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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岭中学教学管理规章制度

信息来源:梁子湖区长岭中学 日期:2025-02-03

  第一章 总 则

  1. 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以提升学生核心素养为目标,规范教学管理,深化教学改革,保障教学秩序,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2. 基本原则:

  规范性原则:明确职责,规范流程,有章可循。

  科学性原则:遵循规律,优化方法,注重实效。

  人本性原则:尊重师生,激发潜能,促进发展。

  发展性原则:鼓励创新,持续改进,追求卓越。

  公平性原则:公正评价,机会均等,资源共享。

  3.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校所有承担教学任务的教职工以及在校全体学生。

  第二章 教学组织与领导

  1. 校长职责:校长是学校教学质量的第一责任人,负责:

  确立学校教学发展规划和目标。

  建立健全教学管理组织机构和规章制度。

  保障教学经费投入和资源配置。

  领导、指导和监督全校教学工作。

  营造积极向上的教学氛围和校园文化。

  2.分管教学副校长职责:在校长领导下,具体负责:

  组织制定和实施学期(学年)教学工作计划。

  领导教务处、教研组(备课组)开展工作。

  组织教学常规检查、督导与评估。

  协调解决教学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组织教师培训、教学研究与改革。

  3.教务处职责:学校教学管理的核心执行机构,负责:

  编制教师任课表、课程表、作息时间表。

  组织学生学籍管理(注册、异动、毕业等)。

  教材、教辅的征订、发放与管理。

  组织各类考试(期中、期末、学业水平考试等)的考务工作。

  管理教学档案(教师业务档案、学生成绩档案、教学文件等)。

  协调实验室、图书馆、功能教室的使用与管理。

  处理日常教学调度、调课、代课事宜。

  收集、统计、分析教学数据,为决策提供依据。

  组织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相关工作。

  4.教研组职责:

  教研组:按学科设立,负责本学科的教学研究、教师培养、质量监控、资源建设、学科活动组织等。按年级学科设立,是教研的基本单位,负责:

  制定学期(单元)教学计划和进度。

  组织集体备课,研究课程标准、教材、教法、学法、作业、试题。

  统一基本教学要求(进度、重难点、基础性作业、考试范围等),鼓励个性化教学。

  组织相互听课、评课、教学反思。

  分析学生学习情况,研究改进措施。

  第三章 教学计划与课程标准

  1. 课程计划:严格执行国家、省、市颁布的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开齐开足国家课程,规范开设地方课程,积极开发、实施校本课程。不得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

  2. 课程标准:全体教师必须深入学习、准确理解并严格执行各学科的课程标准,将其作为教学、评价的根本依据。

  3. 教学计划制定:

  学校教学工作计划:由分管校长牵头,教务处具体制定,经校务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教研组工作计划:由教研组长制定,报教务处审核。

  备课组教学进度计划:由备课组长组织本组教师共同制定。

  教师个人教学计划:每位教师需根据备课组计划和所教班级学情,制定个人学期教学计划(含教学目标、进度、措施等)。

  第四章 课堂教学管理

  1.课前准备(备课):

  个人钻研:教师须深入钻研课程标准、教材、教参,了解学情(知识基础、能力水平、学习习惯、兴趣点等)。

  集体备课:积极参加备课组活动,在集体智慧基础上形成个性化教案。

  教案撰写:教师须提前备课,认真撰写教案(或教学设计)。教案应包含:课题、教学目标(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重难点、学情分析、教学方法、教学准备、教学过程(清晰、有层次)、板书设计、作业布置、教学反思(课后及时填写)。教龄不满5年的教师须写详案。

  课前准备:准备好教具、实验器材、多媒体课件等,确保教学设备运行正常。

  2.  课堂教学:

  按时上下课:教师须提前1-2分钟到达教室候课,不迟到、不拖堂、不早退、不无故离开课堂。调课须提前按规定程序办理。

  教学组织:有效组织教学,维持良好课堂秩序。关注全体学生,注重激发兴趣,调动积极性。尊重学生人格,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言语侮辱。

