的75.9%。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

   (五)主动接受监督,提升司法公信力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接受政协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民主监督,积极接受检察机关诉讼监督。向区人大常委会汇报立案、审判及半年工作情况。积极回复人大交办事项,认真办理代表委员提案1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视察、调研、旁听庭审等活动,参与旁听开庭审理、执行案件43人次。主动邀请检察机关人员参与案件执行,切实增强执行工作的透明度。召开新闻媒体、社会人士、案件当事人座谈会3场,加强民意沟通,正确对待新闻媒体、社会舆论、网络舆情对法院工作的评价,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区法院工作的发展进步,离不开大家的支持和帮助。在此,我代表梁子湖区人民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困难与问题:一是司法为民举措兑现上还存在缺陷,在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方面还有差距;二是法院的软硬件建设、工作机制、法官的综合素质与司法改革的要求差距较大,推进司法改革的任务艰巨;三是个别审判人员的法律适用水平、庭审驾驭能力等方面还不能适应新形势发展的要求,对新情况、新问题缺乏深入研究,不能较好地适应新类型或疑难复杂案件的审理,办案质量效率不高等。对此,我们将采取更加有力的应对措施,积极争取各方面的支持,努力加以解决。

2015年主要工作任务

区法院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推进司法机制改革,打造过硬队伍,以良好的精神状态,改革创新,务求实效,进一步提升审判质量、队伍素质和司法公信,为地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积极参与法治建设。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不动摇,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依法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积极参与推进社会治理,加强法制宣传、培养全民法治观念,推进全民守法、推进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为创建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区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二是进一步强化公正司法职能落实。坚持和发展能动司法理念,充分发挥各项审判职能,积极稳妥地审判执行好每一个案件,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妥善化解民事纠纷、积极促进依法行政,切实加大执行力度,全力抓好案件质量与效率。根据案件类型把握办案重点,刑事审判着力保障社会稳定、平安建设;民商事审判着力保障社会和谐、诚信建设;行政审判着力保障依法行政、法治建设;执行工作着力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及时有效实现。坚持以案说法,以点带面,以严谨公正的司法裁判来引导社会风气,激发正能量。坚持在党的领导下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与效率,在审判实践中推进法治建设,促进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在依法促进经济发展、保障人民民主、创新社会管理、推进法治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上有新作为。

三是进一步落实司法为民各项举措。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司法为民举措,妥善审理好涉及群众利益的各类案件,努力在司法领域落实好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要求。继续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积极落实预约立案、巡回审判、诉讼引导、判后答疑等措施,努力为群众诉讼提供便利。认真做好涉诉信访工作,依法化解涉诉信访案件。加强对当事人的司法救助,对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用,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强化指导民调工作,加大诉讼调解工作力度,按“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审结合”的原则,将诉前调解、庭中调解、人民调解有机结合起来,尽量通过调解方式达到平息纠纷的目的。

四是积极稳妥推进司法改革。在中央、省、市、区委和上级法院的统一部署下,积极稳妥推进司法改革。主要是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机制,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建立法官职务序列制度,推动司法人员分类管理,试行法院人财物由省级统一管理;改革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登记制,保障当事人诉权。进一步加强司法责任制,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

五是进一步强化法院队伍建设。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积极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使全院法官干警坚定信念、牢记使命、积极进取;加强司法作风建设,强化服务意识和群众观念,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开展全员岗位大培训活动,提高法官服务大局、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的能力;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深入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树立法院良好形象;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积极开展司法廉洁教育活动,完善两个主体责任、廉政监督员等权力监督长效机制,加大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力度,确保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

各位代表,2015年,梁子湖区人民法院一定在区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的决议,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勇于担当,积极作为,努力营造平安、和谐、文明的良好发展建设环境,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梁子湖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梁子湖区 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5年1月15日梁子湖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梁子湖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梁子湖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何池生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区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5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区人民检察院要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以公正公平执法办案为中心,突出发挥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全面推进检察官队伍建设,全面强化诉讼监督工作,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主动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创造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为梁子湖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区的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梁子湖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工作报告

