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校资助工作,建立健全学校资助工作管理制度,贯彻党和国家关于资助工作的有关政策,按程序、按计划予以贯彻落实。经研究决定,成立宅俊小学资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和管理我校的贫困家庭的资助工作。
一、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根据上级有关教育资助工作的文件精神和本校的工作部署,研究建立符合我校实际的贫困生资助体系,制定相关管理规定和实施办法。
2.按照上级有关政策规定和要求,保证学生资助费用的及时到账。
3.探索资助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制定解决的措施和办法。
二、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余锦波
副组长:黄震宇
成 员:余意兴 余和平 官理政 彭建豪及各班班主任
三、资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资助工作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总务处。
(一)、学生资助工作办公室:
主 任:黄震宇
成 员:官理政 李晨及各班主任
(二)、资助工作办公室职责
1.负责资助各项政策的落实,拟定学校学生资助的各项具体措施和管理办法,并负责学生资助体系的各项具体工作,同时按照隶属关系对内对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外对上级主管部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
2.负责学校资助学生信息的汇总上报工作,负责了解资助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变化情况,做好申请资助学生的档案等信息管理工作,负责提供资助学生的有关信息。
3.按照国家、市和县的有关文件精神,负责统一管理、协调全校的特殊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资助贫困家庭学生工作,并按照国家和市县有关文件规定,做好上述各项工作。
4.充分利用网络、广播、宣传栏等做好国家资助政策的宣传工作,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教育、励志教育、感恩教育,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政策宣传和咨询等工作。
5.负责完成上级部门部署的其他有关资助工作。
2024年8月28日
|
|
主办:中共梁子湖区委员会,梁子湖区人民政府;主管:中共梁子湖区委宣传部;承办:梁子湖区新闻信息中心 梁子湖区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 鄂ICP备14004044号-1 鄂公网安备:42070202000022 联系人:刘迎春 联系电话:027-60699886 网站标识:4207020001 网站地图 点击总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