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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梁子湖区涂家垴镇中学规章制度汇编

信息来源:涂家垴镇中学 日期:2025-08-26

  为规范学校管理,保障师生权益,提升办学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现将现行有效的学生管理、教师管理、财务管理、教学管理、考试管理等核心规章制度集中公开如下: 

  一、学生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等要求,结合我校农村学生特点(留守儿童占比超65%),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全体在校学生(含寄宿生)。 

  第二章 日常行为规范 

  第三条​ 纪律要求: 

  1. 遵守《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使用文明用语,禁止辱骂、打架斗殴、欺凌他人(含言语欺凌)。 

  2. 按时到校(走读生7:40前到校,寄宿生按作息表执行),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因病/事请假需家长提前联系班主任并提交书面假条(紧急情况可电话告知,事后补手续)。 

  3. 禁止携带手机、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物品等违禁品入校;确因联系需要携带手机的,须经家长书面申请、班主任批准,入校后交由班主任统一保管。 

  第四条​ 学习规范: 

  1. 按时完成作业,课堂认真听讲,积极参与讨论;作业抄袭、考试作弊者按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或纪律处分。 

  2. 爱护学习用品及公共设施(如课桌椅、图书、体育器材等),故意损坏需照价赔偿并接受校纪处理。 

  第五条​ 生活与安全规范: 

  1. 保持校园及教室卫生(每日值日生负责清扫,垃圾入桶),禁止乱扔废弃物、随地吐痰;住宿生需遵守宿舍管理制度(见附件1)。 

  2. 严守安全底线:课间不追逐打闹,上下楼梯靠右行;体育活动按规则进行,不擅自使用危险器械;遵守交通规则(骑自行车学生需佩戴头盔,未满12周岁不得骑车上路)。 

  3. 防范溺水、火灾等风险:不私自下河游泳,不携带火种进入校园,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教师。 

  第三章 特殊群体关怀 

  第六条​ 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学生管理: 

  1. 建立“一生一档”关爱档案(记录家庭情况、心理状态等),班主任及任课教师每月至少与学生谈心1次,每学期家访1次(或电话沟通)。 

  2. 通过“心灵驿站”“代理家长制”提供心理支持(心理教师每周开放咨询,班主任/科任教师担任“代理家长”关注日常需求)。 

  第四章 奖惩措施 

  第七条​ 奖励: 

  对表现优秀的学生(如学业进步、助人为乐、文体特长突出等),通过“校园之星”评选(每月1次)、表扬信、校级表彰(每学期末)等方式激励;特别突出的推荐参与区级“新时代好少年”评选。 

  第八条​ 惩戒: 

  对违反校规的学生,视情节轻重采取以下措施(依据《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 

  · 轻微违纪(如迟到、课堂走神):口头提醒、书面检讨; 

  · 中度违纪(如打架、辱骂他人):班级内批评教育、家长约谈、暂停集体活动1-2周; 

  · 严重违纪(如欺凌同学、携带违禁品、多次旷课):全校通报、记过处分(存档)、必要时联系家长领回教育并配合矫正。 

  附件1:学生宿舍管理制度(摘要)​ 

  1. 住宿生需按指定床位就寝,熄灯后保持安静(21:30后禁止讲话、玩手机); 

  2. 宿舍卫生实行轮值制(每日清扫地面、整理内务),禁止私拉电线、使用大功率电器; 

  3. 贵重物品自行保管,宿舍长负责监督本宿舍纪律与安全。 

  二、教师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设“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的教师队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全体教职工(含专任教师、教辅人员)。 

  第二章 师德师风规范 

  第三条​ 基本要求: 

  1. 爱国守法: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2. 爱岗敬业:认真备课上课,批改作业及时(作业全批全改,反馈周期不超过3天),不得敷衍塞责; 

  3. 关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每一位学生(尤其关注留守儿童、学困生),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如辱骂、罚站超10分钟、额外加罚作业等); 