——2015年1月15日在梁子湖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梁子湖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何池生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4年,我院在区委和市院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全区工作大局、加强法律监督,依法履行职责,推进各项检察工作深入健康发展。

一、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加强法律监督工作,检察业务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依法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全年共受理提请批捕案件55件70人,较去年分别上升34.1%和37.3%,已全部审结,审结率为100%。经审查,批准逮捕47件62人,其中附条件逮捕1件1人,不批准逮捕7件7人,公安机关撤回1件1人,无捕后轻刑、不起诉和无罪判决案件。开展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变更强制措施6件6人,公安机关变更强制措施6件6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02件132人,较去年分别上升5.2%和4.8%。经审查,起诉78件102人,其中追诉漏犯6人,移送其他院3件3人,公安机关撤案1件3人,不起诉4件4人,退查16件20人,抗诉2件4人。已判决案件中,没有无罪判决案件。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减少社会对立面。对可适用刑事和解制度的案件,在坚持自愿原则的前提下,依法调处纠纷。办理2起刑事和解案件,综合听取当事人及公安机关的意见,制作和解协议书,对符合不起诉案件的一起刑事和解案件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

加强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提高案件质量。积极开展引导侦查取证工作,在批捕环节向侦查机关发出收集证据提纲20份,提前介入10人次。在起诉环节,引导侦查机关收集相关证据,退查案件都附有补充侦查提纲,发出补充侦查提纲30份,确保了起诉案件质量。加强非法证据排审查,对相关证据进行严格审查,对非法证据坚决予以排除,确保定性准确无遗漏,证据确实充分,且能排除合理怀疑,今年进行证据合法性调查3件。

(二)依法查办的预防职务犯罪力度不断加大。全年初查贪污贿赂案件9件9人,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共7件7人,与去年比上升40%,其中大案4件4人,科级干部2件2人;立案查办渎职侵权类案件2件2人,与去年比上升50%,其中百万元以上大案1件,正科级干部2人。职务犯罪案件全部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9件9人,已作出有罪判决2人。一是查办窝案、串案形成打击声势。坚持“系统抓、抓系统”,针对职务犯罪存在关联性、行业性、隐蔽性的特点,深入涉农领域、医疗保险、运输管理部门等群众反映强烈的行业和部门,深挖医疗保险、运输管理部门职务犯罪窝串案各2件2人,占立案总数的44.4%,严厉打击了影响政府形象、造成国家财政资金损失、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警示职务犯罪高危区的行业系统。二是案件质量得到明显提高。在立案侦查的职务犯罪案件中,科级干部4件,其中正科级3人,副科级1人;案值在5万元以上的受贿大案1件,案值在20万元以上的挪用公款大案3件,大案率达77.7%,较上年提高22.2个百分点,已判决的案件有罪判决率为100%。三是职务犯罪预防不断向纵深发展。立足办案开展警示教育6次,提供预防咨询5人次,召开各类预防工作座谈会5次,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法制宣传课2场次;案例剖析7件,做好个案预防;对典型案例、窝串案发案规律进行预防调查和对策研究1件,向发案单位提出检察建议7件。

(三)诉讼监督能力不断提升。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违法不究等突出问题,强化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和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立案监督和侦查监督方面。办理立案监督案件10件10人,其中非法捕捞水产品案4件4人,盗窃案1件1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2件2人,诈骗案3件3人。开展法律监督调查4件,向侦查机关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5份,均已书面回复并按要求纠正。刑事审判监督方面。办理提出抗诉案件2件4人,向审判机关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2份,均已回复并按要求纠正。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方面。办理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11件,其中对民事生效裁判的监督案1件,对执行活动的监督案7件,对民事审判程序中的违法行为的监督案1件,对行政机关不当履行职责的监督案2件。对审判机关发出检察建议8份,已书面回复并按要求纠正,对行政机关不当履行职责的,发出检察建议2份,已书面回复并按要求纠正。执行监督方面。加强对非监禁刑刑罚执行的监督,开展了对监外执行及社区矫正工作的监督,保障监外执行刑罚的法律法规统一正确实施。全年向社区矫正机构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9份,监督纠正漏管2件2人,脱管7件7人;定期检查乡镇司法所对社区矫正人员考核工作4次,发出工作性检察建议1份。对区法院2013年—2014年6月的交付执行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共查阅了生效刑事判决83件106人,查出对非监禁刑判决生效后10日内未交付执行的案件7件7人,并按要求监督整改。

