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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招商和投资促进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

信息来源:区招商和投资促进中心 日期:2025-01-08
 梁子湖区招商和投资促进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梁子湖区招商和投资促进中心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及部门预算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梁子湖区招商和投资促进中心2025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含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八、项目支出表

 

第一部分  梁子湖区招商和投资促进中心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对外开放、招商引资、投资促进及经济合作的方针政策,结合本区实际,研究拟订全区对外开放、招商引资、投资促进及经济合作的规定和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2、拟订全区招商引资工作的规划和年度计划,分解下达全区招商引资工作目标;负责全区招商引资、项目服务和考核。

3、制定全区重大招商引资活动计划及实施方案,策划和组织境内外重大招商引资活动和对外宣传推介工作。

4、负责引进境内外知名企业和重大项目;负责承办区级领导招商考察、洽谈等具体工作。

5、负责重大招商项目的跟踪协调服务工作。

6、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及部门预算单位组成

1、机构设置情况:

内设一个综合办公室

2、部门预算单位组成

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一个,区招商和投资促进中心本级

三、部门人员构成

区招商和投资促进中心编制人数6名;财政供养人数6名,其中:在职6名,离休人数0名,退休人数0名。

第二部分  梁子湖区招商和投资促进中心2022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25年部门预算总收入226.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6.16万元,占收入的100%。

(二)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26.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7.46万元,占支出的52%。项目支出108.7万元,占支出的48%

二、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5年部门收入总预算226.16万元。比上年预算下降27.78万元,下降11%

2025年部门支出预算226.16万元比上年预算下降27.78万元,下降11%

三、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2025年财政拨款收入总预算226.16万元。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6.16万元。支出总预算226.16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07.48万元,一般公用支出9.98万元,项目支出108.7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226.16万元,比上年预算下降27.78万元,下降11%。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7.46万元,占预算总额的51%。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107.4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二)公用经费9.98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9.98万元,占预算总额的4.4%。主要包括1、办公费1万元;2、印刷费1.5万元;3、电费0.5万元;4、奖金0.75万元;5.工会经费1.27万元;6、福利费1.59万元;7、其他费用3.37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单位在外租房办公,无房屋、车辆等国有资产,只有电脑(打印机)、空调等办公设备和办公桌椅若干。

八、预算绩效情况

2025年部门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9.98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5“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补助):省级财政部门安排给单位的财政拨款(补助),包括公用预算财政拨款(补助)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其他收入:填列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二)支出功能科目

  1、一般公共服务: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主要为省纪委派驻纪检组专项工作经费支出。

  2、教育:反映教育行政管理、学前教育、小学教育、初中教育、普通高中教育、普通高等教育等方面的政府教育事业支出。主要为厅所属预算单位日常运行支出以及为完成事业发展目标的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反映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等方面的支出。主要为厅机关的离退休经费支出。

  4、医疗卫生:反映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支出、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等方面的支出。主要为省教育厅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的医疗卫生支出。

  (三)经济分类科目

  1、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等。

  2、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

  3、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4、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5、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6、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7、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8、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9、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10、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11、水电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电费等支出。

  12、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13、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职工及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14、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干部及大中专学生调遣费,调干家属旅费补助等。

  15、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16、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17、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18、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房租费、伙食补助费以及文件资料的印刷费、会议场地租用费等。

  19、培训费:反映各类培训支出。按标准提取的"职工教育经费"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20、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21、专用材料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转用服饰,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22、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23、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24、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25、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26、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27、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出租车费用等。

  28、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

  29、离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的离休人员的离休费、护理费和其他补贴。

  30、退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31、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等。

  32、医疗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学生医疗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以及按国家规定资助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和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支出。

  33、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4、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35、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反映政府用于信息网络方面的支出。如计算机硬件、软件购置、开发、应用支出等,如果构建的计算机硬件、软件等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不在此科目反映。

36、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第四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格详情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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