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场主体情况。辖区现有获证食品生产经营户共计1490家,其中食品经营经营户1095家,小餐饮经营户302家,小作坊经营户74家,食品生产企业19家。
2、抽检情况.截至目前,全区抽检33大类食品520批次,完成年度抽检计划。其中普通食品抽检320批,有3批次不合格;食用农产品抽检200批,有12批次不合格。另接移交不合格报告(国抽计划)2份,对以上不合格产品,已责令企业召回不合格食品、自查整改,并立案查处。
开展食品安全快检服务795批次 ,对10批次不合格产品进行下架处理或责令重新消毒。
3、案件查办情况。2021年食品案件已下达处罚决定书共10件,其中责令整改3件,给予警告3件,没收食品15盒,没收违法所得138.27元,处以罚款13.3万元。公示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5次(7件案件)。另外移交6件案件正在查办中。
4、培训工作。组织各类食品安全培训15次,参加培训执法人员50余人次,培训市场主体80余户,培训食品安全从业人员500余人次。
5、冷链食品监管情况。目前,辖区共有冷链经营户26家,从业人员53名,其中52人已经接种疫苗第一、二针(1人因病未能接种),36人已经接种疫苗第三针(工作推进中)。
从业人员核酸检测累计1268人;环境核酸检测累计6433份。
开展进口涉疫产品针对性排查35余次,主要包括美国、俄罗斯、印尼、印度、厄瓜多尔、泰国、马来西亚等地的畜禽及水产品,未发现国外流入涉疫产品。
6、网络外卖整治情况。辖区无独立的外卖平台及分支机构,规范网络餐饮经营户39家。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1起。辖区外卖骑手共4人全部持有健康证明,疫苗已接种。
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9份、下线入网餐饮经营户2户。落实上级部门专项整治通报整改工作2次,开展以来检查经营户次300余次。
7、涉粮食品监管情况。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涉粮工作统一部署,不断加大对粮食领域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全区粮食市场安全稳定。督导柯氏米业、“双剑”米业等2家大米生产经营企业和10家大型商超严格落实粮食安全主体责任,督促落实明码标价、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自查等管理制度,控制食品安全风险,确保生产经营、储存销售过程持续合规,确保产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将柯氏米业、双剑米业等2家大米生产企业纳入全市落实食品生产主体责任试点企业,实行四级预警管理。
8、开展特殊食品整治。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特殊食品销售安全监督检查指南(试行)》等法规,不断增强干部职工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以药店、母婴店、超市、副食店为重点治理对象,按重点检查其是否超范围经营特殊食品,是否依法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是否将特殊食品与普通食品或药品混放销售,是否对普通食品进行虚假功能宣传,是否对保健食品进行疾病预防、治疗宣传,销售的特殊食品标签、说明书内容是否与注册备案一致。印制保健食品销售专区提示牌500份,推送保健食品消费提示信息2万条,提醒消费者保健食品不是药品,选购保健食品要认清“蓝帽子”标识,通过宣传,提高了群众对保健食品的认知能力,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
9、开展文明餐桌行动。提出文明餐桌行动倡议书,大力倡导“节约光荣、理性消费、珍惜粮食、杜绝浪费”的文明用餐文化,弘扬勤俭节约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全区餐饮单位350余户已经设立食品安全公示栏。
10、问题食品排查。根据上级或相关部门通报的问题食品排查函,开展地沟油、鸭血、天价茶、腊肉、香肠中红2G、蟹卡、“不老药”、芝麻油、酱油、蜂蜜、白酒、银耳等专项检查工作,确保辖区无问题食品。
11、开展部门联合检查工作。联合区教育局对学校春秋开学开展食品安全检查工作,联合区民政局对辖区养老院食堂开展检查工作,联合区民宗局对辖区宗教场所食堂开展检查工作,联合各镇(新区)开展食品安全排查工作,督促各市场主体落实主体责任。
12、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开展节日期间及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为元旦、春节、清明、梅花节、端午、中高考、两会、国庆、创文及疫情防控隔离点等节庆期间或重大活动提供食品安全保障,检查食品安全状况,对节令食品开展监督抽检,对重大活动蔬菜及餐具开展快检等工作,保障活动顺利进行。
13、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按照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及省、市局相关工作要求,分发“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的提示标志给酒类食品销售者,并将其张贴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向酒类经营户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让经营户知晓未成年人饮酒的危害和有关法律责任规定,督促经营者严格履行主体义务,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共出动执法人员32人次,检查各类经营店100余户。
14、全面落实禁捕工作。以水产制品生产企业、农贸市场为重点,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企业商家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严把进货入口关,禁止采购、加工在长江流域禁渔区非法捕捞渔获物,今年以来查办相关案件3起。
15、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印发方案,部署排查整治工作,对整治重点、整治内容、整治措施和工作要求予以明确,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底线,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用得安全。排查各类经营户500余户次,排查问题26处,全部整改到位。
16、深入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加强农村食品销售行为的规范,规范农村食品销售店有形象、有证照、有票据、有自查基本要求,推动食品销售环节风险分级管理,检查辖区食品经营主体 65 户次,未发现存在无证无照经营和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已经52家按照“四有”要求进行了规范,按照“四有”要求规范的整改问题15处。
17、落实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加强畜禽产品监管,强化餐厨废弃物处置。杜绝餐厨废弃物流向养殖环节的风险,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制度,建立健全进货台账,同时,加强对经营户的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加强经营者守法意识。辖区无屠宰场,肉类产品主要由鄂城区湖北润康肉食品工贸有限公司购进,湖北省黄石市大冶市灵乡镇屠宰场采购,畜禽经营户均能提供两证两章,市场上暂未发现有白条肉和问题猪肉出售。
18、食品安全知识宣传
举办以“尚俭崇信守护阳光下的盘中餐”为主题的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5家单位参加此次活动,发放食品安全、长江禁捕、农产品安全、种养殖、医疗用药、疫苗接种等宣传资料6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50余人次、假劣食品展示品种16件、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成果展板5块。
悬挂食品安全横幅50条,短信推送食品安全知识和消费提示信息3次共6万余条,张贴“保健食品专区”、“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酒”、“公勺公筷”、“拒绝野味”、“光盘行动”等各类食品安全宣传画册标语5000余张。
食品销售企业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500余份,向餐饮单位发放餐饮行业文明餐桌行动倡议书300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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