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内设机构
三、部门人员编制构成
第二部分 年度工作目标及主要任务
第三部分 部门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第四部分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第五部分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第六部分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第七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五、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第八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2025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2025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2025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项目支出表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研究提出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区域规划、衔接、平衡各主要行业的行业规划;贯彻高质量发展战略,引导和促进全区经济与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
2、做好全区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等重要经济总量的平衡和重大比例关系的协调,提出总量平衡、发展速度和结构调整的目标及区域经济调节的政策措施建议;研究提出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预期目标建议,提出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年度报告。
3、汇总和分析财政、金融等部门以及其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全区经济的监测、预测和预警;提出实施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及综合运用经济杠杆、对经济运行进行及时调控的政策、措施和建议。
4、提出全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量和资金投向及相关政策、措施和建议,衔接平衡各种资金来源;编制全区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及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5、提出全区科技、教育等社会发展战略和规划;做好科技、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与整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衔接平衡,推进科技成果产业化、信息化;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协调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6、引导国家产业政策的实施;编制区域经济技术协作、武鄂一体化、长江经济带、第三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开展横向经济联合与协作,加强对各行业、基础行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社会发展的综合、规划、协调和服务。
7、研究制定全区工业行业、信息产业规划,推动产业政策制定及实施;促进资源节约与综合作用。
8、监测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参与紧急运输协调工作,协调日常经济运行中的突出重大问题,并向区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
9、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区关于工业经济、区域经济、中小企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发展规划;指导促进中小企业结构调整,参与指导企业实施名牌产品战略,开展对外经济交流与合作。
10、负责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制定中小企业教育培训规划,组织实施人才引进工作;研究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的政策措施,引导和推动民间资金及风险投资机构投资中小企业;监测分析中小企业和区域发展动态,协调解决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培育中小企业向规上企业成长。
11、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区关于新型工业化和信息化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订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提出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12、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拟订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负责企业负担监督工作。
13、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的意见,按省、市、区政府规定权限审核、批准区政府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14、提出企业技术进步政策的建议,组织推动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推进产学研结合,促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软件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15、组织拟订全区经济发展规划和政策,指导培育发展特色产业和产业集群;监测分析全区经济发展动态,协调解决全区经济发展和产业集群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区域经济和产业集群的目标考核工作。
16、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17、统筹推进信息化工作,拟订信息化发展战略、政策;负责信息化建设的统一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和促进信息技术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各领域的推广应用。
18、负责协调维护信息安全和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
19、拟订并组织实施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和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制定相关的支持政策;协调推进通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发展,跟踪推进信息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建设;协调通信区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事宜。
20、负责提出中小企业融资的政策建议;负责监督和管理融资性担保行业,促进融资担保体系建设;负责工业企业对外经济合作交流的有关工作。
21、负责电子电器维修行业管理工作。
22、为重点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
23、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对外开放、利用外资、国际经济合作和国内外贸易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并根据区域实际情况拟订全区外向型经济发展和国内外贸易发展战略及政策措施,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参与研究全区对外开放、利用外资和国内外贸易、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和流通体制改革并提出建议。
24、参与拟订全区商贸、物流等服务业的有关地方规范性文件,制定相关实施细则;负责全区内外贸易商品的物流管理与协调工作,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全区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25、拟订全区国内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区场发展,研究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区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区场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区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26、承担组织实施全区重要消费品区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全区生活必需品区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区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区场调控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27、牵头协调全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拟订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全区商务领域信用建设,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28、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推进全区科技兴贸战略。
29、牵头拟订全区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促进全区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指导和组织在境内外举办的对外经贸交易会、展销会、洽谈会、博览会及有关涉外经贸等活动。
30、拟订和执行全区利用外资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制定有关外商投资的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负责对国家规定的限额以上、限制投资和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变更的初审及转报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全区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3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科技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区科技发展和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
