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一、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统一管理全区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工作。
2.拟订全区各级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审核区级机关各部门和乡(镇)机关的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协调和组织实施全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各级党政群机关机构改革工作。
3.研究提出全区党政群机关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和调整意见;研究提出并协调区级机关之间、区级机关各部门之间的职权划分。
4.承担全区各级党政群机关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科级以上领导职数按规定程序审核报批工作;拟订区级机关各部门和乡镇的行政编制(含政法专项编制)总额分配方案。
5.拟订区级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机构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机构改革工作;拟订全区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办法及事业单位发展规划、事业单位编制标准并组织实施;审核全区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职责和领导职数配置与调整事项;负责对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提出审核意见。
6.负责全区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7.负责全区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总量管理、实名制动态管理和机构编制政务公开工作。
8.监督管理全区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网上名称规范使用。
9.监督检查全区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贯彻执行机构编制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各项改革实施情况,承担机构编制管理考核和奖励考评的具体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查处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
10.负责联系实行双重领导、以上级业务部门管理为主的部门有关机构编制工作。
11.负责全区行政管理体制、机构改革、机构编制管理的调查研究、信息传递工作;负责机构编制统计年报工作。
12.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内设机构2个,分别是:办公室、综合股
办公室
综合协调办机关日常工作;拟订机关各项规章制度;拟订并组织实施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负责机关文秘文电、重要会务、宣传信息、机要、保密、档案、信访、提案议案、安全保卫、行政后勤等日常工作;承担办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组织人事以及纪检、监察工作;承担起草综合性文稿,核发区委编委、区委编办文件工作;指导推进依法行政和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承担机构编制有关政策法规的解释、清理和备案工作;组织开展机构编制工作理论研究和调查研究工作;负责处理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指导全区机构编制管理信息系统和办公自动化的推进工作。
综合股
研究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以及相关领域涉及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党政群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并指导协调组织实施工作;组织拟订全区事业单位分类和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协同区直有关部门推进各类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和分类改革;负责全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及有关专项改革事宜;研究起草有关机关编制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草案,拟订区级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办法及编制标准并组织实施;审核全区机关、事业机构职能配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研究、协调区直各部门职责分工和职能调整;承担全区行政编制总额、各类专项编制的分配和调整工作;参与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审核、报批工作;参与规范、清理非常设机构和议事协调机构;编制区级机关事业单位年度机构编制调整事项预申报计划,拟订并实施区级机关事业单位年度用编计划。承担全区机构编制管理的监督检查和评估工作;承担对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承担对机构编制违规违纪问题的查处、纠正工作;受理、查处违反机构编制管理政策法规的举报案件;组织实施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承担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实名制管理操作系统和数据库的建设管理;审核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用职数申请;办理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出入编手续;监督检查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总量控制的执行情况;承担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及与纪检监察等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工作;承担全区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年报统计和分析、汇总上报以及发布统计信息工作。
三、部门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1、预算收入情况(附表2):2025年部门预算总收入71.56万元,与上年预算数70.1万元,增加1.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1.56万元,占收入的100%。
收入增加原因: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46万元。
2、预算支出情况(附表3):2025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计71.56万元,与上年预算数70.1万元增加1.56万元,增加2%。其中:基本支出57.78万元,占总支出的81%;项目支出13.78万元,占总支出的19%。本年支出构成为:行政运行支出57.78万元,占本年支出的81%,项目支出为13.78万,占本年支出的19%。
支出增加原因:基本支出比上年增加2.18万元,项目支出比上年减少5.72万元。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5.4万元,与上年5.68相比增加0.28万元,增加5%。
其中:办公费0.5万元,印刷费0.5万元,电费0.2万元,差旅费0.5万元,工会经费0.7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98万元,福利费0.7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预算 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公务接待费预算 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0 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六、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政府采购预算4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单位在区政府副楼办公,无房屋,车辆等国有资产。只有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 10 台和办公桌椅若干.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2025年区财政局其他运转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6个项目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3.78万元。其中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为:
1、梁子湖区机构编制信息管理和机构编制年报工作2.5万元,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根据中央编办关于加强机构编制信息建设机构编制综合业务管理平台的相关规定的要求,主要用于网上机构编制实名制建设,通过线上信息大数据相结合,夯实区委编办的网络平台建设。
2025年度项目绩效总目标是:完成本单位年度各项工作计划和各项考评指标任务。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区委编办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十、专业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补助):省级财政部门安排给单位的财政拨款(补助),包括公用预算财政拨款(补助)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其他收入:填列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二)支出功能科目
1、一般公共服务: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主要为省纪委派驻纪检组专项工作经费支出。
2、教育:反映教育行政管理、学前教育、小学教育、初中教育、普通高中教育、普通高等教育等方面的政府教育事业支出。主要为厅所属预算单位日常运行支出以及为完成事业发展目标的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反映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等方面的支出。主要为厅机关的离退休经费支出。
4、医疗卫生:反映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支出、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主要为省教育厅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的医疗卫生支出。
(三)经济分类科目
1、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等。
2、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
3、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4、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5、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6、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7、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
年金支出。
8、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9、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10、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11、水电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电费等支出。
12、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13、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职工及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14、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干部及大中专学生调遣费,调干家属旅费补助等。
15、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16、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17、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18、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房租费、伙食补助费以及文件资料的印刷费、会议场地租用费等。
19、培训费:反映各类培训支出。按标准提取的"职工教育经费"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20、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21、专用材料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转用服饰,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22、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23、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24、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25、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26、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27、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出租车费用等。
28、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
29、离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的离休人员的离休费、护理费和其他补贴。
30、退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31、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等。
32、医疗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学生医疗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以及按国家规定资助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和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支出。
33、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4、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35、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反映政府用于信息网络方面的支出。如计算机硬件、软件购置、开发、应用支出等,如果构建的计算机硬件、软件等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不在此科目反映。
36、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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