二、密切联系群众,提高群众工作能力

一是完善信访工作机制。加强信访接待窗口规范化建设,对来访群众耐心细致做好调处工作,共受理来信来访34件,检察长接待22人次,批办案件2件,均已结案,做到事事有交待,件件有回音;完善信访案件终结机制,加强释法说理、息诉维稳,化解矛盾纠纷,解决群众困难,受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4件,均已结案,保证了无一涉检上访事件的发生;受理刑事申诉案件2件,立案复查2件,已全部办结,为1名刑事案件的被害人申请司法救助金3万元,切实解决“终而不结”问题,做好息诉罢访工作。

二是切实保障民生,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紧抓涉农领域突出问题的办案力度,打击村级组织人员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的案件,查办3个村涉农案件3件3人,追回赃款235万余元,全部退还发案单位。在查办案件的同时,围绕检察职能积极开展犯罪预防和法制宣传活动, 2名主办检察官到区有关部门、太和中学讲法制课,宣传依法行政,增强法制观念,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三是深化检务公开、打造“阳光检务”。积极开展举报宣传周活动,6月下旬,开展了“依靠群众惩治职务犯罪、公开检务强化自身监督”为主题的举报宣传活动,现场发放了各种宣传资料200余份,播放了法制宣传片,现场向群众宣传法律法规,解答群众法律咨询,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检务公开进一步深化,充分运用微博、微信平台进行法制宣传,共发布宣传信息180多条,官方网站进行了改版,内容更贴近群众,案件信息网上公开22件,方便群众查询,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增强执法办案的透明度,规范执法办案行为,促进公正执法。

三、自觉接受监督,提高工作水平和能力

坚持党的领导、人大监督和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有机统一,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人民群众监督之下。认真落实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了近2年来控告申诉和立案工作情况;重视同人大代表联络工作,2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逮捕案件公开审查活动3次,将公开审查的过程切实转化为释法说理、化解矛盾、争取信任的过程,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走访市、区人大代表、党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90人次,当面听取建议、批评和意见100多条;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健全人民监督员的意见、建议办理机制,11件职务犯罪案件,接受了人民监督员的评议监督。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和帮助,对我们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起到了有力的推动作用。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坚持以思想政治建设为根本,突出抓好领导班子建设、专业化建设、自身监督制约机制建设,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专业化水平有了进一步提高。

加强领导班子和队伍的建设。首先突出抓好领导班子建设,院党组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廉洁意识,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五个过硬”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一年来党组贯彻落实上级精神,研究工作18次,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12次,召开“四风”问题民主生活会、“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检”民主生活会及领导班子2014年民主生活会3次;二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干警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三是加强队伍建设和自身反腐倡廉建设。认真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一岗双责”,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责任,加大对检察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力度,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区委的统一部署下,在市、区督导组的具体指导下,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紧密围绕为民务实清廉的主要内容,紧密聚焦“四风”突出问题,紧密联系工作实际,扎实开展“三个环节”的工作任务,达到了预期的目标。同时开展“正风肃纪、争做好干警”、“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活动,抓好重点部位、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成果。

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执法公信力。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规范执法行为,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完善工作制度,开展案件评查,实行错案责任追究责任制,建立权责分明、行为规范、监督有效的执法规范化机制。加大科技投入,实施科技强检,2014年,投入近50万余元的检察业务统一应用软件系统开始使用,所有案件都实行全面、全程网上办案,网上办案解决了办案随意性大、管理不规范、监督和控制手段不完备等问题,借助高科技平台,适应信息化社会高速发展的需要,提高整体办案能力,促进整个检察业务工作规范化管理,为检察业务工作提供坚实的检务保障。投入近46万余元,对审讯室进行改造,安装固定同步录音录像设备,讯问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同步录音录像9件36次,为职务犯罪案件固定证据、定罪定性及自侦案件的突破,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持。