32、研究提出全区科技发展战略规划,确定全区科技发展的布局和优先发展领域,推进全区科技创新体系和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编制和组织实施区级科技计划。
33、负责研究提出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政策措施,负责区级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经费、科技专项经费的使用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科技资源优化配置的政策措施。
34、组织提出全区高新技术及产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及相关政策措施,牵头组织高新技术企业及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申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申报工作。
35、组织实施全区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负责全区有关国际科技交流、合作项目的审核工作。
36、组织拟订全区科普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合理配置科技人才资源的政策措施。
37、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国防动员的方针、政策和指示。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国防动员宣传教育。
38、组织拟订全区国防动员中长期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重点工作。
39、具体承担区国防动员委员会联合办公室相关日常事务工作,建立联合办公室相关制度机制,制定具体工作运行细则。
40、指导开展全区国防动员组织指挥工作,组织编制国防动员组织指挥方案计划,组织、参与国防动员训练演练。对接、落实动员需求。组织协调全区国防动员实施。协同军事机关开展国防动员能力检验评估。
41、检查督导全区国防动员准备任务落实,组织对区国防动员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落实国防动员任务情况开展考核评估。
42、统筹指导国防动员专业力量体系建设。组织协调推动全区国防动员信息化建设,推动全区国防动员领域科研、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
43、统筹推进全区国防动员重大项目和专项工程。
44、参与全区国防动员战略物资储备计划制定和落实情况核查工作。
45、履行全区国防动员工作综合协调职能,牵头承办国防动员建设管理和组织实施涉及各部门之间的协调落实工作。
4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梁子湖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1、办公室(军民融合办公室)。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协调机关政务工作,承办重大会议的组织、文电、政务信息、新闻宣传,保密、信访、档案等工作;组织有关综合性报告;文件起草,拟定局机关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区国防科技工业发展的总体战略及规划,承担全区军民结合产业发展推进工作,组织制定全区军民结合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区国防科技工业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全区国防科学技术管理和技术基础管理工作。
2、发展改革股(信用建设股、成本监审股)。研究区内有关投资的调控政策,提出固定资产总规模、结构和资金来源,监测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运行;编制全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及权限,审核及上报基本建设项目;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选址定点、初步设计和开工报告进行审查上报。综合提出全区社会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和协调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广播影视、旅游、政法、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编制社会发展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综合分析就业与人力资源、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情况,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和政策建议;推进相关体制改革,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拟订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起草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地方性法规草案。推进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公开和应用。推动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机制。推动以信用为基础的公共服务和市场服务模式创新。指导协调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诚信教育、诚信文化、信用宣传等社会诚信环境营造工作。推进优化全区营商环境工作。
3、经信科技股。提出全区推进工业结构战略性调整、促进工业协调发展的重大思路、政策措施和重大项目,组织拟订跨部门的工业发展政策;综合分析工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综合性政策建议;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监督检查产业政策落实情况;统筹工业发展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按规定权限做好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含合资项目)论证审核;组织协调全区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体系建设;拟订全区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负责全区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工作;贯彻落实相关产业政策和有关法规、技术规范及标准;研究拟订行业发展规划,指导行业发展;监测分析行业运行情况,协调解决行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参与相关技改投资项目审核工作;负责包装行业管理和包装产业发展指导工作;负责对国家规定的限额以上、限制投资和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变更的初审及转报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全区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提出全区科技发展战略规划,确定全区科技发展的布局和优先发展领域,组织编制全区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推进全区科技创新体系和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编制和组织实施区级科技计划。
4、商务股。组织实施全区重要消费品区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全区生活必需品区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区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区场调控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5、动员实施股。组织拟订全区国防动员中长期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具体承担区国防动员委员会联合办公室相关日常事务工作,建立联合办公室定期例会、联合办文、信息互通、要是会商、协商指导等制度机制,制定具体工作运行细则并承担相关事务保障工作。检查督导全区国防动员准备任务落实,组织对区国防动员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落实国防动员任务情况开展考核评估。履行全区国防动员工作综合协调职能,牵头承办国防动员建设管理和组织实施涉及各部门之前的协调落实工作。会同军地有关部门抓好网络信息、舆论战心理战法律战和新型领域等国防动员工作。协调推进重大改革项目实施。
6、人防股。拟订全区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专项规划。管理全区人民防空防护工程体系建设,指导全区地下空间规划、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需要等工作。开展人防结建工程审批、建设质量监督及竣工验收备档工作,牵头“放管服”改革。指导全区人口疏散场所建设。指导全区人民防空战备设施维护管理、服务社会民生、参与应急支援保障、实施平战转换和进行临战准备。监督检查人民防空工程勘探、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防护设备定点生产企业的资质等级,指导人民防空行业规范有序发展。统筹推进全区国防动员重大项目和专项工程。指导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建设。负责组织人民防空工程专业技术培训。
(三)人员基本情况
梁子湖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行政编制6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2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区发改经信局编制人数4名,退休人数12名。
二、2025年部门预算基本情况
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1、2025年部门预算收入总计458.39万元,与上年预算数同比减少14.68%。其中:经费拨款收入458.39万元,比上年预算同比增加35.93%,主要原因是2025年财政拨款增加121.16万元,主要因为工资标准提高,人员经费比上年有所增加。
2、2025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计458.39万元,基本支出341.39万元,项目支出117万元,按支出按功能科目分,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6.42万元;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89.73万元,占总支出的63.21%;商品和服务支出11.46万元,占2.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0.2万元,占8.77%。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5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458.39万元,按支出经济科目分:
(一)工资性支出289.73万元,其中:
