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 部门主要职能
(二) 部门内设机构
(三) 部门人员编制构成
第二部分 年度工作目标及主要任务
第三部分 部门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第四部分 一般公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第五部分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第六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协助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区国土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组织编制和实施矿产资源保护与利用规划、地质勘查、地质灾害防治、地质遗迹保护规划;指导各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报批工作;组织全区矿产资源的调查评价。
2、依照职权范围依法查处各类土地、矿产违法案件;依法保护土地、矿产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承办区内有重大影响的权属纠纷,依照规定负责有关行政复议的申报、审核工作。
3、组织落实耕地特殊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政策;实施土地用途管制,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指导和组织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开发耕地的监督工作,确保耕地占补平衡。
4、组织全区土地资源利用现状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负责土地确权、国家集体土地登记资料整理报批工作。
5、协助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主管部门承担各类用地的报批工作。
6、负责全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管理本区域矿产资源采矿权的申请并提出初步审查意见;承办地质资料初步审查、申报。
7、组织监测、防治地质灾害和保护地质遗迹;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保护地质环境。
8. 组织、指导开展全区植树造林和封山育林工作;组织指导植树种草等防治沙土流失和防沙、治沙工作;组织指导全区防护林、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竹林等各类林业基地及工程项目的建设和林木种苗管理
9. 组织编制、审核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检查执行;监督木材凭证采伐、运输和市场管理及林业行政处罚等林政管理工作。依据《森林法》、《土地管理法》及有关法规,负责林地、林权管理,初审征用、占用林地并监督林地开发利用;指导全区森林资源管理。
10. 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区森林防火工作;发布森林火灾信息和情况通报;承办区护林防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11.贯彻执行有关城乡规划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并结合我区实际研究制定全区的城乡规划、管理的规定和实施办法。指导、审查各镇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重大工程的规划设计。
12依据权限和法律程序负责组织编制、管理、审批与呈报城乡规划设计工作,具体负责城乡规划的实施管理。
(二)部门内设机构
梁子湖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内设13个内设机构:办公室、财务股、用地股、地籍股、地环股、矿管股、执法股、耕保股、人事信访股、生态修复中心、林业中心、规划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
(三)部门人员编制构成
1. 梁子湖分局核定编制39名,其中机关编制9名(4名行政编制,5名事业编制);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事业单位及各国土所编制30名
2.已退休人员22人(其中19人参加养老保险,3人未参加养老保险(目前由分局发退休金)
二、年度工作目标及主要任务
1. 严格执行各项财务制度。
2. 切实做好全区存量建设用地处置工作,加强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和用地监管,积极服务好项目建设用地审查工作,保障我区重点项目土地供应。
3. 完善全区村庄规划编制工作;配合市局完成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及梁子湖湿地自然保护区规划调整工作;
4. 配合市局成省级生态补偿试点、自然资源负债表编制工作;切实做好农村房地一体成果接收和移交农业农村部门;积极开展市级一项国土专项调查(湿地、水资源、林地等)。
5. 完成征地事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好日常征地服务工作,严格落实新征地标准。
6. 认真组织开展季度、年度卫片执法和土地例行检查整改工作。深入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清理工作和违建别墅清查整治“回头看”工作。积极办理公益诉讼案件和协助信访调查,严格依法查处各类土地违法违规行为。
7. 进一步通过信息共享集成精简材料、优化流程;深入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服务,实现不见面办理;强力推进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全覆盖任务;多维服务满足群众企业需求。
8. 认真开展信访接待工作,积极调处阳光信访平台等信访件,努力完成上级交办的信访工作任务,信访调处,回复率达100%。
9. 积极开展松材线虫病疫木除治工作,督促各镇砍伐疫木。
10. 严格落实耕地(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开展好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完成市局下达的耕地保护责任目标。
11. 加强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管理,完善群测网络,落实责任管理制度;积极开展矿山复绿工作。
12. 完成市级以上政务信息和新闻媒体上发稿任务。
三、部门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2022年财政拨款(补助)预算数679.36万元,其中:经费拨款 679.36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 基本支出 679.36万元,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 556.85 万元,其中:在职职工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与上年度工资福利支出508.76万元同比,上升了9.45%;
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65.08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与上年度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6.5万元同比,下降了14.93%;
3.商品和服务支出 57.4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与上年度商品和服务支出141.67万元同比,下降了59.46%。
比上年财政拨款预算收入416.02万元增加了263.34万元,与上年预算数同比上升了63.30%; 比上年基本支出预算726.93万元减少47.57万元, 与上年预算数同比下降了6.54%。
(二)项目预算支出 0万元
比上年度项目预算支出383.5万元减少了383.5万元,与上年度预算数同比下降了100%。
四、一般公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1.办公费18.9万元
10.工会经费8.22万元
11.福利费10.41万元
13.其他交通费用19万元
2020年度一般公用支出预算数为57.43万元,与上年一般公用支出101.83万元相比减少了44.4万元 ,下降了43.60%。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为0.9万元,与上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一致。
鄂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梁子湖分局
2022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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