加强学习培训,提高队伍素质。严格依照《检察官法》及其配套规定管理队伍,把好“进口关”,2014年公开招录取得司法资格证书的干警1名,提请区人大常委会任命检察员2名。加强业务骨干学习培训管理,参加最高检组织的培训2人,省院组织的培训21人次,参加市委党校学习1人。调研质量明显提高,共发表调研文章16篇,在《法制博览》等省级以上刊物上发表12篇,占75%,市院采用宣传信息2篇、省院采用1篇。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区检察院的各项工作都取得了一定成绩,这是区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体检察人员向大家表示衷心地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回顾一年来的检察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表现在干警的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信息化新形势和新任务的需要,有待进一步提高信息化工作水平;工作作风有待进一步改进;与人民群众的联系要进一步加强等。对存在的问题,在以后工作中我们将积极采取措施,切实加以改进。

五、2015年主要工作安排

2015年,我们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不断深化对检察工作规律的认识,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强化责任意识,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推动检察工作深入发展。为创建平安梁子湖建设作出更大的努力。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全面深化改革,依法治国的要求,按照区委和上级院的工作部署,服从服务大局,深化检察改革,创新检察工作发展思路,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

——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深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坚持实事求是、有案必办的原则,严肃查处职务犯罪大案要案、窝案串案,不断增强查办职务犯罪的社会效果,同时要按照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要求,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措施,提高预防工作实效。

——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能,维护社会稳定。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社会稳定的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坚决遏制刑事犯罪高发势头,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保护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局面。加强检察环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探索符合区域特点的检察工作方法,积极参加党委、政府组织的集中专项整治活动和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加强诉讼监督,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针对有案不立、有罪不究、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一步强化诉讼监督,坚决查办执法不公背后的腐败案件。加强信访接待工作,认真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努力化解矛盾。

——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坚持不懈地抓好检察队伍建设、特别是领导班子建设,深入持久地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加强内部监督管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促进干警进一步端正执法思想、更新执法理念,进一步凝聚力量、鼓舞士气,激励广大检察干警更好地履行职责。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区委和市院的领导下,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在区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求真务实,锐意进取,扎实工作,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推动梁子湖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关于接受吴亚玲、张子龙、刘玉学、李建宏等同志辞职的备案报告

梁子湖区人民代表大会:

因工作调动,吴亚玲、张子龙同志分别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辞去区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2013年12月24日的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2014年5月27日的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决定,接受:吴亚玲同志辞去区七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张子龙同志辞去区七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

因工作变动,刘玉学、李建宏同志分别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辞去区七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2014年12月30日,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接受刘玉学、李建宏同志辞去区七届人大代表职务。根据代表法第53条规定,刘学玉、李建宏同志的区七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也相应终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相关规定,报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梁子湖区人大常委会

                                   2015年1月14日

梁子湖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表决议案办法

(2015年1月14日梁子湖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梁子湖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决定:梁子湖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表决议案,采用举手表决的方式,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梁子湖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代表提交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截止时间的决定

(2015年1月14日梁子湖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

梁子湖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代表提交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月15日上午11时。

关于梁子湖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意见的报告

(2015年1月15日提请梁子湖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第二次会议通过)

议案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刘翔凌

大会主席团:

我受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主席团报告本次会议关于代表所提出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处理意见。

按照本次会议关于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截止日期的决定,截止1月15日上午11时,议案审查委员会共收到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共18件。其中属于内务司法方面的3件,教科文卫方面的2件,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方面的4件,农业农村方面的8件,其他的1件。

这些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对我区各方面工作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对于我区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推进全区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促进我区科学发展和绿色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按照地方组织法和代表法的有关规定,议案审查委员会于1月15日11时分别对这些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进行了审议。根据审议意见,议案审查委员会建议将本次会议代表提出的18件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均作为建议处理,由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会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在本次会议闭会后,交有关单位研究处理,并负责答复代表。区人大常委会将在适当的时候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区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梁子湖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

