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道路运输经营业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和《道路运输管理规范》第三章第一节第三条第(五)项相关规定,现对我区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超过180天未投入营运车辆的21家普货运输业户《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进行公示注销,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起止日期为2026年8月17日-25日,公示期满后将依法注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梁子湖区交通运输局反映。
咨询电话:027-60660166
特此公告。
附件:超180天承诺期未投入营运车辆的普货运输业户名单(21家)
梁子湖区交通运输局
2026年8月17日
|
|
主办:中共梁子湖区委员会,梁子湖区人民政府;主管:中共梁子湖区委宣传部;承办:梁子湖区新闻信息中心 梁子湖区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 鄂ICP备14004044号-1 鄂公网安备:42070202000022 联系人:刘迎春 联系电话:027-60699886 网站标识:4207020001 网站地图 点击总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