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学生资助制度

信息来源:宅俊小学 日期:2025-08-26
 宅俊小学学生资助管理“十不准”

  一、 不准违反各类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和相关财务制度规定;

  二、不准截留、挤占、挪用、骗取、套取学生资助资金;

  三、不准将学生资助资金的评定与考试成绩及其他附加条件挂钩;

  四、不准在学生资助资金评定过程中搞优亲厚友、暗箱操作;

  五、不准在学生资助资金评定过程中搞平均主义、轮流坐庄;

  六、不准接受受助学生及家长吃请、现金、礼品、有价证券;

  七、不准公示和泄露受助学生的身份证件号码、家庭住址、电话号码、出生日期等个人敏感和隐私信息;

  八、不准将学生资助资金冲抵生活费、班费或其他费用;

  九、不准无故延迟发放学生资助资金;

  十、不准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向学生索要资助资金。

  宅俊小学家庭贫困学生认定条件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对象为在籍在校(含送教上门)学生,包括以下七类:

  ①经扶贫部门确认的建档立卡贫国家庭子女;

  ②经民政部门确认的低保家庭(有家庭成员是低保对象)学生;

  ③经民政部门确认的特困供养学生;

  ④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⑤经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确认的烈士子女;

  ⑥经残联部门确认的残疾学生;

  ⑦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主要包括扶贫部门监测的边缘户(边缘易致贫户)、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人子女、因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疫情)等、重大疾病或意外伤害、因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等情况影响其子女入学就读及其他需要资助的低收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宅俊小学学生资助办公室管理制度

  为强化责任意识、严肃工作纪律、提高服务质量,认真执行国家各项资助政策,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配备专门办公场所、设备和专兼职人员,具体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

  2、规范工作制度。及时、准确地传达贯彻落实上级要求,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工作流程,严格遵章办事。

  3、坚持信息公开。坚持规章制度、评审信息公示,切实保证公正、公平、公开。充分尊重学生的知情权。如其对所涉及信息不知情,有责任和义务及时耐心做出解答。

  3、完善监督制度。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相关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国家资助资金专款专用,同时接受财政、审计、纪委监委等部门]检查和监督。

  5、加强认定资料审核及民主评定。实行“班级-校级”民主评定和资料审查制度。成立民主评议小组,具体负责学生申报资料的评审及民主评议,确保资助金及时、准确发放。

  6、加强档案管理制度。按照“统一归档,经办人立卷,分项整理”的原则,健全相关档案,确保受助学生档案及时收集、整理、归档立卷。

  7、加强政策宣传。充分利用各信息平台向学生及家长广泛进行政策宣传,使国家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8、强化服务意识。在各项服务中,做到热情周到、细心耐心,全心全意为学校排忧解难。树立以学生为本的理念,将资助育人思想贯穿于资助工作中。

  宅俊小学学生资助办公室工作职责

  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是本校学生资助工作的具体办事机构,在校长和分管领导下开展工作,具体负责本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

  1、做好资助政策和励志典型宣传工作;

  2、做好受助学生的申请、评审、公示工作;

  4、做好受助学生的材料上报工作;

  5、做好本校学生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的信息填报和数据维护工作;

  6、做好学生资助款发放工作;

  7、做好学生资助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8、协助德育处做好资助育人工作;

  9、做好与上级相关部门以及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联系与沟通,努力解决学生资助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

主办:中共梁子湖区委员会,梁子湖区人民政府;主管:中共梁子湖区委宣传部;承办:梁子湖区新闻信息中心
梁子湖区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 鄂ICP备14004044号-1 鄂公网安备:42070202000022
联系人:刘迎春 联系电话:027-60699886 网站标识:4207020001
网站地图 点击总量:

线下政府信息查询地址、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梁子湖区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鄂州市梁子湖区太和镇区府路1号

联系人:区政府办

联系电话:027-606998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