(2015年1月14日梁子湖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预备会议选举)

主席团(22名,按姓名笔画排列)

马 锐

王仁华

王惠锋

邓祖元

刘礼平

刘江海

刘鸿宾

杨伟志

吴 斌

余安青

汪光华

邵元林

邵立春

秦 慧(女)

夏 帆(女)

倪先梅(女)

高爱民

麻 琦

童郁方

詹东林

蔡和林

熊友秋

     

秘书长:倪先梅

 

关于梁子湖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的说明

——2015年1月14日在梁子湖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预备会议上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倪先梅

各位代表:

区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建议名单(草案),经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提请本次大会预备会议选举。这个名单(草案)是在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的基础上,作了适当调整后提出的。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一、根据惯例,是区七届人大代表的区委常委参加本次会议主席团。

二、根据惯例,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参加本次会议主席团。

三、根据惯例,各代表团团长参加本次会议主席团。

四、根据惯例,区人大常委会部分委员,主要是人大办、工青妇方面的人大常委会委员参加大会主席团。

至此,调整后的本次会议主席团由22人组成。

大会秘书长建议由倪先梅同志担任。

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已印发各位,请予审议。

梁子湖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计划预算审查

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名单

(2015年1月14日梁子湖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

主 任委 员:

邓祖元

   

副主任委员:

王仁华

   

委      员:

方文滨

倪 麟

刘会斌

梁子湖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名单

(2015年1月14日梁子湖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

主 任委 员:

倪先梅(女)

   

副主任委员:

刘翔凌

   

委      员:

秦 慧(女)

陈世胜

黄俊峰

关于梁子湖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计划预算

审查委员会和议案审查委员会及其组成人员

两个名单(草案)的说明

——2015年1月14日在梁子湖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预备会议上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倪先梅

各位代表:

根据会议议程安排,现就设立区七届人大四次会议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和议案审查委员会及其组成人员两个名单(草案)作如下说明:

一、为了做好区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国民经济计划、财政预算和议案审查工作,建议本次大会设立计划预算审查和议案审查两个委员会。

二、两个委员会组成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分别从区七届人大代表中产生。

两个名单(草案)已印发给各位,请连同本说明一并审议。

梁子湖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主席团常务主席名单

(2015年1月14日梁子湖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推定)

麻 琦

熊友秋

倪先梅(女)

邓祖元

刘礼平

马 锐

詹东林

     

召集人:麻 琦

梁子湖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执行主席分组名单

(2015年1月14日梁子湖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推定)

开幕式、闭幕式两次大会由主席团常务主席担任执行主席。

第二次大会执行主席(16人)

夏 帆(女)

邵立春

杨伟志

蔡和林

汪光华

邵元林

刘江海

王惠锋

刘礼平

王仁华

秦 慧(女)

余安青

童郁方

高爱民

刘鸿宾

吴 斌

       

梁子湖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副秘书长名单

(2015年1月14日梁子湖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决定)

副秘书长:

王仁华    黄晓明    付友华

关于梁子湖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

常务主席、大会执行主席分组和副秘书长

三个名单(草案)的说明

——2015年1月14日在梁子湖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上

大会秘书长 倪先梅

主席团:

现在,我就梁子湖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大会执行主席分组和大会副秘书长三个名单(草案),作如下说明:

一、主席团常务主席,按惯例并参照省、市人大的作法,建议由区委主要领导,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担任。主席团常务主席召集人建议推举麻琦同志担任。

二、本次会议开幕式和闭幕式两次全体会议由主席团常务主席担任执行主席。第二次全体会议由主席团的部分成员担任执行主席。

三、大会副秘书长,是根据本次会议的工作需要,分别从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人中提名的。

 以上三个名单(草案)已印发各位,请予审议。

梁子湖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列 席 人 员 名 单

(共68人)

(2014年12月30日梁子湖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一、区政府、区政协、区人武部、区公安分局领导(12人)

