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主体
梁子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设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8号)第二十五条: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免费为劳动者提供以下服务:(一)就业政策法规咨询;(二)职业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发布;(三)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四)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五)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等事务;(六)其他公共就业服务。
2.《关于进一步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03号)(七)健全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全面实施统一的基本服务免费制度、就业信息服务制度、大型专项就业服务活动制度、就业与失业登记管理制度、就业援助制度、劳动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就业信息监测制度等各项就业公共服务制度。探索建立政府购买基本公共就业服务的制度。
受理条件
1.自然人;
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
3.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且处于失业状态的。
承诺时间
法定办结时限:20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工作日。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查→决定
申报提交材料
1.湖北省失业人员登记表;
2.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咨询电话:
窗口电话:027-60699916
投诉电话:027-60699923(梁子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时间8:30-12:00,下午时间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事地址及办事窗口:湖北省鄂州市梁子湖区太和镇区府路1号区政府北侧市民之家一楼民生服务区25号-27号人社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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