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沼山镇统筹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自查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沼山镇人民政府
2022年4月11日
沼山镇统筹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
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自查问题整改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工作要求,统筹抓好2021年中办暗访督查调研、国务院大督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调研、国家和省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暗访以及全省运用“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省市督查等发现的各类问题整改工作,根据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印发〈梁子湖区统筹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自查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梁农组发﹝2022﹞2号)文件精神,我镇高度重视,对照工作方案中反馈的5个方面14项主要问题进行全面梳理排查,举一反三,主动认领5个方面11项问题,深刻分析根源,持续有力推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和工作落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整改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经济工作会议、农村工作会议部署要求,聚焦“守底线、抓发展、促振兴”,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较真碰硬、从严从实,对各类问题举一反三、全面排查,立行立改、彻底整改,以问题整改促全镇脱贫基础更加稳固、成效更可持续,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推动全镇更多依靠发展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确保脱贫不返贫、振兴不掉队,让脱贫群众生活更上一层楼。
二、自查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责任落实方面
1.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对照自查问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要文件、会议精神学习还不够深入,在学用结合、指导实践方面做得不够。
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强化理论学习。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要文件、会议精神学习还不够深入,在学用结合、指导实践方面做得不够;二是进一步丰富学习形式。运用集体研学、个人自学以及开展主题活动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激发广大党员干部学习的热情,提升学习成效。(牵头单位:镇宣传办;责任单位:镇直各部门,各村)
完成时限:2022年6月并长期坚持。
2.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作用发挥不明显。
对照自查问题:镇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统筹协调不够,对巩固脱贫成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分解不细,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研究部署不够,没有或很少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
整改措施:镇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规范的工作规则和议事制度,定时召开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和部署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牵头单位:镇农办,镇乡村振兴办;责任单位:各村)
完成时限:2022年6月并长期坚持。
3.驻村帮扶责任落实不扎实。
对照自查问题:对区派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日常监管不严格,少数地方驻村工作制度落实不到位,驻村干部存在“走读”、脱岗现象。少数驻村工作队作用发挥不明显,个别驻村干部入户走访不够经常,对“三类对象”基本情况不清楚,对帮扶政策不熟悉,部分监测对象帮扶措施不精准,少数群众对帮扶工作的认可度不高。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培训,每年度至少举办二期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培训班。切实提高驻村干部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二是镇组织部门每季度组织一次“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到岗履职情况巡查,不定期进行抽查;三是采取集中和常态化动态监测和排查,加强对“三类监测对象”摸排和精准帮扶,做好帮扶政策的宣传,切实提高群众的认可度和满意度;四是加强检查督查,对驻村工作不到位,入户走访不经常,帮扶政策不清,帮扶责任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或问责。(牵头单位:镇组织办、镇乡村振兴办;责任单位:镇纪委、镇党政办、镇农办,各村)
完成时限:2022年6月并长期坚持
(二)政策落实方面
1.健康帮扶不够有力。
对照自查问题:个别村慢病签约没有实现全覆盖,跟进服务不到位。部分村卫生室年久失修,设施老化。
整改措施:一是持续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逐步扩大签约服务重点人群范围,重点做好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严重精神障碍等慢病患者的规范管理和健康服务,做到“签约一人、履约一人、做实一人”;二是加快推进沼山镇沼山卫生室开工建设,早日竣工;三是加强镇村两级卫生技术人才的管理和培训,提高技术能力和职业素养,畅通人才发展通道,保障基层卫生人才各项待遇。(牵头单位:沼山卫生院;责任单位:各村)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并长期坚持
2.饮水安全保障不够稳定。
对照自查问题:少数地方未建立饮水安全工程设施管护长效机制,维护经费保障不到位,饮水设施维护不经常。