  4. 教书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5. 为人师表:言行雅正(着装得体,校园内禁烟禁酒),廉洁从教(不得收受家长礼品礼金、有偿补课),不得参与赌博、迷信等活动; 

  6. 终身学习:主动参加教研培训(每学年校本培训≥16学时,区级及以上培训≥8学时),更新教育理念与方法。 

  第三章 教学常规要求 

  第四条​ 备课: 

  1. 教师需提前一周备课,撰写教案(含教学目标、重难点、教学过程、作业设计等),集体备课组每周研讨1次(共享资源、解决难点); 

  2. 新教师(教龄<3年)须手写详案,骨干教师可撰写简案但需标注教学反思。 

  第五条​ 上课: 

  1. 按课表上课,不得随意调课/停课(调课需提前报教务处备案);课堂需规范使用普通话,板书清晰,合理运用多媒体辅助教学; 

  2. 关注学生参与度(尤其后进生),严禁“满堂灌”,每节课至少设计1次小组讨论或互动环节; 

  3. 体育、实验等实践类课程需提前检查场地与器材安全,全程指导学生操作。 

  第六条​ 作业与辅导: 

  1. 作业量符合“双减”要求(初中书面作业每天平均不超过90分钟),分层布置(基础题+提升题),禁止机械重复性作业; 

  2. 作业需全批全改(作文/实践类作业精批≥30%),标注错误并反馈订正情况;对学困生实行“一对一”辅导(每周至少2次课后答疑)。 

  第四章 考核与奖惩 

  第七条​ 考核内容:师德师风(30%)、教学常规(25%)、教学效果(30%,含学生成绩进步、及格率/优秀率)、教研成果(15%,含论文、公开课、课题)。 

  第八条​ 奖励: 

  1. 年度考核优秀者(综合评分前20%),优先推荐评优评先(如区级优秀教师)、职称晋升; 

  2. 教学竞赛获奖(区级一等奖及以上)、指导学生获市级以上奖项的教师,给予绩效奖励并全校表彰; 

  3. 师德标兵(学生/家长满意度≥95%)、教研骨干(主持区级课题或发表论文)等,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物质奖励。 

  第九条​ 惩戒: 

  1. 师德失范(如体罚学生、收受礼品、有偿补课):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评优资格、扣发绩效工资直至解聘; 

  2. 教学失职(如长期不备课、作业批改敷衍、课堂纪律混乱导致学生满意度低):约谈整改,连续两学期考核不合格者调整岗位; 

  3. 迟到/早退累计达5次、旷工1天以上者,按学校考勤制度扣发津贴并全校通报。 

  附件2:教师考勤制度(摘要)​ 

  1. 工作日实行坐班制(8:00-17:00),上课、教研、值班等视为出勤; 

  2. 病假需提供医院证明,事假需提前1天书面申请(紧急情况电话报备后补手续); 

  3. 迟到/早退(超过规定到岗时间10分钟)每次扣绩效10元,旷工1节扣50元并全校通报。 

  三、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经费使用,保障教育教学优先投入,依据《中小学校财务制度》《湖北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办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学校所有收入(财政拨款、社会捐赠等)与支出(人员经费、公用经费、项目经费等)。 

  第二章 收入管理 

  第三条​ 收入来源:主要包括财政生均公用经费(按学生人数核拨)、上级专项补助(如薄改项目资金)、社会捐赠(需签订协议并公示用途)。 

  第四条​ 收入要求:所有收入必须全额纳入学校财务账户(开户行:XX银行梁子湖区支行,账号:XXX),严禁私设“小金库”或截留挪用;社会捐赠需经校委会讨论用途后公示(每学期末在校务公开栏公布)。 

  第三章 支出管理 

  第五条​ 支出原则:优先保障教学(占公用经费≥60%)、安全(如校舍维修、消防设备)、学生资助(如贫困生补助),严控非必要开支(如高档办公用品、超标准接待)。 

  第六条​ 审批流程: 

