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道路运输经营业户:
经核查,截至2026年8月16日,我区有1辆货物运输车辆(鄂G2366挂黄)逾期180日以上未完成年度审验,存在安全生产隐患,应停止使用,经营者应当办理车辆年审、报停或注销《道路运输证》以消除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三条等相关规定,现我局决定对逾期180日以上未年审车辆的《道路运输证》予以注销。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相关业户到梁子湖区政务服务中心交运局窗口(联系电话:027-60660177)办理逾期未年审车辆《道路运输证》相关手续以消除隐患,逾期未申请办理造成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业户自行承担。
特此公告。
梁子湖区交通运输局
2026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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