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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乡振发2022-2号关于拨付梁子湖区2021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请示

信息来源:梁子湖区乡村振兴局 日期:2022-01-24
  

乡振发20222               签发人:何溢辉

 

于拨付梁子湖区2021年财政衔接推进

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请示

 

区政府:

根据《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和《湖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壮大村集体经济发展规模、拓宽脱贫人口就业增收途径,依据各镇产业基地发展规模、带动脱贫人口就业增收效益情况,拟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46.92万元进行分配,拟定具体资金分配明细如下表:

 

梁子湖区2021年产业基地奖补资金分配明细表

序号

各镇(新区)

资金总额(万元)

备注

1

太和镇

49

 

2

沼山镇

30

 

3

梁子镇

12.92

 

4

涂家垴镇

40

 

5

东沟镇

15

 

合计

146.92

 

专此请示。

 

         梁子湖区乡村振兴局

2022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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