刘章华   

区政府副区长、梧桐湖新区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李明华

区政府副区长

文 明

区政府副区长

李志雄

区政府副区长

周家立

区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

吴青山

区政协副主席

王国平

区政协副主席

柯贤合

区政协副主席

宋 琪

区政协副主席

周铨松

区人武部部长

赵才斌

区人武部政委

吕仲清

区公安分局政委

二、区政府工作部门负责人(10人)

柯 岩

区经改局局长

陈泽波

区教育局局长

刘会华

区民政局局长

高建雄

区住建局局长

贺立同

区水务局局长

邱崇华

区农林水产局局长

张友合

区卫计局局长

李安明

区司法局局长

杨 华

区旅游局局长

熊五四

区安监局局长

三、区直机关、有关单位及团体负责人(28人)

黄俊雄

区委办副主任

张文选

区委办副主任、区信访局局长

邱盛林

区委办副主任、区统筹办主任

夏志诚

区政协办公室主任

汪长生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文体局局长

柯汉民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文明办主任

熊良兵

区政法委副书记、区综治办主任

舒 适

区委统战部副部长、区民宗局局长

吴 军

区政府办副主任、区行政服务中心主任

黄华林

区财政局副局长、财办主任

张 军

区民政局副局长、区残联理事会理事长

柯清芬

区科技局局长

张学龙

区招商局局长

刘润华

区林业局局长

林 丽

团区委副书记

何溢辉

梁子湖高中校长

严佑开

区国土资源分局局长

金 晖

区国税分局局长

范文斌

区地税局局长

万志宇

区工商分局局长

叶建彬

区环保分局局长

周洪林

区养老保险分局局长

黄法斌

梁子湖频道总监

陈迪明

湖北梁子湖农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陈 武

区供销社主任

柯昌富

区粮油公司经理

胡开贵

区信用联社主任

明庆华

梁湖新城自来水公司总经理

四、公检法等政法系统有关领导(4人)

胡海刚

区法院副院长

李建华

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万胜利

梁子湖交警大队大队长

艾 攀

区消防大队副大队长

五、区人大专工委负责人(4人)

查瑞林

区人大城建环资委主任

夏祖进

区人大财经委主任

刘玉萍

区人大科教文卫委主任

夏晓莉

区人大科教文卫委副主任

六、特邀人士(10人)

雷斗银

省梁子湖管理局负责人

蒋 曲

梧桐湖新区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

傅宝山

梁子湖生态文明公司总经理

熊永松

市人大机关调研员、区政府正县级干部

余汉钟

区六届人大领导

刘文福

区六届人大领导

刘绪伦

区六届政协领导

张绍银

区正县级退休领导

柯愈汉

区正县级退休领导

尹福星

区正县级退休领导

梁子湖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各代表团代表和列席人员名单

(代表154名,列席人员68名)

东沟镇代表团(代表29名,列席14名)

召集人:

余安青

陈新洲

     

代 表:

王仁华

刘会学

刘会康

刘典祥

刘建明

 

刘金叶(女)

余广华

张子龙

李 珉(女)

吴亚玲(女)

 

杨 伟

杨林桥

杨玲芳(女)

杨晓春(女)

汪光华

 

邱从善

邵立春

陈早先(女)

陈 浪

易国胜

 

罗休勇

柯素梅(女)

黄晓明

黄楚华

龚卫星

 

龚细红

曾汇川

     

列 席:

余汉钟

雷斗银

刘章华

李明华

宋 琪(女)

 

蒋 曲

刘会华

严佑开

李安明

张学龙

 

刘玉萍

叶建彬

黄法斌

刘润华

 

梁子镇代表团(代表10名,列席12名)

召集人:

童郁方

吴 丹(女)

     

代 表:

付友华

刘会斌

余后鹏

吴新建

汪金华(女)

 

倪先梅(女)

涂林芬(女)

盛和平

   

列 席:

尹福星

文 明(女)

刘绪伦

吕仲清

柯 岩

 

邱崇华

杨 华

黄俊雄

熊五四

吴 军

 

胡海刚

林 丽(女)

     

沼山镇代表团(代表38名,列席14名)

召集人:

高爱民

金泽海

     

代 表:

万 涛

王太平

王汉林

邓峤松

刘江海

 

刘宇红(女)