  1. 单笔支出≤1000元:由经办人签字→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副校长审批→财务室报销; 

  2. 单笔支出1000-5000元:需经校委会讨论通过→校长审批→财务室报销; 

  3. 单笔支出>5000元:报区教育局备案后,按政府采购流程执行。 

  第七条​ 报销要求: 

  · 必须提供正规发票(含单位名称、税号、用途明细),发票金额与审批单一致; 

  · 购买物资需附清单(如办公用品需列明名称、数量、单价),工程类支出需附合同与验收报告; 

  · 差旅费报销按上级标准执行(住宿、交通凭票实报,餐补按出差天数计发)。 

  第四章 资产管理 

  第八条​ 固定资产(如教学楼、电脑、实验器材等)需登记造册(台账包括名称、购入时间、价值、使用部门),每年清查一次(6月),盘亏/损坏需说明原因并追究责任; 

  第九条​ 低值易耗品(如粉笔、打印纸)实行领用登记制(教务处/总务处发放,学期末统计用量)。 

  附件3:公用经费使用比例要求(摘要)​ 

  · 教学业务费(教材教辅、实验耗材等):≥40%; 

  · 教师培训费:≥5%(确保每位教师每年参训机会); 

  · 校舍维修/设备购置:≤30%(优先解决安全隐患); 

  · 学生资助(贫困生补助、营养餐):按政策足额落实。 

  四、教学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课堂教学质量,落实“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理念,依据《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2022年版)》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所有学科教学(含国家课程、地方课程、校本课程)。 

  第二章 课程设置与实施 

  第三条​ 课程安排:严格按国家规定开齐开足课程(语文、数学、英语等主科+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劳动教育等),不得挤占音体美劳课时(体育每周≥3课时,劳动教育每学期≥16课时)。 

  第四条​ 校本课程:结合农村特色开发“篮球基础”“乡土文化”“劳动实践”等校本课程(每周1课时),由专任教师或校外辅导员授课。 

  第三章 教学过程管理 

  第五条​ 备课:教师需依据学情(尤其关注留守儿童、学困生差异)设计分层教学目标,教案中需体现“教学重点”“易错点突破”“作业分层设计”;集体备课组每周研讨1次(共享资源、解决共性问题)。 

  第六条​ 上课: 

  1. 课堂需体现“以学定教”:通过提问、小组合作等方式引导学生主动参与(后进生每节课至少发言1次); 

  2. 信息技术与学科融合:45岁以下教师每学期至少使用多媒体教学8节次(如PPT、实验视频辅助); 

  3. 体育课需提前检查场地与器材安全(如篮球架稳固性、跑道平整度),严禁“放羊式”教学。 

  第七条​ 作业与评价: 

  1. 作业设计需“减量提质”:语文/数学/英语书面作业每天≤45分钟,其他学科≤30分钟;分层布置(基础题全体完成,提升题选做); 

  2. 评价方式多元:除分数外,增加课堂表现(参与度)、实践作业(如实验报告、劳动成果)、成长档案袋(记录学习进步)等评价维度; 

  3. 学困生帮扶:每位教师结对2-3名学困生,每周至少辅导2次(课后或午休时间),每月与家长沟通1次学习进展。 

  第四章 教研与创新 

  第八条​ 教研活动:各学科组每周开展1次教研(集体备课、听评课、问题研讨),每学期每位教师至少上1节公开课(新教师汇报课、骨干教师示范课),校级领导每学期听课≥20节,教师≥15节。 

  第九条​ 教学创新:鼓励教师探索“项目式学习”“跨学科融合”等模式(如“数学+劳动测量土地”“语文+乡土文化写作”),优秀案例在校内推广并推荐参与区级评选。 

  附件4: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摘要)​ 

  · 一般事故(如迟到5分钟、未批改作业):批评教育并责令整改; 

  · 严重事故(如无故停课、体罚学生、泄露考试内容):全校通报、取消当年评优资格,情节特别严重者报上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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