整改措施:一是督促各村建立饮水安全工程设施管护长效机制,落实专人维护;二是巩固提升洪内村饮水安全;三是多方筹措经费,确保饮水设施维护到位。(牵头到位:镇农办,责任单位:各村)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并长期坚持
(三)工作落实方面
1.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不够健全。
对照自查问题:个别村监测对象识别纳入周期长,时效性不高。有的村仅以收入作为唯一监测标准,没有综合研判“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巩固情况,出现应纳未纳。少数监测对象帮扶措施不精准,部分边缘易致贫户没有针对风险类型和发展能力开展帮扶,帮扶成效不明显。
整改措施:一是将监测对象识别周期缩短至15天内完成,提高“三类监测对象”识别时效;二是综合研判家庭收入、“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巩固情况,确定监测对象,对符合条件的对象应纳尽纳;三是精确开展帮扶。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分层分类落实针对性帮扶措施,特别是针对内生动力不足有劳动能力的农户,坚持扶志扶智,加强教育引导,不断激发勤劳致富的内生动力。(牵头单位:镇乡村振兴办;责任单位:各村)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并长期坚持
2.产业帮扶不够精准。
对照自查问题:部分特色产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脱贫户、监测户比率较低,联农带农作用发挥不明显。
整改措施:全面梳理特色产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脱贫户、监测户增加收益情况,对联农带农作用发挥不明显的企业和主体进行政策宣传和提醒。(牵头单位:镇农办、镇乡村振兴办;责任单位:各村)
完成时限:2022年6月并长期坚持
3.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有待加强。
对照自查问题:少数光伏帮扶电站运维管理不到位,有的公益岗位工资发放不及时。
整改措施:一是采取常态化监测,及时处理光伏电站故障问题;二是加强管护责任的落实;三是加强检查督查,督促各村按光伏发电收益分配方案按月及时发放公益性岗位工资并将发放工资情况录入信息系统。(牵头单位:镇乡村振兴办;责任单位:洪内村、楠竹村、桐油村、王铺村、下柯村、永塘村、牛山村)
完成时限:2020年6月并长期坚持
(四)成效巩固方面
对照自查问题:少数村群众认可度不高。巩固脱贫成果群众认可度低于脱贫攻坚期间。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政策宣传,采取入户走访和悬挂享受帮扶政策明白卡的形式进行宣传,提高群众的政策知晓率;二是采取党员干部对脱贫户和监测户帮扶包保全覆盖的形式,每月动员党员干部进村入户对有困难的群众进行帮扶,及时解决困难群众生产生活问题,不断提高群众的满意度和认可度。(牵头单位:镇乡村振兴办;责任单位:各村)
完成时限:2022年6月并长期坚持
(五)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方面
1.乡村建设方面。
对照自查问题:有的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机制尚未建立,存在重建轻管现象。有的村农村公厕日常管护不到位,缺少配套维护资金。
整改措施:一是督促经过乡村振兴拉练的村湾建立人居环境整治长效机制,建章立制落实管护;二是落实专人对农村公厕加强管护,多方筹措资金解决配套维护资金不到位的问题;三是加强检查督查,对重建轻管现象进行通报和督促整改。(牵头单位:镇农办、镇乡村振兴办;各村)
完成时限:2022年6月并长期坚持
2.乡村治理方面。
对照自查问题:农村文化礼堂作用发挥不明显。
整改措施:一是开展文化礼堂“五进”活动。发挥好文化礼堂作用,结合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建设,多开展基层宣讲和文明服务、文艺演出等活动,形成党的理论进礼堂、政策进礼堂、法律进礼堂、文化进礼堂、模范进礼堂的“五进”模式,满足群众精神需求;二是全力打造农村文化礼堂品牌。对传统文化和本土文化进行挖掘整理,打造具有村湾特色的文化品牌。如把农村文化礼堂打造成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先锋堂”,传诵红色经典讲好党史故事的“宣讲堂”、共建家园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的“议事堂”、挖掘人文底蕴的乡风文明“育德堂”、理清村史脉络的民俗文化“传承堂”、吸引人气集聚的文体娱乐“惠民堂”、倡导移风易俗的红白喜事“文明堂”。通过品牌创建,逐步形成“一村一品”特色,全面提高农村精神文化生活。(牵头单位:镇宣传办;责任单位:各村)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并长期坚持
三、整改时间和步骤
(一)工作部署阶段(3月31日前)。各地各部门要对照问题清单,举一反三、由表及里,全面梳理排查,主动认领问题,深刻分析根源,迅速制定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整改清单,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有力推进。
(二)整改落实阶段(3月31日至5月31日)。各地各部门对照排查的问题清单,改进工作落实举措,标本兼治抓好整改,确保问题全面整改到位。
(三)汇总上报阶段(6月1日至6月6日)。各地各部门全面梳理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起草整改工作情况报告(含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措施落实清单及整改状态),6月6日前报镇乡村振兴办,镇乡村振兴办汇总后经镇党委审定后于6月8日上报区乡村振兴局。
四、整改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扛起政治责任,切实把抓好各类问题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作为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要迅速组建整改工作专班,强化工作举措,压实整改责任,不折不扣地完成好各项整改任务。
(二)突出整改实效。各地各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对照问题清单,要注重标本兼治,切实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通过建立健全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达到解决一个问题、完善一项制度、堵塞一批漏洞,不断巩固拓展问题整改成果。
(三)加强跟踪督办。各地各部门要将问题整改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相结合,全面督促检查整改工作。对敷衍整改、整改不力甚至弄虚作假的,要严肃问责,确保所有问题全整改、整改全落实。
附件:沼山镇统筹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自查整改问题清单
沼山镇党政办公室 2022年4月11日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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