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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子湖区水利和湖泊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信息来源:区水利和湖泊局 日期:2026-02-09

区人民政府: 

  2025年,我局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紧扣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目标,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水利工作全过程,扎实推进各项重点任务落地见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政治引领,筑牢法治思想根基 

  一是深化理论学习武装。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党内法规及水利领域专项法律法规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核心内容,全年组织集中学习27次,累计参学224人次,撰写心得体会12篇。严格落实会前学法“固定议题”制度,将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长江大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江河保护治理的意见》等纳入学习重点,推动全局干部职工将法治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二是压实普法工作责任。围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国家宪法日”“民法典宣传月”等重要节点,开展主题宣传活动12场,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宣传手册2000份、宣传品300余份,重点宣传防洪安全、水资源管理、水土保持等法律法规。三是严格落实应诉制度。全面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局主要负责人带头出庭应诉,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履行应诉职责,全年办理行政诉讼案件3件,出庭应诉率100%,参加旁听案件庭审等,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切实维护司法权威。 

  (二)规范决策机制,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一是健全依法决策体系。严格执行局议事决策规则,将“三重一大”事项纳入法治审查范畴,建立法律顾问全程参与机制,明确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重点项目、合同签订等方面的参与清单。全年法律顾问参与决策论证5次,出具法律意见书5份,审查合同6份,确保决策合法合规。二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落实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动态管理,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行“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完善政务服务流程,提升审批效率。开展“清减降”行动,整治涉企执法突出问题,持续优化水利领域营商环境。三是强化决策监督问责。建立决策后评估和责任追究机制,对重大决策实施情况开展跟踪问效,全年开展决策执行情况督查4次,通报整改问题2项,整改完成率100%,确保决策落地见效。 

  (三)完善执法体系,增强依法监管效能 

  一是规范执法事项管理。全面梳理行政执法事项,优化执法流程,解决职责不清、执法不规范等问题,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全年公示执法信息4条,制作执法全过程记录资料4份。二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政治能力、法治素养和业务技能培训,深入践行《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长港河保护条例》和河湖长工作机制等,累计培训学时超100课时。通过案例研讨、实战演练等方式,提升执法人员处理复杂案件的能力,打造专业化执法队伍。三是深化专项执法行动。围绕河湖保护、水资源管理等重点领域,开展河湖安全保护、非法捕捞整治等专项执法行动10次,联合公安、检察、生态环境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8次,出动执法人员120余人次、执法船12艘次,清理非法渔具46件、销毁非法渔船1艘,查处涉水违法案件6起,有效遏制涉水违法行为。 

  (四)深化机制创新,凝聚法治建设合力 

  一是健全“两法衔接”机制。加强与公检法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所有行政处罚案件均第一时间上传至“两法衔接”平台,实现执法信息共享、线索移送顺畅。深化“河湖长+检察长+警长”协作机制,建立联合巡查、挂牌督办等工作制度,全年移送涉刑案件线索2条,形成河湖保护执法合力。二是强化跨区域协同治理。落实《梁子湖流域联防联控联治机制框架协议》《跨界河湖协同共管工作方案》,加强与武汉、黄石、咸宁等周边城市水利部门的协作,开展跨界河湖联合执法和环境整治行动,共同守护梁子湖流域生态安全。三是推进社会共治共享。发挥民间河湖长、志愿者作用,组建志愿服务队8支,开展“净滩行动”“护湖志愿活动”等80次,出动人员2100人次,清理河湖岸线垃圾、水草等663余吨,形成“官方主导、社会参与”的河湖保护法治格局。 

  二、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存在的不足 

  一是法治思维运用能力有待提升。部分干部运用法治方式解决复杂问题、推动工作创新的能力不足,在水生态治理、项目推进等工作中,法治手段运用不够充分。二是普法工作创新性仍需加强。普法形式虽有创新,但特色亮点不够突出,针对不同群体的精准普法力度不足,群众法治参与积极性有待进一步激发。三是执法专业力量相对薄弱。机构改革后,执法队伍编制调整,部分执法人员专业能力与新形势下水行政执法要求存在差距,高端法治人才短缺。 

  (二)原因分析 

  一是思想认识深度不够。部分干部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重业务、轻法治的倾向,法治学习的主动性和系统性不强。二是资源保障力度不足。法治建设经费投入有限,普法宣传、执法装备更新等方面保障不够充分,制约了法治建设工作质效。三是长效机制不够健全。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融合不够紧密,考核评价、激励约束等长效机制有待完善,未能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 

  三、2025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法治责任 

  局党组切实履行法治建设领导核心责任,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局长办公会议议事日程,做到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检查、年终有总结。局党组书记、局长作为第一责任人,带头履行法治建设职责,全年主持召开法治建设专题会议8次,签批法治文件12份,开展法治调研3次,走访基层单位9家,推动解决法治建设重点难点问题。 

  (二)带头学法用法,发挥示范作用 

  严格落实年度学法和领导干部学法述法制度,局主要负责人带头自学和参加集中学习,完成在线学法考试,平均分达92分。组织领导班子开展法治专题学习2次、法治讲座1次,带动全局6名在编人员完成学法考试,参考率和合格率均为100%。将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年度述职内容,接受干部群众监督。 

  (三)强化督导考核,推动工作落实 

  将法治建设纳入局机关及二级单位年终目标考核,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对内设机构和下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职责情况开展专项督查4次,约谈责任人3人次,确保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四、2026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深化法治思想学习,提升法治素养 

  持续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摆在首位,丰富学习形式,开展专题培训、案例研讨等活动不少于6次,推动法治学习常态化、制度化。加大对新修订水利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力度,提升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完善法治制度体系,规范行政行为 

  进一步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优化法律顾问参与流程,提升决策法治化水平。细化行政执法操作规范,加强执法全过程监督,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化“互联网+监管”,探索大数据监管、包容审慎监管等新型监管方式,构建全覆盖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 

  (三)加强执法能力建设,提升执法效能 

  加大执法队伍培训力度,开展跨部门执法交流学习,提升执法人员专业素养和实战能力。补充法治专业人才,优化执法队伍结构。深化“两法衔接”和“河湖长+”协作机制,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不少于8次,严厉打击涉水违法犯罪行为。 

  (四)创新普法宣传方式,营造法治氛围 

  结合河湖长制全面推广十周年和长江保护发展十周年,对企业、群众等不同群体开展定制化普法活动。丰富新媒体普法内容,制作法治宣传短视频、动画等作品,增强普法趣味性和吸引力。健全社会参与机制,完善民间河湖长激励制度,引导群众主动参与水利法治建设。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 

    

  鄂州市梁子湖区水利和湖泊局 

  202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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