刘红升

刘苏联(女)

刘和平

刘宝玉(女)

 

刘绪林

齐凤鸣(女)

何池生

何翠兰(女)

张发明

 

张如凤(女)

张安明

张树彬

张 剑

杨伟志

 

陈世洲

陈发明

金三顺(女)

金移华

柯荣华

 

柯德新

胡文生

夏  帆(女)

夏 智

袁国斌

 

高兴长

谈云林

谈新民

黄俊峰

黄德松

 

熊道平

       

列 席:

张绍银

刘文福

周家立

陈泽波

张友合

 

舒 适

夏志诚

金 晖

张文选

万志宇

 

夏晓莉(女)

明建华

万胜利

艾 攀

 

太和镇代表团(代表40名,列席15名)

召集人:

刘鸿宾

江曹阳

     

代 表:

卫金平

马 锐

王水松

王惠锋

邓剑锋

 

邓祖元

刘水平

朱泽明

张建新

张彩霞(女)

 

邱兵江

邱茂林

邱金云

陈世胜

陈华春

 

陈松林

陈青松

陈惠明

欧阳新华

柯凡胜

 

柯 伟

柯昌珍

柯素珍(女)

柯尊平

胡成林

 

胡宝庆

胡淑娟(女)

胡斯树

夏祖树

秦 慧(女)

 

高咏武

黄红兵

黄素文

黄朝启

麻 琦

 

韩江虹(女)

熊友秋

     

列 席:

柯愈汉

李志雄

吴青山

柯贤合

熊永松

 

高建雄

柯汉民

陈迪明

夏祖进

李建华

 

贺立同

张 军

柯昌富

陈 武

何溢辉

涂家垴镇代表团(代表37名,列席13名)

召集人:

吴 斌

倪 麟

     

代 表:

方文滨

毛志辉

王成香

王能忠

邓志安

 

冯春丽(女)

刘礼平

刘会海

刘翔凌

刘瑞发

 

朱晚新(女)

但菊英(女)

但燕玲(女)

余友生

余昌盛

 

余智华

吴翠容(女)

吴燕芬(女)

张幺梅(女)

张 良

 

杨干胜

杨全意

邱福

邵元林

陈安佳

 

陈前进

姜学文

徐道水

黄立军

黄治湖

 

鲁汉波

鲁殿明

詹东林

詹佑兴

蔡和林

列 席:

周铨松

王国平

赵才斌

傅宝山

汪长生

 

邱盛林

柯清芬(女)

熊良兵

黄华林

查瑞林

 

范文斌

周洪林

胡开贵

   

梁子湖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各代表团团长、副团长名单

东沟镇代表团

团 长:余安青

副团长:陈新洲    龚卫星

梁子镇代表团

团 长:童郁方

副团长:吴 丹(女)刘会斌

沼山镇代表团

团 长:高爱民

副团长:金泽海    黄俊峰

太和镇代表团

团 长:刘鸿宾

副团长:江曹阳    陈世胜

涂家垴镇代表团

团 长:吴 斌

副团长:倪 麟    余昌盛

梁子湖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各代表团中共临时党支部成员名单

东沟镇代表团临时党支部:

书    记:   

余安青

东沟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团主席

副 书 记:

陈新洲

东沟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委    员:

龚卫星

梧桐湖新区副主任科员

梁子镇代表团临时党支部:

书    记:   

童郁方

梁子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团主席

副 书 记:

吴 丹(女)

梁子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委    员:

刘会斌

梁子镇副科级干部

沼山镇代表团临时党支部:

书    记:   

高爱民

沼山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团主席

副 书 记:

金泽海

沼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委    员:

黄俊峰

沼山镇人大主席团副主席

太和镇代表团临时党支部:

书    记:   

刘鸿宾

太和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团主席

副 书 记:

江曹阳

太和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委    员:

陈世胜

太和镇人大主席团副主席

涂家垴镇代表团临时党支部:

书    记:   

吴 斌

涂家垴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团主席

副 书 记:

倪 麟

涂家垴镇人大主席团副主席

委    员:

余昌盛

涂家垴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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