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子湖区公安分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起草有关公安行政管理的政策措施,并在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维护全区政治稳定,负责对境内外敌对势力、反动社团以及反动邪教的侦控和基础调查工作,负责全区反恐防暴和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三)负责全区各类刑事案件、经济案件、治安案件的侦破和查处工作。预防和处置危害社会安全的重大群体闹事、骚乱事件和治安灾害事故及群体性突发事件。
(四)负责全区公安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实施全区公安队伍管理、队伍建设、民警教育训练和公安宣传工作,提高民警政治业务素质,监督检查公安队伍建设有关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不断加强公安队伍的正规化、现代化建设。
(五)调查掌握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等方面情况,预测、分析和研究公安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定并落实工作对策,不断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组织民警开展防范、控制和处理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六)指导和加强全区公安机关法制建设,负责对全局的执法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七)负责本辖区的社会治安管理,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和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特种行业等工作及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
(八)负责全区消防安全,依法进行消防监督。
(九)组织开展全区公安机关纪检监察和警务督察工作;对全区公安民警的执法、工作、生活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督察;按规定权限对干部实施监督;查处违法违纪案件。
(十)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加强警用装备建设和管理。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二、机构设置
(一)综合管理机构
1.政工监督室(纪委、监察室、警务督察大队)
负责全区公安政治工作;负责公安纪检、监察、督察、审计工作;负责维护全局(系统)民警合法权益工作。
2.法制室
负责全区公安法制工作;负责公安信访工作。
3.警务保障室
负责全区公安财务装备、警务保障和后勤服务工作。
(二)执法勤务机构
1. 指挥中心
负责全区范围内接报警和指挥处警工作;负责授权的警务指挥及协调工作;负责公安情报信息的收集、汇总和研判工作;负责调查研究和起草重要文件工作;负责机要、通信等工作。
2.刑事侦查大队
负责全县范围内的刑事侦查、禁毒工作;负责刑事科学技术工作;承担县级禁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县范围内经济和文化等犯罪侦查工作。
3. 治安管理大队
负责治安管理、户政管理、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等工作;负责对公共场所、特种行业的管理,依法对社会上吸毒、卖淫嫖娼、赌博等违法活动进行治理;负责对派出所工作指导;负责突发事件处置等工作。
4.经侦大队
负责经济类犯罪案件侦查工作。
5.国保大队
负责侦破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的有关案件,打击处理邪教组织,反对会道门组织违法犯罪。
(三)派出所
1.太和派出所
2.沼山派出所
3.涂家垴派出所
4.东沟派出所
5.梁子水陆派出所
6.梧桐湖派出所
派出所主要职责:
1.依照国家治安管理法规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有关规定,对本辖区内的公共复杂场所、重要地区和企事业单位的治安秩序管理,对旅馆业、刻字业、印刷业、旧货业、摩托车修理业等特种行业的管理,对民用危险物品和违禁品的管理,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和治安案件、群众性治安事件的查处,对户口、居民身份证、流动人口、出租私房的管理,维护辖区内正常的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为国家其他行政管理决策提供资料和情况。
2.对辖区内群众进行法制宣传,对辖区内剥夺政治权利人员进行监督、考察,做好违法犯罪的预防工作。
3.在群众中开展经常性的“四防”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制定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各项规章制度进行安全检查,防止治安灾害事故和群体性治安事件的发生。
4.协助侦破辖区内发生的刑事案件,提供破案线索,侦破应由派出所受理的一般刑事案件,完成上级公安机关交由派出所完成的任务。
5.在辖区内开展以治保会为主体的多层次的群防群治工作,预防可防性刑事案件的发生。
6.接受群众的报警、求助,为民排忧解难,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积极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单位电话:0711-2417010
办公地址:太和镇区府路68号
三、部门人员构成
财政供养人数62人,其中:行政编制53人,事业编制1人,退休9人。
四、2017年预算编制情况
⑴、2017年度收入预算总数为2287.0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为1403.47万元,其他收入283.6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600万元。
⑵、2016年度支出预算总数为1237.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41.13万元,项目支出1045.96万元。
基本支出为1241.13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927.8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3.0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0.23万元。
项目支出,1045.96万元,主要用于公安治安巡防、反恐、维稳、网络信息化建设等方面支出。
决算收入、支出均较去年有所下降。原因:不属于预算范围的收入均未收取,未纳入预算内的支出均严格审查,杜绝支付,按照财政预算执行。
(3)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2017年度预算政府采购325万元,用于公安装备建设支出,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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