1、基本工资32.86万元;
2、津贴补助28.5万元;
3、奖金36.39万元。
(二)社会保障缴费178.69万元,其中:
1、养老保险8.86万元;
2、财政补助医疗保险160.2万元;
3、其它社会保险9.63万元。
(三)其它工资福利支出0.00万元
1、临时人员工资0.00万元;
2、人员其他支出0.00万元。
(四)商品和服务支出11.46万元,其中:
1、水费0.10万元;
2、电费0.42万元;
3、差旅费0.23万元;
4、培训费0万元;
5、工会经费1.62万元;
6、福利费:2.02万元;
7、公务交通补贴:3.02万元;
8、公务接待费用:1.2万元;
9、维修(护)费用:0.83万元
10、会议费:0.75万元
11、印刷费:0.08万元
12、邮电费:0.4万元
(五)补助支出13.28万元。
住房公积金补助支出13.28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说明
2025年区发改经信局没有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表说明
“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编报,包括:
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2025年,区发改经信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1.2万元,公务接待费1.2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1.20万元增加0万元,同比增加0。“三公”经费预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费0万元,减少0万元。
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本年政府采购预算3.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0万元,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预算3.0万元,服务类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原因是本年单位新增工作人员,部门职能也有所增加,采购主要用于办公室日常运转。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2024年国有资产占用年初数为30.67万元,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梁子湖区经济发展改革局共有国有资产合计30.67万元,其中通用设备74件(套)21.97万元;家具办公桌椅100件(套)8.7万元。本单位固定资产中的通用设备主要是电脑、空调、打印机、复印件、相机、碎纸机等构成),单位办公用房330平米,食堂110平米;无形资产0套,0.00万元。
(六)绩效目标设置情况(含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等工作执行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充分运用绩效评价结果,调整整体设置的目标管理体系和绩效目标,加快建立绩效导向的预算管理制度。2025年部门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17万元。对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的13个项目开展了预算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服务预算117元,占项目支出的100%。本单位均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总数为1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7万元,均为日常公用性项目。
2、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说明
(一)科普经费:主要宣传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普及科学知识和科学方法,激发青少年科学兴趣,培养青少年科学思想和科学精神。巩固农村义务教育普及成果,提高农村中小学科技教育质量,为农村青少年提供更多接受科技教育和参加科普活动的机会。公民具备科学素质的比例力达到80%以上,全年组织科普宣传活动不少于8次,经费预算19万元。完成率100%。
(二)优化营商环境:该项目主要开展优化营商环境评价以及梁子湖区营商环境调查、问询、整治及整改工作,它是推进诚信教育、诚信文化、信用宣传等社会诚信环境营造的重要举措。经费预算8万元,通过召开营商环境大会2次,测评,提升营商环境服务30%。
(三)经信商务工作:对全区的商贸企业超市、农贸市场、加油站等进行监测,及时掌握我区的生活必需品的销售和储备情况;同时积极开展承接产业转移,进一步优化结构,抓好外资项目跟踪、协调服务及储备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经费预算10万元。完成率100%。
四、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补助):省级财政部门安排给单位的财政拨款(补助),包括公用预算财政拨款(补助)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其他收入:填列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二)支出功能科目
1、一般公共服务: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主要为省纪委派驻纪检组专项工作经费支出。
2、教育:反映教育行政管理、学前教育、小学教育、初中教育、普通高中教育、普通高等教育等方面的政府教育事业支出。主要为厅所属预算单位日常运行支出以及为完成事业发展目标的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反映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等方面的支出。主要为厅机关的离退休经费支出。
4、医疗卫生:反映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支出、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等方面的支出。主要为省教育厅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的医疗卫生支出。
(三)经济分类科目
1、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等。
2、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
3、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4、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5、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6、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7、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8、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9、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10、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11、水电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电费等支出。
12、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13、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职工及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14、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干部及大中专学生调遣费,调干家属旅费补助等。
15、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16、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17、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18、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房租费、伙食补助费以及文件资料的印刷费、会议场地租用费等。
19、培训费:反映各类培训支出。按标准提取的"职工教育经费"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20、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21、专用材料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转用服饰,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22、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23、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24、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25、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26、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27、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出租车费用等。
28、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
29、离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的离休人员的离休费、护理费和其他补贴。
30、退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31、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等。
32、医疗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学生医疗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以及按国家规定资助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和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支出。
33、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4、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35、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反映政府用于信息网络方面的支出。如计算机硬件、软件购置、开发、应用支出等,如果构建的计算机硬件、软件等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不在此科目反映。
36、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附件:
2025年预算批复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及说明
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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