  教学内容:目标明确,重点突出,难点突破,容量适中,符合课标要求和学生认知水平。渗透德育和核心素养培养。

  教学方法:灵活运用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等多种教学方法,注重学法指导,培养学生自主学习、合作学习、探究学习能力。合理有效运用信息技术辅助教学。

  教学语言:使用普通话教学,语言规范、清晰、准确、生动,富有感染力。

  板书设计:板书工整、规范、条理清晰、重点突出。

  课堂氛围:营造民主、平等、和谐、互动、安全的课堂氛围,鼓励学生质疑、表达。

  安全管理:特别是实验课、体育课、信息技术课等,必须强调安全操作规程,教师全程监护,消除安全隐患。

  3.  听课与评课:

  听课要求:校长、分管校长、教务处主任、教研组长有听课任务。教师间应相互听课学习。

  评课要求:听课者应认真填写听课记录,课后及时与授课教师交流反馈。教研组定期组织公开课、研讨课并进行集体评议,注重实效,促进共同提高。

  第五章 作业布置与批改

  1.作业设计:

  遵循“精选、适量、分层、有效”原则。符合课标要求和学生实际,注重基础 性、针对性、典型性和探究性。

  严格控制作业总量和时长(严格执行“双减”政策要求),平衡学科作业。严禁  布置惩罚性、机械重复性作业。

  鼓励设计实践性、探究性、综合性、开放性作业。

  2.作业批改:

  及时批改:按时收、及时批、及时发。原则上书面作业全批全改。

  认真批改:批改符号规范,评语(或等级)恰当,有指导性和激励性。注明批 改日期。

  记录分析:做好作业批改记录(典型错误、优秀解法、需辅导学生等),作为改进教学和个别辅导的依据。

  反馈订正:督促学生认真查看批改结果,及时订正错误。教师应对普遍性错误进行集体讲评,对个别学生进行面批指导。

  第六章 辅导与答疑

  1.课内辅导:在课堂教学中关注不同层次学生,通过提问、巡视、小组合作等方式进行个别指导和分层教学。

  2.课外辅导:

  面向全体:鼓励教师利用自习课、课后服务时间进行集体答疑和学法指导。

  关注差异:对学有余力的学生,可提供拓展性学习资源和指导;对学习困难的学生,应加强基础知识的查漏补缺和个别辅导,给予更多关爱和鼓励。

  规范要求:课外辅导应以自愿、无偿为原则(政策允许范围内的课后服务除外),不得占用学生正常休息时间,不得强制要求学生参加收费辅导班。

  家校协同:与家长保持沟通,指导家长科学开展家庭教育辅导。

  第七章 学业评价与考试管理

  1.评价原则:坚持发展性评价、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评价内容多元化(知识、能力、素养、态度等),评价方式多样化(笔试、口试、实验操作、作品评价、表现性评价等)。

  2.过程性评价:教师应通过课堂观察、提问、作业、测验、实验报告、项目学习、实践活动等多种方式,持续记录和评价学生的学习过程与进步。

  3.考试管理:

  考试类型:主要包括单元测验、期中考试、期末考试。严格控制考试次数(按“双减”规定执行)。

  命题要求:由教务处组织命题(或选用高质量试卷)。命题要依据课程标准,  覆盖核心知识,突出能力立意,难度适中,题型多样,表述清晰,无科学性错误。建立严格的审题制度。

  考务组织:教务处统一组织期中、期末考试。严肃考风考纪,规范监考、阅卷、登分、质量分析流程。实行交叉监考、认真按时网上阅卷任务。

  成绩评定:学期(学年)总评成绩应综合平时成绩(含作业、课堂表现、单元 测验等)、期中考试成绩、期末考试成绩按合理比例评定。

  质量分析:考试后,教师个人、备课组、教研组、教务处须进行多层级质量分析,查找教与学中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成绩反馈:成绩应及时、客观地向学生和家长反馈。注重保护学生隐私和自尊心,不得公开排名(可进行学情分析指导)。

  第八章 教学研究与改革

  1.教研活动:

  教研组、备课组定期开展主题化、系列化的教研活动(理论学习、教材分析、教法研讨、课例研究、经验交流、问题诊断等)。

  鼓励教师参加校内外各级各类教研活动、培训和学术会议。

  2. 课题研究:鼓励教师围绕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申报校级、区(县)级、市级及以上课题,开展研究,促进教学改进和专业成长。

  3.教学改革:鼓励教师积极探索基于课程标准的教学、单元整体教学、项目式学习、跨学科主题学习等教学改革,更新教育理念,改进教学方式。学校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

  4.资源建设:加强校本教学资源库(教案、课件、试题、微课、案例等)建设,实现资源共享和传承。

  第九章 教师专业发展

  1.培训制度:学校制定教师培训规划,通过校本培训、专家讲座、外出学习、网络研修、师徒结对、教学竞赛等多种形式,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新教师须接受岗前培训和入职指导。

  2. 学习要求:教师应树立终身学习理念,自觉学习教育理论、学科专业知识、教育信息技术等,更新知识结构,提升教学能力。

  3. 教学反思:鼓励教师养成课后反思习惯,撰写教学反思、教育随笔、教学案例等,促进经验积累和理论提升。

  4. 专业档案:建立教师个人专业成长档案,记录培训、教研、获奖、成果等情况,作为评价和晋升依据之一。

  第十章 学生学业管理

  1.课堂纪律:学生须遵守课堂纪律,尊重教师,专心听讲,积极参与,按时完成学习任务。具体课堂规范由各班级根据学校要求制定细则。

  2.学习习惯:培养学生预习、听课、笔记、复习、作业、纠错、阅读等良好学习习惯。教师和家长应共同引导和督促。

  3.学籍管理:严格执行学籍管理规定,做好学生入学、注册、转学、休学、复学、毕业等手续。

  4.学业预警:建立学业预警机制,对学习困难或出现明显退步的学生,及时与班主任、家长沟通,共同制定帮扶措施。

  第十一章 教学资源管理

  1. 教材教辅:按规定渠道征订、发放教材和教辅资料。严禁统一购买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规定目录之外的教辅材料。

  2. 实验室管理:严格执行实验室安全规则和仪器设备管理制度。实验员做好仪器设备的保管、维护、借还登记。教师须按规程指导学生实验。

  3. 图书室管理:定时开放,服务师生阅读和资料查询。做好图书借阅、管理和阅读推广工作。

  4. 功能教室管理: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劳技等专用教室,由专人管理,制定使用规则,提高使用效益。

  5. 多媒体及网络资源:加强多媒体设备维护,保障教学正常使用。鼓励教师合理利用优质网络教育资源。规范校园网络管理。

  第十二章 教学检查与评估

  1. 常规检查:

  定期检查:教务处、教研组定期(每月或每学期)检查教师教案、作业批改、 听课记录、教学计划执行情况等。

  随机抽查:学校领导、教务处、教研组长可随时推门听课、抽查教学常规。

  专项检查:针对特定环节(如实验教学、体育教学等)进行专项检查。

  2. 教学评估:

  学生评教:定期组织学生(或家长)以适当方式对教师教学态度、方法、效果等进行评价(注重引导客观、理性评价)。

  教师互评:在教研组内进行教学交流与评价。

  领导评价:校领导、教务处、教研组长通过听课、检查、座谈等方式对教师教学进行评价。

  3. 结果运用:检查与评估结果应及时反馈给教师本人,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改进建议。结果作为教师评优评先、职称评定、岗位聘任、绩效分配的重要依据。对存在严重问题的教师,学校应进行帮扶或采取相应管理措施。

  第十三章 奖励与处分

  1.奖励:对在教学工作(教学常规、教学效果、教学研究、教学改革、辅导学生竞赛等)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教师和学生,学校给予表彰和奖励(物质与精神相结合)。设立“优秀教师”、“教学能手”、“优秀教研组/备课组”等奖项。

   2.处分:对违反教学管理规定(如:严重教学事故、旷教、体罚学生、敷衍教学、泄露试题、成绩造假、强制购买教辅、违规有偿补课等)的教师,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调离教学岗位直至纪律处分等。对严重扰乱教学秩序的学生,按学生管理相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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